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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曲版版主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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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 1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23 08:4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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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张书云 于 2016-9-18 09:21 编辑

    1、版主是本版版务的管理者,有权在本版行使规定的各种操作的权力。
    2、版主有义务评阅发在本版的所有主题帖,参与本版乃至社区发起相关的各种活动。
    3、回帖是版主最基本管理方式,每位版主每周得花费一定时间来版评贴,着意消灭当天的0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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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版主应积极发主贴,并接受诗友的品评。
    6、版主如果长期不作为,社区应将其休眠乃至取消版主资格;实习版主在实习期内不作为,不得转为正式版主,延长实习期,在第二实习期仍不称职,实习期满将取消其版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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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5-24 17:2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发表于 2015-8-23 11:45: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书云首版,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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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00:39
  • 签到天数: 370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板凳
    发表于 2015-8-23 22:44: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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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 1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7:33:56 | 只看该作者
    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8-23 11:45
    支持书云首版,好举措!

    谢谢先生支持,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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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 1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07:34: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兄台支持,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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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2-17 19: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15-8-24 19:42:08 | 只看该作者
    举手{:soso_e179:}{: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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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 1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5-8-25 23:01: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常管支持。问好: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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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12-10 17:18
  • 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5-8-31 08:08: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山飞鸿 于 2015-8-31 08:13 编辑

    支持!提醒一下,称条例不合适,应该是规定或者办法。条例是省级具有立法权的人大或者部委起草通过国务院主席令发布.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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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 10: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5-8-31 09:11: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张书云 于 2015-8-31 09:14 编辑
    雪山飞鸿 发表于 2015-8-31 08:08
    支持!提醒一下,称条例不合适,应该是规定或者办法。条例是省级具有立法权的人大或者部委起草通过国务院主 ...

    谢谢支持,你说的只是条例的一解,办法也可,条例亦无错。问好。
    3、泛指分条订立的章程、规则
    《古今小说·张道陵七试赵升》:“ 真人 见人心信服,乃立为条例……与神明共盟约,不得再犯;若复犯,身当即死。” 清 昭连 《啸亭杂录·杨文勤》:“ 谢芗泉 巡南漕归,告余曰:‘见公所定条例,每项皆有宽饶馀利,使人乐於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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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7-8-18 07:53:2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并遵守书云首版所倡,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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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7-8-18 07:53:46 | 只看该作者
    周五快乐。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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