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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虽似过激 不失见地·(再度发布。盖有必要澄清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达者    时间: 2021-3-7 11:33
标题: ·虽似过激 不失见地·(再度发布。盖有必要澄清一下)

·虽似过激 不失见地·

    ——转发微信帖《为什么红楼梦算不得伟大》(作者:冯琪)按语

江南达者 童山雷

·有必要澄清一下,此文是我转发冯文时所作原创文字,其现已在网络中流传开,却被与冯文本身给弄混淆了。因此同时并附吾另一相关文章《我与<红楼梦>》,以作佐证。·


此文(《为什么红楼梦算不得伟大[作者:冯琪]》)核心观点,在高度承认《红楼梦》彻底脱俗、文采斐然、种种妙处皆臻化境、令人高山仰止的前提下,指出其致命短处:琐碎,女性化,过度精致,并明言“可惜,绝佳的能力,只写了一堆琐事。”
如若其为对《红楼梦》了解不深之人,轻易作此“不敬之语”,定让人一笑置之。而此为“十几岁开始看红楼,到现在,少说也看了三十遍”的一位女子,甚至于还曾说过“如果我要嫁人,一定要是个‘我随口背一段红楼,他就知道出处’的那种人”,这便不能不令人认真思索。
其又谓:“红楼的短处,就是刻画太细,细节钻太深,失了格局,少了气象……吃个茄子喝个茶,都要弄出那么多花样……通篇抛洒的,尽是闲恨闲愁”。
总之,其更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相较后,虽也还是认为它是一流杰作,有高超的文字技巧和迷之魅力,但“牛刀却只用来杀了鸡”,最终当不起“伟大”两个字,进而还干脆认定它“肤浅单薄,就是一味甜点心”。
有意味的是,其亦行引用林语堂在《吾土吾民》里之语,“只要是个中国人,就看过七八遍红楼梦”;并自言:“如果你二十啷当,风华正茂,找我给你开书单,一百本以内,我都不会写到红楼梦”。
静思:林之语,要么当指“闲得发愁的‘太太小姐’”,要么即指“入道较深的‘中式文人’”。而现代社会中的“实用型人物”,或的确亦不是必须得看这《红楼梦》的,至少不用过于认真地看,——虽则,如此这般,同时也定会失却一些局外人无法体会到的“精美消闲文化滋味”。
问题仍归结于究竟是怎样在看待人生意义、连同对“伟大文学”到底持何评判尺度了。
不过无论如何,对世间久存定评的“伟岸之物”重作认真审视,或至少对其某些(抑或只是某个)方面加以置疑,这一点,毕竟是可予认同的。坦率地说,我自己在一生反反复复阅读这《红楼梦》之后,心中也都隐隐约约地有了几许莫名且是未便明言的怅惘之感。当然,这也不唯对咱“中式名著”存有困惑,对“西式”的,如前段时间重读英国小说家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也曾产生、且是略略记下了某种迷惘心情,尽管那涉及到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甚而至于径直便是与这儿所说绝然相反的疑虑……
而话又说回来,一部卷帙浩繁之作,倘无极端之艺术魅力,如何又能使得人一遍又一遍反复阅读竟至数十以计?举世公认的伟大文学作品,倘“体量”相近,则何者又可得如此?所以看来,文学作者只要秉至性至情,写自己最熟悉的内容,写出独一无二之精美杰作,老实说真的也就够了(太够了!)——至于其伟大与否,让人们各抒己见,任意评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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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我与《红楼梦》

江南达者 童山雷


大约是在上世纪文革中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抄家”之类运动暂且宁息之时,一次,我忽于别人那儿借得一本撕得缺头少尾的小说,连书脊边上的名字也都没有了。然而随便一读,立刻被其深深吸引,感觉简直不同凡响。母亲见我读得有劲,关心了一下,即告诉我:这就是《红楼梦》啊。《红楼梦》是我国一部有名的大书,这一点我当然还是早就从旁知道。但那时文化的禁锢,真的是超乎今人的想象。譬如,我就还完全不知道这书中的任何具体内容。而此时既听说这就是它,也就读得更加带劲了。现在回想,其实那还只是这书“四卷本”中的最后一册,也就是说,是高鹗的续书。可即便如此,其也都有着这样大的魅力,余者也就不消再说了。于是后来我想尽办法,开始找此书的其它几册来读。当时客观情况亦渐有好转,慢慢的就能够找到它们了,甚至在我家所在的那所大学的图书馆里,还可以凭着家长的证件,就坐在那儿借阅到这书。记得好象就是这样,我才开始有了通读这书的经历。再往后,进入了“新历史时期”,大批的经典名著被“解放”了出来;那时我便节衣缩食地抽出钱来买自己喜欢的书。自然,这书是毫无疑问地在书店里一看见就买下了。在那个阶段,自己有个习惯:每过上三年,就要通读上一遍这书。象这样一直持续到婚后有了小孩,生活中头绪繁多,且尤其是忙活于目的在于让家庭“脱贫”的外界俗事,因此在十几年间,一度才停止了下来。尔后重新有了机会,也就又还通读过一两遍,这样直到近两年中的一次,在电脑中再读过它一遍之后,似乎才感觉得热情已消减了些,或换句话说,是觉得这瘾才过足了罢。如此这般,有时不觉也暗忖过一下,自己今生读它,真个也都不下七八遍了;别的中外名著,除了象《三国》、《水浒》、《西游记》之类“消遣性”特强的,也都恐怕各看上过四五遍,而别的,也就只是当年最是崇尚“西式文笔”、且是将其作为自己写作的圭臬之际,才将《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幻灭》、《简爱》、《约翰·克利斯朵夫》、《静静的顿河》与《包法利夫人》等外国经典长篇小说,都各各仔细地研读过二至三遍,其中有的还写过分析其结构的笔记。但不管怎样吧,象《红楼梦》这般读上过七八遍的,绝对已是自身“阅读史”上的“最高礼遇”。记得还在自己对这书“最是上心”的青年时代,一次偶然与一位文学青年谈论于此,当时那人大加慨叹,认为我这人应该去“搞‘红学’研究”,甚至觉得那时我的许多看法,并不输于一些“红学家”甚的。而老实说,我本人却真的是对“红学”从来就没有更多的兴趣。不过,说归说,自己不想弄这,倒也并不是就不认可别人做这事。特别是近些年来,有了电脑阅读之便,我在一些零星时间内,还将周汝昌、刘心武等人解读这《红楼梦》的大小文章,凡找得到的,都找来读过了;得便之时,有关此书的其他一些观点,不管是历史上的抑或是现代的,也都浏览过一下。不可否认,只要是致力于此项专门研究之人,都不惜力气地查阅过大量的资料,同时肯定会有着一些属于各自的论点,甚至会为这原书的读者们提供上一些不无裨益的根据。但说实在的,在这样的问题上,的确永远也不可能找到一个明白无误的答案,足以让所有的人一致认可。且是话又说回来,这样的事,有必要让众人同样看待么?一万个读者,心中就有着一万部不同的被阅读物,或许,这才是那被阅读物真正的魅力之所在。另外,在解读者中,有些独特之例,亦令我觉着有点意思。譬如,某位当朝的文化官员,言说中虽不乏机敏睿智甚而至于通脱练达,但其骨子深处,真的却又隐透出一股彼等所谓“教条”或“形而上学”的酸腐气,观之亦觉可哂,嗅之更感可厌。更还有极端之例:今世之读者中,竟有将此《红楼梦》一书整体视为过时之垃圾、道是连时下流行小说也不如者。当然,此大抵唯因“代沟”过于宽深,也非是不可理解。言之至此,乃不觉心想:他人对此书之或褒或贬,或任情生发幽曲之义,抑或对其信意贴以不同标签,毕竟皆是人家的事,与我何干。以己今观之也,其固然阔大渊穆,灵动多彩,趣味横生,但归根到底,小说也就只是小说,任何依照阅读方之意,对其乱行拔高阐释或作过度探求隐义之举,真的也都没甚意义,或许至于,还可影响到对其文学本味之品咂欣赏。再说作者曹氏,于此作内随处可见之纯正才情,精深构思,敏锐体察,入骨刻画,尽管较之于古今中外任一文学巨构,俱属上乘;但若由此即将其奉为绝对具有普遍意义之典范,甚至视其为人生之“教科书”或“百科全书”,显然也是未必就合适的。以愚意看待,此书之魅力,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有借于其题材及规模的独一无二性。试想:一异乎寻常且是绝纯至美的生活场景,一花团锦簇兼之个性特出的佳丽之阵,加上才学齐备之士在其内彻于骨髓的生存体验,然后更将其和泪渲染托出,如此这般,倘不能撼人心魄、以致令诸多小有同感或大怀憧憬之人迷狂沉醉,那倒真是咄咄怪事。所以,一切忽视这“得天独厚”客观条件,而广无止尽地把作者本人视作无所不能之天才,诸如此类的观点,终归不足以彻底服人。而且,纵使曹氏本身已具不世之才,也只应是最突出地体现在文学中“古白话小说”这个部类上。至于书中那些亦广受推崇的诗词歌赋等,实事求是地说,好当然也好,但若是与历史上专门的大家相比,终究也都还是存在不少差距的。总而言之,今将自己大半生来最是心仪不已的一部书,作上这样一番似乎稍觉“降格”的评价,其实也是与自己生命历程已至这个份上、凡事皆愿“合度视之”的观点相吻。好吧,率性之言,也只宜于这“QQ‘说说’”而已,并非是正式论述,这一点,还望读者诸君谅解。






作者: 神采飞扬    时间: 2021-3-7 13:05
赞!
作者: 白水    时间: 2021-3-7 20:29
二篇文章,阐述了自己观点。书读到这种份上,正是有思想之人。
作者: 江南达者    时间: 2021-3-13 11:05
感谢二位认可。尤谢白水版主评赞推荐。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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