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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亡羊补牢”成了盾牌?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2 16:29
标题: “亡羊补牢”成了盾牌?
本帖最后由 高山对虾1 于 2016-8-6 17:23 编辑
《战国策·楚策》中有段明训:“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意思是说,出了问题,只要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出补救措施,也是不错的。
也许是当前我们的一些部门把这句古训理解得太精透了,以致于出现了总是在“补牢”,结果,这牢却总是越“补”越大,当然,那羊也就会越亡越多。
远的不说,且说上昆山工厂爆炸事件这事吧。一个长期多项严重违规违法的企业,居然仍然能够堂而皇之地继续开工生产,这其中说明了什么?
该企业是一家台资独资企业,长期强迫工人大幅度延长工作时间,国家明文规定八小时工作制,而且,世界工人阶级为了争取这八小时工作制,曾经奋斗了多少年才取得了这个权利,可是,这家台资企业就敢明目张胆地违反国家劳动法,让工人每天工作十二甚至十五小时,这种超负荷超强度的劳动,对我工人身心的摧残,是何等地严重?奇怪的是,这种长期违法的做法,却从来没有哪个部门站出来制止,连给受着残酷压榨迫害的工人说句话的,也没有。我真的不知道这些政府部门是不是还姓共?
还是这家台资企业,除了不把工人的健康当回事之外,甚至连工人的生命,也视作无物。仅从负责安全的副经理连粉尘能够达到爆炸极限后,会发生爆炸这样的知识都不知道(当然,也许是为了推脱责任故意装傻充愣),可见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心资本家,哪里把我们工人的生命当回事儿?资本家的心没有不黑的,这不奇怪,奇怪的是,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都在干什么?是因为喝大茶没了时间,还是因为被铜臭的气味熏懵了脑子,熏瞎了双眼,同时也熏黑了心?
一声巨响,我多少兄弟姐妹瞬间丢掉了性命,他们是为着维持家人的低标准生存才背井离乡地前来打工的,他们梦想着用自己的辛成了阻挡大众批评的“盾牌”。大家大概还没有忘记,发生在台独资企业“富士康”的一年十三跳吧,仅仅一年的时间,就有十三条年轻鲜活的生命,在高楼苦和健康,换回钞票,让老人吃得饱一点,穿得暖一点,让自己的孩子能够交得起学费,然而,随着这一声巨响,这一切,都化为了泡影,留给家人的,是无尽的悲伤与痛苦和雪上加霜般的贫穷。
面对如此严重地事故,我们的官员一定又会拿出那面“亡羊补牢”古训的金牌,说是以后要如何如何,实质上,他们是把这“亡羊补牢”当上跳下,消失了。他们年迈的父母、他们的亲人,倚门而盼,盼来的却是噩耗,让他们情何以堪?面对如此严重的事件,我们却一直没有听到政府是如何解决处理的,难不成让那些大老板掏几个钱就算了事,而不追究事件的原委和责任?难怪有网友发帖说:要工作,万万不可进台资。可是,也有网友跟帖说:天下哪里有不黑的乌鸦?台资老板黑心,别的老板的心难道不黑?啊啊!看到这里,我真的想为工人兄弟痛哭一场,然而,再多的眼泪,也丝毫改变不了他们的悲惨命运。
十三条生命的逝去,并没有给活着的工人换来什么待遇上的改善,老板照旧黑心,手段
毕竟现任党中央领导是非常英明的,派员调查的结果,将昆山爆炸定性为责任事故,而且照旧残忍,工人照样受着残酷的压榨,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照旧在喝大茶,侃大山,说不定还会从中得到某种意外的经济收益。排除了一些软膝盖者的“处理台资企业要谨慎”的“忠告”,作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铿锵表态。这表态,多少给人们带来追求公道的一丝希望。看起来,我们政府的某些官员,在这次爆炸事件中,若是打算再祭起这面“亡羊补牢”的“法宝”,而求一了百了,恐怕是力不从心的了。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7-22 17:06
剖析透彻,有理有力,这样的亡羊补牢就是推责任,中国共产党的问责条例,就是针对这些不作为的人而颁布的。
作者: 运涛 时间: 2016-7-23 08:05
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国家,不发生这样的事情才怪呢。只有曾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才会认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3 09:46
中国的干部制度是干部不拿百姓当回事的根本原因。因为干部都是上级任命的,而不是百姓选举出来的,所以,他们只知道弄“政绩”,讨好上级,以便纱帽更大些,至于百姓,对他们升迁毫无作用,既然如此,他们做事情又何必考虑百姓的感受呢?当下的怪现状是:仆人当主人的家,主人没有丝毫的自主权,一切都要听命于仆人,这就是笑不出来的笑话。估计,这种现象还会继续下去,如果弄不好,还有可能发展得更加严重。如果那样,不安定因素就会大大增加,我们的政权就会受到威胁。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反过来说,失民心者失天下。这个论点,“蒋委员长“已经用他的行动进行了佐证。当然,我们的党是有能力做好自我修复而增强免疫力的。
作者: 踏雪闻香 时间: 2016-7-23 11:00
一切都是私利熏心,希望早日拨乱反正。敬茶!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3 17:18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真的平等,该多好!政府真能为民众办事儿,才叫人民自己的政府。赞。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3 22:35
今中午央视爆料,一位无辜者,在被屈打成招、无任何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仅凭那份所谓的“口供”,竟被判死缓,虽经家人和曾任省高院副院长(退休)等资深律师的据理力争,却依然难以改变法院判决,而那位无辜者被监禁十八年之后,才在中央文件的威力下,被宣判无罪释放。入狱时是个帅小伙,出来时,已是顶秃齿豁的老人了!嗟夫!中国的冤假错案到底还有多少尚未得以昭雪?当时我就想起了元剧《窦娥冤》,也想起了那位被枪毙了的无辜青年……法律本身是不会说话的,它是法官手里的强大武器,就看法官的心是黑是红了。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4 10:17
不是也常有人用钱捞出了无数的囚徒吗?!
作者: 高山对虾1 时间: 2016-7-24 15:36
记得有段时间可以用钱疏通与被害者的关系,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而可以免于死刑。这做法在当时曾引起很大舆论波动,说是有钱人可以置身于法律之外等等。后来是否还坚持这样做,就不得而知了。当然,“捞”的意思大都是通过跟公检法部门的钱权交易而让犯罪嫌疑人获得自由。这只能标示司法部门的腐败、在这样司法者的司法下,百姓的遭遇会是什么状况,就不言而喻了、
作者: 一方 时间: 2016-7-24 16:48
在钱权的交易中,普通老百姓的确是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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