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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柏林墙未倒之前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个放羊娃    时间: 2016-9-12 08:32
标题: 柏林墙未倒之前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6-9-12 08:34 编辑

柏林墙未倒之前

    最近偶有两则感想,信手记下。
    (一)
    柏林墙是东德和西德分割的标志物,1990年德国统一后拆除。
    拆除前,不少东德人越过这座墙偷渡到西德,因此东德政府授权边防军对偷渡者可以开枪,格杀勿论。德国统一后,政府对开枪杀死偷渡者的原东德军人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军人辩护说,开枪是政府授权,我们是奉命行事,不应该负刑事责任。法官说,虽然是政府授权,但你可以不必那么认真,或者枪口抬高二寸,毕竟偷渡不是死罪。最后,这些军人被判了刑。
    我想,如果东德政府仍然存在,肯定是另一种情况。死者家属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以“执行公务”为名,判处开枪的军人无罪。
    两种结果,泾渭分明。可见,不但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法律同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二)
    在封建社会,佣人、丫环、小厮等等,被主人驱使、奴役,被称为下人,社会地位相当低下。新社会后,这些角色被“保姆”、“家政服务”等等冠冕堂皇的名称所代替,但被人驱使、奴役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推而广之,旧社会称干部为大老爷,父母官,现在据说干部是公仆,是人民的服务员。两种干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无须我多说,你懂得。从人们调侃“宁做公仆,不做主人”,就可看出端倪。
    醋是酸的,很多人(包括我),都想当然地认为醋是酸性物质,但科学告诉我们,醋是碱性物质。可见,我们不能被现象所迷惑,要看到事物的本质。


作者: 老党    时间: 2016-9-12 09:01
好感,有深度,启迪人。
作者: 侯诗杰    时间: 2016-9-12 14:07
深刻的感悟。
作者: 云上云上    时间: 2016-9-12 21:36
言简意赅,令人回味。值得欣赏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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