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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辩论赛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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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08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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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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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5-4-17 07:55 编辑

    辩论赛发言稿

    主持人,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在正式发言前,我有几句话需要交代一下。
        本次辩论赛,本来主持人事先安排我为正方辩友,是我特意要求改为反方的。论说,辩论赛就是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游戏,正方、反方是无所谓的,我为什么要改正呢?原因是,我退休前就是抓企业的,也就是说代表政府行使管理的职能,这一块的猫腻我很熟悉,有亲身体会。
        我认为,要想弄清“私有企业破产后,工人到底归谁管”这个问题,前提必须分清责任,也就是说企业破产是谁造成的?这就像治病一样,必须先诊断准病情,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清楚了,我今天选择的角度,就是让事实说话,让实践评判。我相信,事实最有权威,实践最有发言权。
        好,我开始正式发言。
        我方的观点是:私有企业的破产,是政府一手造成的,工人当然应由政府来管。这就叫“过错问责”,谁的孩子谁抱,谁屁股上有屎谁擦。予以不信,让我的亲身实践开口。
        1995年末,乡镇合并,我调入乡镇企业局。它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不管你是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还是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都归它管。我在乡镇任政府乡长的时候,对乡镇企业局这帮大爷既讨厌,又不敢得罪。讨厌的原因是,他们什么正经事都办不了,扯淡事倒不少,吃喝招待就不用说了,往往今天收管理费,明天拉赞助,明明强奸了你,你还得提起裤子陪上笑脸。不敢得罪的原因是,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你的命运,比个例子,年终综合排队就由他们说了算,一旦得罪了他们,给你排在后面,真够你喝一壶的。
        乡政府有两副嘴脸,它既是受害者,又是为虎作伥者。乡镇企业局每逢在这些企业工作开展不下去时,就压乡政府,咱就得为虎作伥,帮狗吃屎,毕竟咱是一级政府,私营企业还有用得着咱的地方,说不定在哪个地方卡你一家伙,就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一纸调令下来,让我到乡镇企业局,从狼窝挪到虎窝,心里老大不乐意,但也无可奈何,毕竟身在官场,由不得自己。
        咱代表政府都干了些什么?反正贷款、市场营销这些正经事干不了,专干扯淡活儿。随便数落几项,你们就明白了。
        第一,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成规模的私营企业,人家人才济济,管理水平比咱都高,你去那里瞎指挥,纯粹是添乱;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也用不着高档次的管理水平。本来无为而治就挺好,非得今天让你搞这个“达标”,明天让你搞那个“升级”,颐指气使,装腔作势,不把你折腾散决不罢休。
        第二,应付各种检查活动。企业不景气的时候,没人理你;你一旦有了闪光点,各类“检查”、“视察”、“经验交流会”之类的麻烦就会接踵而至。有“锦上添花”的(实质是添乱),有“顺手采花”的,各个部门都说是自己的成绩,都想分一杯羹。管理部门说“这是加强管理的结果”,工商税务们说“这是我们大力支持的结果”,群团组织说“这是我们发挥作用的结果”……可一旦企业破产了,一个个装聋作哑,跑得比兔子还快,唯恐沾上一点骚。有一年夏天,市里组织全市各区县要到我们一个私营企业检查,我们提前几天就到企业布置落实,清扫环境、制作标语、整汇报材料、购买饮料汽水等等,把企业折腾得鸡犬不宁。
        第三,唯上是从,数字注水。咱们国家虽有《统计法》,但具体执行起来随心所欲,面目全非,全凭领导的意志,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往往我们把数字报上去,领导一看不行,就得再次注水。注水也不是简单的事,各个企业的数字都得变动,还得统一口径,应付上级检查,一边逼良为娼,一边扫黄打非。出了成绩是党和政府的,出了娄子算你企业的。
        第四,各类扯淡评比活动。评比活动经常不断,特别是到年终岁尾,你就看吧,各类毫无意义的评比活动排着队浩浩荡荡而来,搞得企业应接不暇,叫苦连天。你不配合么?“小鞋”伺候!
        够了,够了,限于时间,不能一一列举。
        两千多年前的晏子,曾说过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因此,我方认为,私营企业的破产是由大环境造成的,政府作为大环境的主流因素,难辞其咎。破产后的工人无工可干,无饭可吃,就应该政府来管。按照“过错追究”原则,你不管,谁管?!

    (注:此为在天涯社区辩论赛的发言,辩题是“私有企业破产后,工人到底归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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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4 04:05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有切身体会,总能抓住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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