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草书教材(札记)四 书写草书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书法是独立的艺术。拥有它自身的特征和要求。它是通过具有生命力的线条以及线条和线条之间的各种关系,在时间的过程中,以节奏韵律组合起来的和谐而又变化多端的空间整体效果,并以之表达作者的情感和审美观念的。 真、草、隶、篆、行书各书体都具有这种意义。但是最能体现出书法时间特征和空间特征,而又最完美、最完善的却是草书。最具有直接载情性的亦是草书。 草书是从正体篆、隶以及行、楷体中产生出来。正体篆、隶、行、楷体就是草书的母体,它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母体。它的线条和构图的要求都是在母体基础上的升华。从母体中可以找到它的演变轨迹和发展变化以及其艺术性的依据、佐证和答案。换句话说,书写草书绝不能凭空臆想、随心所欲、胡乱涂鸦,而应有根可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草书是各书体艺术特点的升华,兼有着其他书体的美感内涵。 刘熙载在《书谱》中讲:他书之笔意,草书却要无所不悟。”…“草书之笔画,要无一可以移入他书”。这正说明和佐证了草书升华的道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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