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霁阳光 于 2023-10-12 08:50 编辑
去年六月的一场大雨后,我们一家三口溜达着回家,快到大门口的时候,儿子说听到什么声音,然后一只可爱的小狗湿淋淋地爬过来,直接蹭到我的脚边。我没说话,儿子说我们照顾他好吗?妻说,我们可以先帮助它,然后发到网上问问,如果没人要的话可以养呀。我说,你们要记得,决定了领养它,就要照顾好它,不可以放弃。算是我的小策略吧,坚决不能先表态。 我喜欢养狗是受父亲影响的,从小家里就没少了狗和猫,虽然那时候祖母总是说做了家务还得帮着照顾这么多累赘,但是家人们确实都喜欢它们的存在;那时候大家都穷,经常闹小偷,看家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便是狗狗的作用了。当然,人都吃的不怎么样,狗狗们的伙食很差,有时会跑去跟猪抢食。 印象里最早的是一只大黑狗,特别聪明听话,自己会开门关门;中间到底经历了多少只狗狗的陪伴我都记不得了,很多的故事可能发生在这只身上却会记成另一只。只是一般出门都不会怕狗,总能看到它们的友善。翻找日记才发现日记的重要,提醒我在大学到毕业后家里的三只狗狗的情况: “2006.12.01.说起来挺有趣呢。大狗叫作点点,中狗叫作呆子,小狗叫作丢丢。 大狗叫作点点,是因为他小的时候小的可爱。呵呵,现在好了,是最大的却被叫作点点。点点是只狼青,叫起来凶却也特别听话,只是白天用铁链拴了,晚上放开来跑。这样越是吓人的狗越能看家护院吧。 中狗是因为太谦虚,还讲礼仪,有好东西总是让给别人,所以被冠作呆子。但是它苗条得很,跑的很快,是只能追兔子的猎狗。我喜欢叫它模特。 小狗丢丢最可爱,是只小京叭,白色的身子,晶亮的大眼睛,精灵得要命,特别会争宠,还特别脾气大,点点和呆子都让着它。 其实他们都好聪明的,都会用两只后爪站立起来,两只前爪抱在一块儿作揖。” 记得从前父亲养过几只狗,分别叫做豆豆、阿布和豆布,所以我又鼓励儿子给这只小狗取名豆豆,它便有了名字。等了许久还是没人来认领,便跑去给它打了疫苗,建了档案。豆豆很讨人喜欢,早早学会了站起来作揖讨巧。除了给它洗澡和喂养,就是陪他溜圈和玩玩具咯。
豆豆有一次不听话,大约八个月的样子,我放开它跟其他狗狗玩耍,结果一口气绕过半个小区,再危险地穿过马路,好几辆车急停下来等它,再然后跑去旁边的小区;我当时是真的生气了,在后面一直地追,终于它又调头跑回了家;我找了跟小棍,朝着它屁股边打了几下边教训了规矩,这才消了气。 豆豆特别怕鞭炮声,一听到就缩回窝里不想出来;如果是在外面,就使劲地往楼道电梯方向跑,再在电梯外面爬着来去,着急能不能躲进去。应该是下雨时我们带它走车库时记下的路线。
我知道豆豆跟其他人并不怎么撒娇,跟我在一起却撒娇得很。溜圈的时间从之前的二三十分钟,慢慢增加到一个多小时;就是蹲在地上赖着不走,然后大眼睛望着你;找到高高的草丛,开心地打滚、蹦跳、奔跑。遛狗的朋友们说我应该是它的第一主人,我坚定的认为儿子才是它的第一主人。希望儿子能够珍惜跟它一起成长的日子,希望儿子能够保护好它不被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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