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押韵十三忌 文:掬水唐
用韵如用兵。作为格律诗,它可以错律但绝不能错韵。沈德潜《说诗晬话》:"诗中韵脚,如大厦之柱石,此处不牢,倾折立见。……杜甫诗'悬崖置屋牢'之句,可悟韵脚之法"。可见押好韵对于格律诗的极端重要性。不按规则用韵,则完全谈不上格律诗而属于打油诗、顺口溜了。除了前面介绍的押韵规则应严格遵守外,更不能触犯用韵的高压线,即押韵的戒忌。声律有"声八戒",韵律有"韵十三忌"。"十三忌"是押韵规则的延伸、细化、补充。
1、忌出韵;出韵俗称落韵,如押"一东"韵之诗,误押上"三江"韵或"八庚"韵中之字,即为出韵(前述之孤雁入群格等不论)。
2、忌挤韵;也叫犯韵又称冒韵。即不是韵脚处用上同韵之字。如,《凉州词》.王之涣:"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其中"远,片,万,怨" 四个暗韵与韵脚韵母都相同,挤韵。再如,《逢郑三游山》.卢仝:"相逢之处草茸茸,峭壁攒峰千万重;他日期君何处好,寒流石上一株松。"诗中"逢"与 "峰"字,俱属二冬韵之字,与韵脚同韵。尤以每句之第三字以下,更应注意。至如与韵脚叠字者,如"茸茸"等则不在此限。
3、忌撞韵;在格律诗中,不管平仄,只要白脚与韵脚的韵母相同,都属于撞韵。《初春小雨》.韩愈"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好去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其中白脚"处"与韵脚"酥,无,都"都是乌(u)韵,撞了韵,系平仄通押(混押)。再如:《泊船瓜洲》.王安石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这其中白脚"岸"与韵脚"间,山,还"都是安(an)韵,也撞了韵。
4、忌凑韵;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不相连属,勉强凑合者。凡凑合之句必软,软则不稳。李东阳【怀麓堂诗话】云:"诗韵贵稳,韵不稳则不成句。"
5、忌重韵;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不可使用同一字重复作韵。同韵字很多,哪能就识一字呢?一般人不犯此病。
6、忌复韵;凡意义相同之字,如六麻韵中之"花、葩、华",七阳韵中之"芳、香",十一尤韵中之"忧、愁"等字,义皆相同,一诗之中双押即为复韵,应避之。 7、忌连用同音字作韵;指的是押韵句连续使用同音字,并无间隔。如,首句用"汤",二句用"钢",四句用"冈",六句用"纲",八句用"刚"即是。但是隔句一用不算,如《客中行》.李白"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义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首诗中"香,光,乡"其中香和乡间隔使用是可以的。
8、忌倒韵;指的是由两字组成的一个词,为迁就韵脚颠倒而用。如:"先后、新鲜、来去、慷慨、凄惨、辉光、牛马、地天、玲珑、参商、罗绮、琴瑟、乾坤"等,如果不妨碍原义方可颠倒。如不可而倒之,即称之为倒韵,切不可用。如罗绮-绮罗,图画-画图,毛羽-羽毛,白黑-黑白之类,可用。大家韩愈等有湖江、白红、慨慷之类的颠倒用法,后来人亦讥笑其倒韵。学诗要扎实基础,倒韵也是常见病必须引起重视,否则,恐怕麟麒、凰凤、木草、川山之类就要俯拾皆是、触目惊心了。
9、忌僻韵;僻韵又称"险韵"或"难韵",即生僻之字,如东韵之"蝀翀"等字。各朝代大家对僻韵之不宜用,不但都有论述,也不屑一用。
10、忌哑韵;哑韵者,指的是声调不响亮,或意义不明显的韵字。如"东"韵之"忡、懵"等字即是。【随园诗话】:"凡音涉哑滞者,便宜弃舍,'葩'即花也,而'葩'字不响。'芳'即香也,而'芳'字不响。以此类推,不一而足"。
11、忌别韵;指的是同一字因音韵不同,而意义也不同,误押之即为别韵。如"重"字于二冬韵作"复叠"理解,于二宋韵则作"贵重"理解;"降"字于三江韵作"顺服"理解,而于三绛韵中则作"下落"理解;"鲜"字于一先韵中作"新"字理解,而于十六铣韵里则作"少"字理解,务须辨明,方不致误用生出歧义而贻笑方家。
12、忌混韵;一般是指平水韵与新韵混用,也有指用词韵代替诗韵,任意将诗韵扩大。
13、忌乱借韵;所谓借韵,就是首句可借,因为依格律首句可入韵亦可不入韵,要求宽泛,可以借韵,而且只限于首句,但借韵借到了偶数句就造成乱借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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