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平原君 于 2021-5-1 21:32 编辑
管宁割席的故事为大家所熟知。故事见于《世说新语》德行11:“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我们只说故事的前半部分。管宁和华歆同在园中锄菜。看见地上有一块金子,管宁依旧挥动着锄头,像看到瓦片石头一样没有区别。而华歆看到金子高兴地拾了起来,大概是看到管宁那漠然不顾的神色,不好意思收起来,随即又把它扔了。这则故事归于德行篇,自然是赞扬管宁不为财利所动的高尚品德。相比之下,华歆则却对名利处处动心。于是管、华二人的德行立判高下。 每当读到这则故事,我总觉得这事有点不合情理。试想,两个人在地里锄草,刨出一块金子,却把它当作瓦砾石块丢弃一边。难道他们是身价亿万的贵族、土豪,如石崇、王恺一般?显然不是;难道他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金钱对其无用?显然也不是。那么何以对自己刨出来的金子而弃之如瓦砾?说白了,就是矫情!如果实事求是,那么如果是自家的土地,刨出来的金子应该归自己所有;如果是租种别人的土地,那就归还土地的主人。何必扔到瓦砾堆里面!虽说“是真名士自风流”,但名士也不能喝西北风。王戎每天晚上与老婆用象牙筹计算自己的财产,并不妨碍他是名士。魏晋的名士们有些所谓风流倜傥也是颇为矫情的,这位管宁就是一例。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此作为管宁道德操守的表现。近日因为查找别的资料,翻阅清朝吴裕垂《史案》一书,却意外见到该书作者对此事的评论,十分周到、深刻。撮述不如直接引用原文方便,且原文虽是文言,文字浅白,并无难懂之处。吴氏评述如下: “黄金,重宝也,方俯首锄菜而见之。是在家园场圃间,非驿路比也。见之者,当察其金所从来,处置得宜,方不置有用于无用。若地为吾地,此金埋没已久,实因锄 菜而微露。宜访之父老,质之邻翁,此地曾有失金事否。倘我先人有失,则我自取之,不为伤廉;即或金在道路,实为行人所遗,宜姑守之。守之不得,白之通衢。通衢无主,以周贫乏,不为伤惠,亦即见止。挥锄不顾,在幼安(管宁字幼安)原不失己。而失主之身家所系,性命攸关,略不触目惊心,一为筹画,致奸猾秉机窃取。士君子临事接物,岂宜如是漠然?”(卷九,原文无标点,系本人所加。下同) 这里作者把应该怎处置这块金子,说的已经十分仔细,无需再作解释,其结论是管宁临事接物而“漠然”置之。 吴氏引用这个故事,重点不是讲管宁对锄菜所见之金处理不当,而是批评管宁在汉末避乱到辽东依附公孙氏37年,其间却不能为公孙度出谋划策,进入中原以保汉室。史载,“公孙氏虚馆以待之,数与坐论。……时至宗社垂危,不能激以忠义,为罗隐讨温之请(按,指唐末罗隐避黄巢之乱,归乡依吴越王钱镠。朱温篡唐,罗隐曾劝说钱镠举兵讨梁),可知幼安为人,节操有余,而才识不足。犹是昔日见金不顾,视同瓦石之故态也。” 晚年管宁回到中原故乡,此时已是曹魏代汉。因其名气甚大,魏文帝、明帝均多次征召,甚至其当初割席绝交的故友华歆,亦上疏愿把自己的太尉之职让与管宁,但皆固辞不就。 处乱世以节操自高,而不戮力王室,故吴裕垂在《史案》中对其评价多有微词。管宁是出世的名士,似亦不宜要求他像入世的诸葛亮那样,关注天下形势,待机而动,以事明主。故吴氏之论也有点迂。这里只是采用他对管宁锄菜时视金如瓦砾的分析与评论。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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