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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目击者 [打印本页]

作者: 宇战士    时间: 2015-12-2 06:18
标题: 目击者
  王进由于吊儿郎当,不思进取,厂里最终开除了王进,好多人叫他王毛毛。
  毛毛父母不在了,姐姐也管不了他,他成了一匹脱僵的野马,整天和一帮小杆子混。很快一点积蓄用光了,可人家不带他玩了。
  面对目前的窘境,他本应自省,他却把责任全怪在陈厂长身上。他认为:我只不过不守纪律,你开了我,难道你就身上干干净净,没有屎吗?鬼才相信呢!现在干部有几个好人?不是贪污,就是玩女人,包二奶三奶。想到这里,他有了一个主意,一个生财之道。
  他开始跟踪陈厂长,只要他不是坐小车,他就秘密跟踪,好似侦探一样。但是,毛毛的机会不多,厂长外出多数有专人专车,毛毛只得望车作罢。毛毛决定再跟踪他几天,没有收获就结束。你别说,还真给毛毛逮着事了。
  这天,毛毛跟踪陈厂长,见陈厂长进了一家高档商场,也悄悄跟了进去。看见厂办秘书张小姐挽着厂长手正在看服装,毛毛一阵心喜,悄悄退了回去。
  过了几天,他来到厂长办公室,陈厂长在看文件。陈厂长客气问有何事,毛毛一付哭穷样,要厂里给点补贴。陈厂长继续看文件,也不说行或者不行。
  毛毛有意无意说了句:“厂长,有天,在w商场看到你和张秘书买衣服。”毛毛话一说出,陈厂长愣了,丟下文件,叫毛毛再说一遍,毛毛又说一遍。
  陈厂长考虑一下说:"我要查查记录。"
  然后,拿出一大本子,指着一行说:"你看看是不是这个时间?"
  毛毛上前看到:11月12日下午1:30—4:00去w商场买二套秘书年会用衣。
  毛毛平时稀里糊涂过日子,于是便估算一下,差不多是这时间,就点点头。
  陈厂长拿出一个大信封,塞了一叠钱进去,然后问毛毛:"你还有什么疑问?"毛毛摇摇头。
  陈厂长对毛毛说:"你确实值得同情,希望你好好做人,这3000元是从厂长基金挪出来的。至于你想工作,你回去想好了,再来找我。",
  毛毛走后,陈厂长脸上泛出得意的笑,愁云一扫而光。
  陈厂长终于摆脱了杀人指控,无罪。这还得感谢王毛毛的有力证据:11月12日下午1:30——4:00,陈厂长在w商场陪秘书买年会用衣,不可能出现在杀人现场。

  【目击者】续
  王毛毛帮陈厂长解了杀人指控,心想:我可是一大功臣,居功至伟,陈厂长一定优待他的。于是,几天后又来到厂长那儿,看见他后,陈厂长一点没有想像中热情。好久抬起头,冷冷地递了一句:“你有什么事?”
  毛毛火了,找我作证时,象个孙子似的,恨不得给我跪下。现在平安无事了,就好象不认识一样,于是,牙一咬,发恨道:“你过河拆桥,不地道呀,你会后悔的。”
  出了厂,毛毛沿着马路走着,曾经那么熟悉的路变得陌生了。想到刚才窝囊气,他愤愤地捡起一颗石子向厂里砸去。
  这时,厂办干事李姑娘从厂里追过来,递给他一个信封,上面用铅笔淡淡写有1500。李干事告诉毛毛,这是陈厂长奖励你的,你也太不懂事了,厂办都有人,你的事大家都知道,陈厂长敢给你钱吗?这不是等于……
  毛毛细一想,还确实是这个理,自己有点过份,叫李姑娘帮他陪个不是。李干事点点头,告诉他:陈厂长委托她去你家看看,有什么具体困难,帮助解决。李干事来到毛毛家,一看,乱得一塌糊涂,抄起袖子,干起活来。该扔的扔,该洗的洗,该收拾的收抬好,忙了二个多小时,才歇了下来。中饭叫了两份外卖,毛毛付的钱。临走时,李干事对毛毛说:以后有困难找她就行了,不要打搅厂长了,毛毛答应了。
  这一来二去,毛毛对李干事有了依赖,也喜欢上李干事了。而李干事也明白毛毛的意思,只好装糊涂。一旦毛毛举止过了,惹得李干事发火,毛毛则有所收敛。
  毛毛知道自己穷得叮当响,李干事怎会嫁给他,她对他好,只是完成厂长的任务,或者说同情。他光棍还不知要光到什么时候。一想到光棍,毛毛突然意识到什么。今年的光棍节11,11他玩了通宵,第二天睡了一天,怎么会有11,12目睹陈厂长去w商场买衣之事?是自己记错了!好呀,毛毛立刻知道其中价值了。于是,他打电话约李干事周六去划船。李干事感觉到毛毛的兴奋,估计他有事,也就接受他的邀请。
  ……
  星期天的早报登出一条消息,昨日礼拜六市中心湖溺死一人。一对恋人划船至深水处船翻,男的不幸淹死,女的被救上岸。

作者: 夏末微凉    时间: 2015-12-2 10:18
目击者的悲惨下场,究竟是陈厂长太狠还是王毛毛贪得无厌,仰或兼而有之才造就了这出意外。
作者: 宇战士    时间: 2015-12-2 10:25
夏末微凉 发表于 2015-12-2 10:18
目击者的悲惨下场,究竟是陈厂长太狠还是王毛毛贪得无厌,仰或兼而有之才造就了这出意外。

是灭口,我是这样考虑的。感谢夏末老师!
作者: 雪山飞鸿    时间: 2015-12-2 15:31
“多行不义必自毙”似乎很合适!:lol
作者: 宇战士    时间: 2015-12-2 15:55
雪山飞鸿 发表于 2015-12-2 15:31
“多行不义必自毙”似乎很合适!

谢谢您的支持
作者: 鹿城飞侠    时间: 2015-12-2 20:46
这王毛毛真是玩大了,最后自食其果,被灭口也是情理之中,问好宇战士!
作者: 筱欣奕奕    时间: 2015-12-2 21:27
“目击者”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干的活儿。干前得掂量掂量,别无辜搭上性命。
文中有些地方稍显突兀,如能加上过渡,也许效果更好些。个见。
拜读,问好朋友。
作者: 战鹰    时间: 2015-12-2 21:45
本想敲人竹杠,结果丢了性命。可悲可叹可怜可气之人!
作者: 钢钢好    时间: 2015-12-2 22:45
有点福尔摩斯味道呢。案中案,其中还包含着命案。小说描写了一个无赖,利用一个机会达到自己无休止的目的,其实,这和《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最后结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事物的终极点啊!欣赏老师佳作,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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