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下 一大地人
【一】 看灯
人们都十分熟悉的一条交通法规常识为,“红灯停、绿灯行”。
一学员在练车时,常教练监护着他进行道路驾驶的训练中,行至到一路口交通信号灯是“红灯”可是他驾车继续行驶。常教练一脚刹车,喊到:“看灯!”车停住了。等信号灯变成“绿灯”后常教练指示学员继续行驶进行训练,一会儿又行至 一路口指示灯又是红灯,学员还是无视于红灯继续行驶。常教练一脚刹车大声喊道:“看灯啊!”,车又停住了。
变灯后还继续行驶练车,训练中再一次行至一路口指示灯是“绿灯”,突然学员一脚刹车,坐在副驾驶座的常教练“咣!”的一声额头撞在了前风挡玻璃上。常教练一摸已起了一个大包,顿时火冒三丈喊道:“你停车干什么!你想撞死我呀?”学员不慌不忙地往上一指说: “看灯!”,常教练:“你......!”。
【二】红绿灯下
我们说的红绿灯即是交通信号灯,有红灯时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这样的交通法规我们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都必须遵守。然而我们行人每天过马路时,走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也会忐忑不安、心惊胆战。如红灯亮时有的行人利用横道上没有车辆行驶的空挡,突然横穿道路或者不走人行道跳栏杆跑过去,横向道路正常行驶的车辆必须要紧急刹车,这会造成极其危险的情况,行人若这样的通过如遇到刹车不及造成的事故伤的是行人自己。抢的仅仅是十几秒的时间,你忙的是什么,真是不要命了。绿灯亮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走向道路的对面时,忽然一声喇叭声,吓了一跳原来是右转弯的车辆催促你,当走到道路中间突然:“噌!”的一下子一辆左转弯的车辆从行人前面近距离地挤了过去,行人哪里敢去撞汽车呀?这样的情况使人们过马路时真是放心不下,只能是左顾右盼地托着心走过。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明确地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所以说,绿灯亮时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可以通行,右转弯和左转弯的车辆必须先让行才是对的。更有甚者是这样的情况,绿灯已熄变成了黄灯亮了,还是有个别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还没有进入路口玩命地提速紧赶,红灯亮了急急地闯过路口,这样的情况真是太危险了,如若造成交通事故一定是很严重的。【对这样的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在监控录像中查有就应当给重罚。】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车辆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该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在交叉路口车辆行人较多时,尤其是上下班的时间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交通,目的是调配指挥好各个方向车辆行人的正常顺利地通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但是总有一些机动车驾驶员竟然无视交通警察的指挥,停止手势已经发出他还是一味地争抢堵在了路口,既给交通察警添乱又造成路口的交通堵塞。这样的驾驶员在没有道路交通信号路口为了抢先过路口,争抢先进路口,另一方向的驾驶员也不让一杠子横在了前边,就这样横竖方向的车辆越积越多,谁也过不去了。仅仅是为了争抢几秒、十几秒的时间,造成路口堵塞耽误了自己和大家更多的时间,为什么都不能礼让一下呢?
我们行人走在马路上应该在人行道内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该走人行横道,或者走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虽然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是行人横过道路时万一某个机动车驾驶员没有避让哪就麻烦了,所以我们每一个行人是不能与机动车较劲儿吧,为了自己应当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随时随地切记切记。
【三】在马路上争抢对吗? “红绿灯下”文中提到的有的行人、一些个别的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为了争抢几秒或几十秒的时间,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当然,现在社会上已有了一系列的竞争活动,并形成了一种风气。如:央视台中的“我要上春晚”,争当“星光大道”的周赛、月赛、年度总决赛冠军;还有为了繁荣富强我们的国家,全国的各行各业之间的竞争;尤其是在运动场上的运动员在排球、兵乓球、足球、篮球、体操、田径运动等的比赛中,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挥洒了无数的汗水,为我们的家乡人民、为我们伟大的祖国赢得了荣誉争了光,这是值得我们全体中国人民赞赏的。
春节初五那天在亲戚家无意中看到了一段体育频道跑栏的比赛,第六跑道上的刘翔和七名外国运动员分列在八条跑道上,起跑后运动员勇猛直冲地向前跑着。刘翔开始时不在前边,中途他奋力直追速度是越来越快,接近终点他已经跑在了前边,突然五道上的运动员的右臂看着像是打在了刘翔的左臂上,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情况下,一霎那五道的运动员首先冲破终点,刘翔只差0.0x秒跑了个第三名。我不知五道的运动员打在刘翔左臂上是否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是否违规,倘若是刘翔的左臂打在五道运动员的右臂上,那会是什么结果。所以说,运动场上的比赛是激烈的,更是无情的,希望刘翔要继续努力,跑得让别人追不上才好。
再看看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私欲,不择手段地违反社会公德,昧着良心地向人民的手中抢钱,什么地沟油、注水肉的等等,象那些肆无忌惮地不顾工人的死活大肆胡挖乱采破坏大自然,抢掠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这些现象是我们全体中国人民所不能容忍的深恶痛绝,要揭露和制裁他们,坚决地铲除。运动场上的运动员竞争比赛也必须要遵守运动规则,否则也要被罚黄牌警告、甚至红牌罚下。所以说,在一定场合的竞争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才行。
那么,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就得跟着别的车屁股后面跑吗?不是的,可以跑到前面去。汽车作为当今社会上一种使用广泛,最为简捷的现代化交通工具,它为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争取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为此我们的国家投入了大批资金加强道路与交通设施的建设,大大地改善了道路通行条件。如:全国联网的高速公路、城市中立交桥和高架桥、快速路等等。所以说,在现在的道路交通情况中,并不是让你开着汽车跟别人车的后面慢走。可以驶入快速车道先行驶。
如:在城市快速路上有慢速车道也有快速车道按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有80KM/H以下、80HK/H—110KM/H、和110KM/H以上的车速道,【不准超过120km/h】从右至左分道行驶,各行其道;超车时先打左转向灯变道时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超车。这样的行驶是合理合法可行的。但是还有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不开左转向灯就超车、在几条车道上濒繁地变道、想从哪儿超车就从哪超车、开着70km/h速度的大型货车硬是占着高速道挡着别的车不让。这样的行驶是违规的,是不能允许的。因此,在道路上争抢是不对的。
南怀瑾老师曾说:论语中“礼之用,和为贵”。礼是干什么的?是中和作用,说大一点就是和平。人与人之间会有偏差,事与事之间彼此有矛盾;中和这个矛盾,调整这个偏差,就靠礼。那么法律就是礼的作用,法律的原则下,理国乃至办事的细则,就是礼的作用。假如没有礼,社会就没有秩序,这怎么能行?所以要用“礼之用,和为贵”。因而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发扬我们几千年文明礼仪大国的优秀传统“礼之用,和为贵”,每一个参予道路交通的人都应该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为现在提倡的“和谐社会”营造出国泰民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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