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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错位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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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个放羊娃
时间:
前天 06:50
标题:
错位的上访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5-4-22 06:55 编辑
错位的上访
我居住的小区错对门,是信访局接待室,时不时就有闹剧上演。这不,昨天中午我刚出门,就遇到一出。
这次是一辆汽车拉着一副棺材,汽车两侧的挡板上挂着白布,上面用墨汁写着“黑游泳池还我儿子生命”等标语,四周许多人围观,一个少妇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着。
原来,死者是一个十几岁的初中生,放暑假期间去游泳池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据那少妇说,这个游泳池是非法经营,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何况保障措施不到位,所以我儿子的死游泳池要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当然,这只是单方面的说辞,事实究竟如何,不得而知。我不想追本溯源,探讨事实真相,我只是想从另一个角度谈点儿看法。
我略懂一点儿法律知识,按照常理说,这事压根儿就不应该找信访,起码不应该首先找信访。如果家属认为有人故意加害死者,应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展开侦破;如果家属认为是民事案件,那就是赔偿问题,双方可以调解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那么,老百姓为什么首先找信访呢?我认为,可能是不懂管辖问题,更因为是中国国情使然。
长期以来,我们的法院名义上是独立办案,但实际由政府和政治因素掣肘着,久而久之,老百姓都明白,找媳妇不如找婆婆,走法律程序不如走捷径来得快,这就造成有病乱投医的现象。
所幸,新的最高领导层高举依法治国的大旗,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各部门一定会各司其职,回归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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