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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故事之二 [打印本页]

作者: 侯诗杰    时间: 2014-1-13 13:43
标题: 故事之二
本帖最后由 侯诗杰 于 2014-1-13 14:09 编辑

                                                 故事之二      
      五月初的一个周日,我进入鲁洪山腹地游览兼买茶叶,在一座高岭上,手机响了,原来是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拨打的,由于山间信号不好,他已拨打多次才接通。
      同学急匆匆的口气说出一件事来。他所任教的班级有一位学生,有点不听话,几天前双方冲突,我的同学动手惩戒,对方嘴唇被打破,家长开始纠缠不清。我连忙插嘴问有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他回答说没有,只是因为知道我曾经在某所中学任教,与这个学生的爷爷曾经是同事的关系,熟人好说话,就央我替他沟通,希望对方不要小题大做。
      师生矛盾冲突,现今已不是教育成长的小问题,而是上升到“体罚、违纪、犯法”的高度,媒体多有报道,教师往往低头,我们且不可触犯这条“高压线”。
      我的同学触及到这一敏感的话题了。事情可大可小,舆论压死人,稍有不慎,或许就成为教育事业的牺牲品。
      下午我匆匆返回,约到同学具体了解情况,同时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我的同学所任班主任的班级那天有一节英语课,八九个学生逃学,英语老师就向班主任反映情况,说快临近初三毕业,学习紧张还逃课,在外出了问题谁负责。我同学立即着手调查此事,并通报各位家长。一些家长也很配合,主张恩威并施。于是班主任就把这些逃课学生喊到办公室,要求每个人口头检讨表态,然后再用尺板子(教数学用的木质教具)抽三下手心,以示教训,如此才能进课堂继续上课。开始,几个先当众检讨再受训斥并手心挨打三响的学生陆续走向课堂,站在队伍后面的一个学生爆发了,“老师打学生,犯法!”尖叫声让所有人怔住了。这是位女学生,她的家长恰恰联系不上。“教育你们还犯法呀,那就试试犯什么法!”班主任大约很愤怒,站起身,越过两三个学生来到她身边,伸手朝这个女生的脸上不轻不重一巴掌,“教训你一下,看犯哪家法!”
      “啪——”“啪!”
      话音与第一响未落,第二响骤然而起。
      后一掌是女学生狠狠抽在班主任脸上!
      班主任的脸色与五指掌印一白一红!
      我的同学说他当时头脑一热,不顾一切地出拳一击,也狠狠打在女学生的嘴唇上,嘴里分明见血了,办公室其他老师一拥而上,将双方拉开。
      有个老师赶紧找两个女同学把这位女学生送医院看看,同时强调注意事项,叮嘱两个人还一定要护送她到家。
      中途一个女生从医院回来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说医生检查了,只是嘴唇与牙齿撞击,内唇破裂,缝三五针就行。班主任一言未发,拿出300元钱交给学生,示意带去做医疗费。
      晚上,冷静下来的班主任多方打听,寻到女学生的家庭电话,向她的母亲说明了事由,接着又给在外地打工的学生父亲去电话,双方交流了看法,均表示基本理解。
      第二天上午,我的同学买些礼品,再拿几百元钱,叫认路的同学带领,去这位女生家看望。学生的嘴唇外表还略有些红肿,说话无碍,答应休息一两天就回班级上课。班主任当着学生及其母亲的面,检讨了自己的过激与过失,矛盾缓和并逐渐化解了。
      谁知到了下午,我的同学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被打学生的姨父,要为姨侄女儿讨个公道,要么赔偿10万元钱,要么告上法庭直至开除老师公职。双方沟通交流不成,事态便严重了。
      弄清了缘由,我安慰我的同学,像这样没有造成后果的事件,教师处理又情到礼周,对方不应当无理取闹;况且,这个女学生的爷爷曾是我的同事,女学生的爸爸当年在校读书时,肯定会记得我,我来做中间调解人。
      我要了一干人的电话号码,分别与他们联系。首先是那个姨父,我在电话里一再申明要他以孩子读书为重,马上将要中考,给孩子一个宁静的环境最好。这个人果真不省事,在我几方面利弊剖析下,他才答应可以不告状,不诉诸媒体,但“最少要赔偿8万元”。接着我又给女学生的父亲去电话,劝解一番,他表示还记得我,说是马上回家处理此事,也愿意听从昔日母校老师的建议,把事情妥善解决。
      等到这位女学生的父亲回来,我再与其交流,他回答说什么都好商量,但必须补偿5万元钱,我问他依据何在,他说有“误工费、路费、孩子精神损失费、考试成绩影响费、营养补助费”等,那个姨父在电话一侧补充,“还有陪护费,不给,就找人动手打,让班主任也受点皮肉之苦。”我苦笑一声,劝说道,“你们先通过学校单位,然后咨询懂法律的人,就明白该怎么做,且不可无端妄为。”
      我给同学的电话是,这些人想敲诈,无需理睬,静观其变,但要防范对方报复。
      过了几天,同学说对方来学校吵闹几次,学校拒绝其无理要求。
      又过了几天,我的办公室一位同事闲聊,感叹教书的艰难,列举****中学师生矛盾激化,家长已经告到教育局索赔一事,我就猜测这事闹大了。赶紧找一个无人的场所,拨通同学电话询问事态发展。
      他回答“没有事了”,“真的不要紧?”“什么事也没有。”
      过一会儿同学给我电话说,“班上一些学生回家讲了,有几个学生家长也是我当年的学生,他们出面摆平了这事。告诫那人的姨父永远不要露面,否则打断他的手脚;无理要求只字不准提,免得有人上门找他麻烦。事情就这样平息了。”
      听了,我很解气,同时又感觉有点窒息。

作者: 铁风    时间: 2014-1-14 00:20
学生再有错也是正常,老师体罚伤学生自尊不可取。家长以此敲诈可恨。
作者: 侯诗杰    时间: 2014-1-14 13:17
铁风 发表于 2014-1-14 00:20
学生再有错也是正常,老师体罚伤学生自尊不可取。家长以此敲诈可恨。

认同您的观点。浮躁的时代才会有这些怪事。
作者: 李听圃    时间: 2014-1-16 10:36
当代社会的现象,岂止一个 乱 字,有些事已经有了很严重错位。这才是更需要我们深刻警醒的。教育领域发生的事尤其值得我们注意。也是社会乱象的综合反映。
作者: weiqing    时间: 2014-4-15 17:55
老师打人终不对,但往往出于"恨铁不成钢"。
作者: 一二一二一二    时间: 2014-4-15 20:56
高压线下,学生的放肆彰显教师的无奈-------
作者: 侯诗杰    时间: 2014-4-16 09:43
一二一二一二 发表于 2014-4-15 20:56
高压线下,学生的放肆彰显教师的无奈-------

如何教,如何育,我认为要对症配方下药,不能用一个笼统的概念之说。
作者: weiqing    时间: 2014-5-7 12:49
诗文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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