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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尊重身体(交换)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4-30 19:28
标题: 尊重身体(交换)

                      尊重身体


                               □王国华


     鲁迅先生在一篇名为《忽然想到》的杂文中写道:“牙痛在中国不知发端于何人?相传古人壮健,尧舜时代盖未必有;现在假定为起于两千年前罢。我幼时曾经牙痛,历试诸方,只有用细辛者稍有效,但也不过麻痹片刻,不是对症药。至于拔牙的所谓‘离骨散’,乃是理想之谈,实际上并没有。西法的牙医一到,这才根本解决了;但在中国人手里一再传,又每每只学得镶补而忘了去腐杀菌,仍复渐渐地靠不住起来。牙痛了两千年,敷敷衍衍的不想一个好方法,别人想出来了,却又不肯好好地学……”

    连一个牙病都找不到最佳的治疗手段,得过且过,说明什么?我想,这不能证明我们智慧不足,只能说明从古至今,我们这个民族根本就不重视身体,因此也没有人从技术手段上认真研究过。偶尔有几个人稍微认真一些,做了些整理记录,如南宋著名法医学家、验尸官宋慈写的《洗冤录》,王府家庭医生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都被封为经典,甚至丝毫不容人怀疑。其实,无论《洗冤录》还是《本草纲目》都是谬误连连。前者提到人骨,说男女骨头数目不同;后者里面,牛蹄中的水,猪槽中的水,磨过刀的水,都能治病。若是不孕不育,在上元节时偷来富豪家的灯放在床下就能治好。这都哪儿跟哪儿呀。明摆着的胡话都没人质疑。不过话又说回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愿意研究、传播技术的人太少了,物以稀为贵,世无英豪,遂使竖子成名。

    事实上,身体在我们的传统里一直处于被忽略的状态。最早的英雄都有自残或他残情节。如春秋时期刺客要离计划杀庆忌,先设计斩断了自己的右臂,还害死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取得庆忌的信任;战国时期刺客荆轲要去刺杀秦王,跟樊於期商量借他的人头,樊於期也痛快地自杀了。四书五经中虽也明确提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貌似我们还是重视身体的,其实不然。因为这个重视不是来自立言者的亲身感受,即,不是因为他自己怕痛才推己及人提出不得损伤发肤,而是因为那是父母的。别人的物品你不能随便糟践。身体虽然是你的,但跟你个人关系不大。

    想一想,在我们接受的教育里,很多事都神圣无比,放到秤上称一称都比身体重要。为了君主、为了父母,为了兄弟,为了哥们义气,为了集体利益,甚至为了某种猫猫狗狗的主义……都可以献身。今天献身这个,明天献身那个,总而言之,身体仿佛是充话费赠送来的,完全不珍惜。我不信,立言者说到献身时,不会想到“献身”之后的疼以及给献身者家人带来的痛楚。他们一定想到过,但是立言者也许从没想到让自己献身,他只是鼓吹者,怂恿别人去干,自己并没有做好身体力行的准备。对身体的忽略,其实是对他人身体的忽略,立言者自然无法感同身受。中国历史上的凌迟之刑,俗称“千刀万剐”把犯人的身体一刀一刀割下去,具体割多少刀都有严格的数目界定。这种凌迟之刑盛行了很多年,有时候,我们说日本人做什么事儿怎么变态,难道津津有味地,欣赏凌迟之刑并计算数量不是无与伦比的变态吗?在观众那里,只要他自己不疼就行,在未来的某一天,观众中的某一个忽然成了当事人,即使他呼天抢地也没用了,其他人会围观他,就像当初他围观别人一样。

    尊重个体,尊重生命,都需要从尊重身体(含自己的身体和他人的身体)开始,这是基本的人类常识,但我们至今还没彻底搞明白,所以鲁迅先生才有以上的感慨。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5-1 17:01
善思考,有深度,角度新。文风朴实,逻辑扎实。
作者: 运涛    时间: 2016-5-1 17:20

祝福五一快乐。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5-1 17:26
运涛 发表于 2016-5-1 17:20
祝福五一快乐。

祝老友五一节快乐!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5-1 18:20
好文,但是有些看法未必就是正确。古人有许多知识不一定对,也不是说别人治好了牙就是高智慧。当然,好学的民族才是希望的民族,这是必须的、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5-1 20:24
一方 发表于 2016-5-1 18:20
好文,但是有些看法未必就是正确。古人有许多知识不一定对,也不是说别人治好了牙就是高智慧。当然,好学的 ...

知识确实在更新、扬弃中进步。人类认知客观世界也在不断准确深入,认知世界的理论在相对正确中前行。
作者: 运涛    时间: 2016-5-2 06:21
通篇是西方的观点,不敢苟同。
作者: 青山多妩媚    时间: 2016-5-2 09:42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作者: 寂寞醉染    时间: 2016-5-2 14:35
我想鲁迅先生的牙疼是另有所指吧。不单单是指的身体有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有尊重的条件才好,当无家无国无肚皮时,想尊重也不行啊,观点是对的,但也得因时因地因情而宜。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5-2 15:25
老党 发表于 2016-5-1 20:24
知识确实在更新、扬弃中进步。人类认知客观世界也在不断准确深入,认知世界的理论在相对正确中前行。

是的,时代前进,知识更新太快,的确日新月异。但是,再怎么变,自然界的规律不会变,我们祖宗对自然的认识,不可否认地站在不可思议的高度。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5-2 16:05
身体是个体生命形式,如何对待的观念态度是由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科学等因素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故不同时代,不同国度认知度差别巨大,崇尚科学的西方发达国家,我们日益发展的祖国,生命科学进步迅速,医疗事业——这一保护身体的科学领域,尤其是进步巨大,文章抛出隐含的或猜测的政治含义,提出尊重身体这一观念,进而尊重生命,值得思考,值得反思。只是文章中列举的一些古代摧残身体的实例,来支撑这一大的——尊重身体的立论,有以偏概全,偷梁换柱之嫌疑,逻辑上经不起推敲。
作者: 伊人轻舞    时间: 2016-5-5 22:19
我同意作者的“尊重身体”一说。但古人毕竟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大部分都已得到验证。无论从医学上讲,还是针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句话说得非常好“扬长避短”,故本人觉得中西医结合,会是医学界以后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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