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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允许煤炭私釆与卖国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1 11:47
标题: 允许煤炭私釆与卖国
煤炭与卖国
         煤炭,是咱的老祖宗给他的子孙后代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能源,它理所当然地应该属于国家所有。对于保护国家的地下资源,国家早就有“统属国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开采”的法律。以往,正是运用了这个法律,对那些盗采者,实施了严厉打击,才保住了国家资源,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无端流失。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人,竟然将这条保护国家资源的法律给撤掉了,使老祖宗留下的不可再生财富,成了无人看护、任人攫取的无主之物。
    既然煤炭成了无主之物,私人自然可以随意开采了,于是,各地的煤老板便如雨后毒蘑般地涌现出来。他们鲸吞豪夺、哄抬煤价、谋取暴利、把工人当奴隶,视工人生命如草芥,可以说,每块煤炭上,无不满蘸着采煤工人的血泪与汗水。煤老板在采煤工人的血汗长河里,脚踏着失去性命的采煤工的的头颅,一个个成了暴发户。这些暴发户,飞扬跋扈,横行霸道、骄侈淫佚、为非作歹,法律在他们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官员在他们面前,是那么温顺谦恭,一些记者,为查真相,几乎丧命……可以说,连太阳的光芒,在他们面前都变成了曲线。您若觉得这是危言耸听,那么,我就试举一例,可以佐证我之所言不谬:数年前,山西某煤老板的儿子结婚,居然能够让央视名嘴前去充当主持。如何?如果没有相当的财力,如何能够“请”得动代表着国家新闻形象的名嘴?他们的钱财哪里来?还不是靠着吞噬老祖宗留下的不可再生的能源吗!
你若要指责他们开采非法,他们会理直气壮地拿出合法“开采许可证”,让你哑口无言。可是,给他们开出“合法开采证件”的做法,合法吗?合理吗?符合国家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吗?
   若要指责那些官员开证非法,那些有权开出合法证的官员,会“理直气壮”地说,“他们开采煤炭,是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我们开出合法开采证,是在为增加GTP做贡献。”这纯粹是不值一驳的狗屁逻辑,难道攫取了国家的国有资产,仅仅只须缴纳税款,就算合法了吗?连傻子都能算出来国家所得到的是煤老板的百分之几,而那些手握重权的官员,难道连傻子的智商都不如?如果他们的智商没问题,那么,他们的积极性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如果说只须缴纳税款,就可以侵吞国家财产,那么,盗墓者从地下盗取的文物,只需缴纳税款,也就可以像煤老板那样,堂而皇之地成为文物的主人了?
    我们知道,真正的爱国者,是绝不会不珍惜国家资源的,尤其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因为,那是潜在国力的象征,谁不珍惜它,谁就是中华民族的败家子,是炎黄子孙的千古罪人。看看小日本是怎么做的?他们不仅绝不开采本国地下矿藏,而且还要从国外买来煤炭,囤积在他的近海。小倭寇的这种做法,与我国放肆无度地开采地下资源的做法相比较,就不难看出,我们正在做着极其愚蠢、令老祖宗和国人痛心疾首的荒唐事。
     我国是一个贫油国(虽然有时候自欺欺人地不承认),对石油本应十分珍惜,然而,据有关文件记载,多年前,我国竟然靠出口原油换取外汇,这种愚蠢的行动,连“四人帮”都看不过去,当时的四人帮之一的张春桥就曾破口大骂这是“卖国贼行为”。虽然,,骂得有点儿尖刻,可也实在该骂!(当时的小日本,低价买进了我国的原油,经过裂解和深加工之后,再将化工制品卖给中国,盈利数百倍。)再看看当下批准私人采煤的随意现象,跟当年的出卖原油相比较,岂不更加“卖国贼”得多?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1 20:29
的确,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不肖子孙不说发扬光大,也不该如此糟蹋!文笔辛辣,发人深省。大赞!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7-21 21:13
有理,国家管理的各个方面,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问题。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出台,确需要广泛听取建议,科学论证,否则失误必多,后患无穷。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2 10:31
老党 发表于 2016-7-21 21:13
有理,国家管理的各个方面,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问题。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出台,确需要广泛听取建议,科 ...

我们都是草木之人,难以上达天听。也就是说说而已,到底孰对孰错,让历史来评判吧,不过,这代价也忒大了些!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7-22 12:03
高山对虾1 发表于 2016-7-22 10:31
我们都是草木之人,难以上达天听。也就是说说而已,到底孰对孰错,让历史来评判吧,不过,这代价也忒大了 ...

教训和代价确实太大了。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3 10:05
一方 发表于 2016-7-21 20:29
的确,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不肖子孙不说发扬光大,也不该如此糟蹋!文笔辛辣,发人深省。大赞!

现在的情况是,那个当官的都没有百年意识,每个现任官员,都只想着他这一任出政绩,那管以后,更不会考虑国家的将来。这是为什么?是制度问题?还是国人的本质问题?难道中华民族真的是“劣等民族”?如果不是,那么二战时期的“皇协军现象”,——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又当如何解释?就现在来说,有钱人和名人,有几个不是放弃了中国国籍而改成了外国国籍?虽然他们仍在中国混,那是为了赚中国人的钱,然后再汇到外国去……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3 10:15
一方 发表于 2016-7-21 20:29
的确,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不肖子孙不说发扬光大,也不该如此糟蹋!文笔辛辣,发人深省。大赞!

如果要列举所谓的“劣等民族”的例子,可以说俯仰皆是,如:国家公费派出留学的学生,学成归国为国效力的不足百分之三十四;国人千方百计逃过法律的边线,蒋文物卖到外国;出国旅游团,成了扫货团,给外国增加了相当大的外汇收入,一南韩为例,他们GDP地百分之二十五,是来自中国,其中旅游占主要成分……,这些例子,是不是能够表明他们至少不以是中国人为荣
作者: 踏雪闻香    时间: 2016-7-23 10:58
犀利,点赞。国家的财产,成了好些人一夜暴富的资本,早就该整治了。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3 14:28
踏雪闻香 发表于 2016-7-23 10:58
犀利,点赞。国家的财产,成了好些人一夜暴富的资本,早就该整治了。

谢谢您的赞同!可是,你我只能说说而已,无法上达天听。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3 16:50
高山对虾1 发表于 2016-7-23 10:05
现在的情况是,那个当官的都没有百年意识,每个现任官员,都只想着他这一任出政绩,那管以后,更不会考虑 ...

还说什么百年意识!曾听一位朋友就一个城市的建筑街道评论:这就像是某个当官的,挠挠头,大手一挥,行,就这样!虽然这道手续那道手续似乎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但是一看那些个规划,的确就是那样的。

您说得非常有道理。我常常对许多学生的那种麻木非常痛心,想尽办法极尽所能灌输一些自认为有性格有精神的东西,可是收效不大。我曾拿一件事说话:当亚运会在日本广岛结束时,六万人的会场竟然没有一张废纸,难道不应该让我们国人警醒吗?哎,可惜的是,我们许多教师都没有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唉,不说了,憋屈!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3 16:55
高山对虾1 发表于 2016-7-23 10:15
如果要列举所谓的“劣等民族”的例子,可以说俯仰皆是,如:国家公费派出留学的学生,学成归国为国效力的 ...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一方曾经带着旅游箱在公车上不知怎么让人上眼了(具体忘了),一位比一方年轻的女人对着一方指手画脚,她怎么怎么在外跑得多,刚刚才从日本回来,日本又怎么怎么,气得一方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到站提前下了车。无语!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3 22:22
一方 发表于 2016-7-23 16:55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一方曾经带着旅游箱在公车上不知怎么让人上眼了(具体忘了),一位比一方年轻的女人对 ...

不仅年轻的这样,连老太太也这样,在公园听到一位老太太在向同伴炫耀自己去日本旅游,说什么日本的水也比中国好喝等等等等,潜意识中的崇洋,让人作呕。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4 10:15
高山对虾1 发表于 2016-7-23 22:22
不仅年轻的这样,连老太太也这样,在公园听到一位老太太在向同伴炫耀自己去日本旅游,说什么日本的水也比 ...

也有这样的声音:就那点儿仇,总不能世世代代都记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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