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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品] 《红尘野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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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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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4-9 16:46: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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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尘野闻》(十)
                       冥镪之禁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亘古不易之理也。
          甲辰二月十七,江苏南通宣:禁制售冥币以及纸扎实物等丧葬用品。既而,央广网批南通云:“焚烧冥纸乃祭扫之用,与献花无异。同为祭祀,非封建迷信。”
          盖国之所重者,民,食,丧,祭。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有由然矣。祭之以礼者:天子诸侯,封禅配天;卿士大夫,祖庙血食;以至于庶人,香烛纸马,伏腊烝尝。各寄哀思而已矣。
          《左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于南通,堪遗一语:“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观风者其与察焉!
          或曰:“以时论,文明祭祀,宜奠以鲜花。”有耿介士曰:“就时以论,清明节止于献花,其如情人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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