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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何为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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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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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9 05:4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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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正经事
    文/熊树忾
    近日,我在求是网上看到某地党委以“干部要力戒‘歪脑筋’多做‘正经事’”为题的评论文章,感触颇深。该文只是从反腐的角度谈了不要动“歪脑筋”,而对正经事几乎没有涉及。鉴于此,此篇有幸作为彼篇的续篇,谈一谈什么是正经事,怎样做正经事。
    正经的基本解释是正派庄重。正经,可以是儒家的经典,《论语.为政》中有“功乎异端,斯害也已”;也可以是儒家的“十三经”;还可以是《诗经》中的正风和正雅;更可以是做人、做事的态度庄重、正派。晋代葛洪在《抱朴子.百家》中说道:“正经为道义之渊海,子书为增深之川流”。曾经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代学者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楚庄王》中言:“以贤君讨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贬,孰知其非正经”。
    对广大的党员干部而言,哪些事是正经事呢?正经事至少应该包括履职、担当和善行。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每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是否在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呢?有些干部,遇事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实在推不掉或者拖不了的事,就敷衍塞责。旧官僚中的徐九斤尚且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当今有些干部怕是连徐九斤这点担当都没有了。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多少人能够将别人的老人当成自己的老人来赡养,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来抚育呢?
    党中央提出要深入扎实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于是乎,层层就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于是乎,就有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检查专班,于是乎,便有了要检查开会记录、学习记录、写学习笔记的硬性规定,于是乎,便有了如同当年读“红宝书”以及“早请示,晚汇报”一般的每天上班前读一段党章,来一次入党宣誓等形式。这不能不让人想起当年林彪吹捧毛泽东时说的那些肉麻的话,当年的林副主席语录甚至比毛主席语录还要厚一些,可那里面说的全是假话,他的真话都在“571工程纪要”里,直到其死后才公诸于众。如果说那些热衷于搞形式的人没有正经事可做,其上级领导则可以督促其认真地履行职责;如果其明知不对还故意为之,则应严厉批评,促其改邪归正;如果其抱着某种目的而欺上瞒下,则应将其列入不称职干部之行列。
    在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队伍中,有一批像焦裕禄、孔繁森那样的好党员、好干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勇于担当,为民办事的干部日益增多。他们扶贫攻坚,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他们扶持绿色产业,还民众碧水蓝天;他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使大家对党充满信心,看到民族复兴的希望!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以前做没做正经事,做了多少正经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从今天做起,从一些细小末微的事做起,从遂民愿、解民忧、合民心的事做起。多做正经事,便是正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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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上云上 + 10 + 1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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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4 04:05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7-7-9 06:13:09 | 只看该作者
    文章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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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7-7-9 08:37:57 | 只看该作者
    好言论,逻辑性强,主题突出,论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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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地板
    发表于 2017-7-9 09:19:34 | 只看该作者
    义正辞严,充满着正能量,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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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19 19:22
  • 签到天数: 4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7-7-9 20:06:21 | 只看该作者
    多做正经事,做个正经人——放之四海而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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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5-27 19:41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7-7-10 11:02:44 | 只看该作者
    论到实处,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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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7-7-10 17:19:06 | 只看该作者
    做正经人,办正经事儿,好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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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09:16:1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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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09:16:29 | 只看该作者
    老党 发表于 2017-7-9 08:37
    好言论,逻辑性强,主题突出,论的明白。

    谢谢您的鼓励、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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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09:16:49 | 只看该作者
    云上云上 发表于 2017-7-9 09:19
    义正辞严,充满着正能量,赞。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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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09:17:01 | 只看该作者
    一方 发表于 2017-7-9 20:06
    多做正经事,做个正经人——放之四海而皆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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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常来发文,让我们能如此地进行文字交流。同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1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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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09:17:1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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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好,我可不是什么老师,互相学习的友友,向你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7-1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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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7-11 09:17:28 | 只看该作者
    伊人轻舞 发表于 2017-7-10 17:19
    做正经人,办正经事儿,好文,点赞!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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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5-27 19:41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17-7-11 10:50:52 | 只看该作者
    熊树忾 发表于 2017-7-11 09:17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同好,我可不是什么老师,互相学习的友友,向你学习.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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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19 19:22
  • 签到天数: 4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发表于 2017-7-11 16:11:47 | 只看该作者
    熊树忾 发表于 2017-7-11 09:17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谢谢您常来发文,让我们能如此地进行文字交流。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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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7-26 23:57
  • 签到天数: 268 天

    [LV.8]以坛为家I

    16#
    发表于 2017-7-11 23:50:29 | 只看该作者
    满满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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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7#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08:41:32 | 只看该作者
    寂寞醉染 发表于 2017-7-11 10:50
    同好,我可不是什么老师,互相学习的友友,向你学习.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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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8#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08:41:53 | 只看该作者
    一方 发表于 2017-7-11 16:11
    谢谢您常来发文,让我们能如此地进行文字交流。同好。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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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23 05:18
  • 签到天数: 19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9#
     楼主| 发表于 2017-7-13 08:42: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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