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4-11-24 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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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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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本帖最后由 老党 于 2015-6-30 19:12 编辑 [/i]
[color=#000][font=punctuation, 微软雅黑, Tohoma][size=16px] [/size][size=4] 雨一直在下,吃过午饭,了无睡意,独倚窗前,猛然间看到窗台上的笔筒里伸出的长短不齐色 不一各式各样的笔,我想起一个词来,这个词便是“翰林”。古代有翰林院,据说是一个带有浓厚的文化学术色 的官署。“翰”就是笔,“林”是树木集合的地方。笔多得像树林,那一定是个舞文弄墨的所在。大诗人李白就曾经做过翰林供奉,到底是多大的官,我也说不了,但看他那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便约略地知道这“翰林”也有其苦恼。[/size][/font][/color][size=4]
[/size][color=#000][font=punctuation, 微软雅黑, Tohoma][size=4] 李白的苦恼咱暂且不说,他为我们后人留下这么多好诗也就足够了。单说这笔,听说很早以前是以刀为笔,古人写字,就刻在竹木制成的简上,至今从有些成语的意义上还可见一斑。如“不刊之论”是说文章写得好,无需做任何改动。这里的“刊”字就带有“刀”,它是“用刀削去”的意思。相传是仓颉造了字,蒙恬发明了毛笔。中华文化源远流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后来依次出现了铅笔、圆珠笔和钢笔。现在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人们提出了无纸化办公的理念,书写已经成为明日黄花,作为书写工具的笔除了使用更简便化之外,使用的范围也在明显地缩小。
想当年我上中学的时候,正值钢笔盛行。那个时候上衣兜里别上一支或两支明晃晃的钢笔不只是一种时髦,它还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至少在别人是一种羡慕、在自己也是一种自豪。要说当时买一支钢笔也就四五块钱,按现在的情况来看可以说是小事一桩。但那个时候,不知是家里确实穷得很,还是钱太主贵,总觉得买支钢笔是一件奢侈的事。记得那时,直到初三我才有了一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像样的钢笔 。
我至今还很清楚地记得,那是一支“英雄”牌的钢笔。银白色的笔帽,熠熠生辉,看着就令人心动。笔帽的挂鼻上自上而下地刻着“h——e——r——o”的字样,挂鼻的正下方接近笔帽的低端写着“英雄”两个字。笔杆是暗红色的。拔掉笔帽,明显可以看出分上下两节,中间被一个白色光亮的圆环隔开,通体修整,看上去容易让人想到一位穿着合适套装略显丰满而又端庄的少妇。整个钢笔不算太长,但稍沉,显得很粗艮,握在手里有一种充实感,写起字来心情宁静,感到很稳重、很自信。这支钢笔是我在一次全乡(当时叫公社)抽考中荣获总分第一名而得到的奖励。记得当时的奖品除了这支英雄牌钢笔之外,还有一个青绿色的塑料皮本本。那本本就像教科书一样大、一样厚,绿色的塑料皮上还画有黑白相间的圆滚滚的两只大熊猫,一只在专注的啃着竹子,一只似乎吃饱了的样子蹲踞着,笑态可掬。
因为是奖品,我不但十分爱惜,而且也不好意思挂在胸前,虽然那时我经常穿一件绿色的上衣,上衣的胸前有一个带盖的兜。起初无论是装在随身衣服的下兜里,还是放在书包的底部,我都感到不安全,也不合适。那时祖母还在,是她给我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又是她亲自用白粗布给我缝制了一个小布袋,装上这支笔正合适,而且开口处还用一根结实的细线绳子束着,系在书包与带子的连接处。钢笔装在袋子里,袋子悬挂在书包上。用的时候,只需轻轻一拉线绳,小布袋便从书包里乖乖地出来了;拿起布袋从下面轻轻一挤,布袋口松开,钢笔缓缓上升,随即就可以取出来,既安全,又方便。
自从有了这支钢笔以后,学习上我更加卖力。除了用它写作业、演算试题之外,我还经常用它抄写书本或课文中的好句子。记得当时,同桌“阿毛”有一本《毛泽东诗词选》,我非常喜爱,就用这支钢笔一首一首地抄,抄了之后,还在每天早起拿出来背诵。特别是有一次刚抄过《沁园春·雪》,正好天降大雪,真乃是“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时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天下事说巧也真巧,这本书恰好还有影印的毛泽东的书法,于是我便在白纸上用这支“英雄”牌钢笔去描。现在很难想像,那时候拥有这支笔,我的心情是多么的爽快啊!
可时间一长,谁也不太在意奖品不奖品了,关键是我身边的同学各自手里也渐渐地都有了钢笔,奶奶为我缝制的那个白色的小粗布袋也弄脏了、磨烂了,我便不由自主地把那支钢笔别在了我绿色上衣的口袋上。开始我还多少有些羞涩,悄悄地用兜盖遮掩着,给人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后来,我干脆就冠冕堂皇地把它插在了我上衣的兜盖上。说句实在话,当时的我真的觉得无比自豪,这或许是虚荣心压抑很久之后的自然流露吧。人不知是为什么,如果有了宝贝,初开始觉得是异常珍贵,甚至连自己都怕摸坏了;可一旦新鲜劲过后,也就习以为常了;再拿出来或许是一种炫耀,可炫耀也没有了市场。
现在我感觉当时的我和我的那支钢笔就处于这样一种尴尬的处境。但敝帚自珍,更何况我的那支笔还是一位“英雄”呢?记得那时候,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也不管是我干什么活或参加什么活动,我都随身携带着它,就把它插在我上衣的口袋里。或许正是基于这一点,在一次课外活动操场打球的时候,我和几个同学打半场,还未投几个球,便感觉天热、身上出了不少汗。于是,我就脱掉了上衣。可慌乱间,钢笔掉在了地上,正好落在我们班的“大力士”杨红的脚下。只听“喀嚓”一声响,笔杆下端批掉了一截。我们急忙停下来,捡起一看,笔杆大约烂掉了三分之一,笔筒里的铁卡和皮囊都露了出来,墨水顺着笔帽正往下流。我捧在手里,唏嘘不已,“大力士”杨红也一下子便愣在那里。
我拿着笔,弯腰捡起烂掉在地上的碎壳儿,球也无心打了,心疼了好半天,便独自走回了教室;其他人也没有了玩的兴趣,打球自然散了场。等到该上晚自习的时候,大力士突然找到了我,说:“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用我这支“金鹰”的好了,它虽然比不上你的。”说着便把一支灰不溜秋的细长的钢笔放在了我面前的书本上。我急忙站起,强打欢笑地说:“算啦算啦,也不怨你,我这支收拾收拾还能用!”当时我看得出大力士是真诚的,我让他拿回去,他说啥也不肯。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他最后说:“反正,反正我也上不久了;钢笔,我可能就不用了!”他说话有些吞吞吐吐。不过,他说完憋红着脸就快速地走开了。果真,没几天过周末,“大力士”杨红回家就再也没有来。他放在我桌上的那杆“金鹰”钢笔,是全身灰色的,明显比我的那支细一些,笔帽和笔杆与我的“英雄”都不能够通用。“大力士”杨红人虽胖,但心眼实,为人很忠厚,我们是好兄弟、好朋友。后来听说他兄弟们多,家里穷,父亲让他提前辍学了。他给我的那支“金鹰”,我一直没有用,就珍藏在我老家门后那个黑色的大葫芦里很久很久。
那支“英雄”钢笔,曾经是我的荣耀,也为我出了不少力。如果不是我的某些虚荣,如果不是我的疏忽大意,又怎能在操场上遭受如此一劫,我非常地后悔,内心里感到无比地自责;而且因为这个事还连累了同学和朋友,我虽然后来知道杨红的退学是必然的,但他给我“金鹰”时的眼神和动作似乎隐含着一些惭愧与不安。我首先给我那位“英雄”进行了包扎,村卫生所就在学校的边上,我掏钱扯了几绺白色胶布,将捡回的大大小小四五粒碎壳按裂纹一一复原,缠上几圈胶布,我虽然感觉还是很结实,但看起来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世上很多事就是这样,有时因为一时的疏忽或别的什么原因,造成了终身的遗憾,想再弥补也不可能回到从前。
这“英雄”牌的钢笔从体形上算是残疾了。可残疾并不等于残废,它虽然断了腿,就好比高位截瘫,但它仍然能工作,皮囊照样供水,笔尖照样下水,写出写不出美丽的字迹,完全在我自己。又一次大考到来了,我仍然用这支笔考出了全校第一的好成绩。我欣慰的笑了。可笔头磨去了许多,胶布也不粘了,碎壳也脱落了。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看铁卡也无需太多的保护,皮囊就在铁卡里。残疾的笔放在课桌上,夹在书本里,都一样的安全,用起来却是更加方便。人一旦脱去了虚荣的外衣,钢笔在手里似乎更顺畅。因为钢笔本身就没有人的多余的不良情绪和压力,它只知道一如既往的工作、工作,还是工作。
“ 英雄”不会倒下,英雄就在身边。长期的磨练使我认识到生活的真实就是付出,只有劳动与汗水才能创造奇迹。后来,我干脆扔掉了强加在“英雄”身上死的东西。一个偶然,我发现了写字的时候,拔掉的笔帽往笔杆这端一套,不但没有了缺陷,而且光明闪亮,熠熠生辉。每次写字或做题的时候,我都把笔帽安在断裂的笔杆一端。岁月匆匆,流年似水,很快我走完了三年的中学时光,我手中这支断杆的钢笔,除了不断地吸墨水、不断地在纸上随着我手的舞动流淌之外,笔尖磨秃了这面,我换成了那面,磨秃了那面,我再换成这面。我们始终是患难与共的朋友,我们始终是团结奋斗的战友。
走过多少个冬夏,走过多少个春秋,我用这支断杆的钢笔抄书抄了很多本,日记也坚持了好多年。直到我走入大学,那支断杆的“英雄牌”钢笔才算关荣退休,我把它与大力士的“金鹰”放在了一起。那黑色的葫芦头,黑不了年轻的记忆,葫芦头也不会一味地糊里又糊涂。那断了杆的钢笔早已进入了我个人的历史博物馆,可眼前窗台上笔筒里这花花绿绿各式各样的笔引发了我当年的记忆。我轻轻地从笔筒里抽出一支,在一张废旧的纸片上轻轻一划,没有墨迹;我又抽出一支再画,仍然是休眠;再抽,再画……我终于不再抽了,也不想画了,我心头只想那支断了杆的钢笔。
雨仍在下,天阴沉沉的,我不知道今天的雨里是否也有不应该有的东西。残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要形成骨子里的残废。那支断了杆的“英雄牌”钢笔,我会永远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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