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鹰 于 2017-2-21 05:11 编辑
2017年2月13日,也就是很多人在预谋第二天晒花、晒巧克力、晒红包的时候,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一个胖子被害死了,与此同时,全世界都在怀疑另一个胖子。
看到这个新闻,我不禁想到一句话: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个胖子。他们或憨态可掬,笨拙迟钝,或满脸横肉,面目狰狞。总之,他们的加入,会让整个故事更加圆润。可是,同时扯上两个胖子,并且是全国仅有的两个胖子,而并且,他们还是兄弟——这样的剧情足够狗血。
其实,在我们每个人有关童年和青春的记忆里,也大都会有那么一个胖子,多年以后,你依然会冷不丁地想起他,在会心一笑的同时,还会思忖——
他现在活得可好? 是否会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阿庆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兼死党之一。他之所以叫这个名儿,是因为出生在10月1日。由此可见,在我们那个年代,给孩子起个名字远没有今天这么复杂。
他天生一张圆圆的娃娃脸,皮肤特别黑,当时我们这个小圈子有五六个小孩儿,他是其最黑的一个,属于半夜出门只见眼睛和牙齿那一类。
我们这帮人能玩到一块儿,主要是因家离得都很近,我家跟阿庆家住在同一条巷子里,算是最近的。
在没有楼房的80年代,家家住的都是平房,虽然没有电话和手机,但是相互联系却比现在更加便捷,基本吼两声就能集合齐。
在那座长江边的氤氲小城里,在那些如今早已拆除的蜿蜒窄巷中,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快乐的童年时光。我们一起捉蛐蛐、打弹弓、夏天还偷偷地结伴去长江里游泳(因为家长从来都不让),而阿庆的强项在于,在作死这件事情上,经常会有奇思妙想。
就拿放鞭炮这件事来说,我们玩得最出格的无非是去垃圾桶里捡一些破搪瓷杯,搪瓷盆什么的,然后把二踢脚的引线点着,趁着爆炸前的几秒钟,迅速地把搪瓷杯扣在上面,砰地一声,搪瓷杯能升到几层楼那么高。现在想起来,这种行为非常危险,万一蹦出的金属碎片扎到人,后果不堪设想。
阿庆却有办法让我们远离这种危险,他建议我们把点着的鞭炮扔到一些我们想不到的地方,人家房顶上,鸡窝和狗舍里,我发誓,80年代中后期,城市里的确是有人养鸡的。而且那时候,公厕还全都是旱厕。
阿庆曾经豪迈地说:咱们比一比,谁能把鞭炮扔到粪坑里还能炸的响!
说实话,这可是个技术活,需综合考虑引线的长度、燃烧的速度以及飞行的线路。因为扔晚了,没到目的地就炸了,扔早了,掉粪坑里时间一长,引线就灭了。于是,我们这些二逼小孩,在一次次尝试后,终于听到了低沉的炸裂声,伴着屎尿四溅的场面,哈哈大笑。如果,扔下去的是二踢脚和开门炮,场面就会更加壮观一些,除了我们必须迅速逃离现场之外,厕所里的人也会发出十分刺耳地尖叫。
阿庆并非是个不爱学习的同学,记得当时我们语文有一篇课文叫《翠鸟》,他就建议我们应该一道去公园的后山上找翠鸟,这样会对课文有个更加感性的认识。有了这个目标,原本单的玩耍,就有了一层探索的意味,每个人都打起了精神。
那个下午,我们在山上一直呆到太阳落山,翠鸟是没找着,但是采到了很多桑葚、无花果之类的野果,事实上到了后来,我们都已忘记当初的目标,争先恐后地爬树去摘果子。为此,包括阿庆和我在内的好几个同学,裤腿全都磨破啦。
没错,阿庆曾经是可以爬树的,当时他只能算是个结实的小胖墩,四肢还算敏捷,发展成为一个标准的死胖子,那是小学毕业之后的事儿。
然而就在他的身躯日渐臃肿的过程中,那些无忧无虑的嬉闹时光,也就渐渐离我们远去了。
小学毕业,我因为搬家,念了和他们不同的初中,一帮小伙伴就此离散。再后来,我去读了重点高中,然后念大学,阿庆读了技校,然后进社会工作。
我们就此渐行渐远,人生的交集越来越少。
再次相聚,已是多年以后一次过年的同学会上。
继续读书的小部分同学,刚刚熬过了梦魇般的高中三年,初尝大学的自由和轻松,而大多数没继续读书的基本都已经在社会上打拼数年,有的人挣了一些钱,言语间变得有些自大和轻狂——那份涉世未深时的年少轻狂。阿庆独自坐在角落,用粗壮的短手托着他的双下巴,微笑笑地看着一些人装逼。
由于疏于来往,我对很多人的近况已经不甚了了,当酒局进入游击战阶段后,我向挪到身边的阿庆打听了一番。他平静地说,那些吹牛逼的基本都是子承父业,家里或大或小,都有现成的生意,跟着老爸做就可以啦。谁叫人家命好呢?
还是那么一语中的,坦诚直率,没有丝毫的拐弯抹角。儿时在一起的感觉仿佛又回来了!
阿庆还告诉说,他工作的单位效益不好,就快要改制啦,下岗虽然轮不着他,但是他也不想干啦,拿点补偿金,自己找出路算啦。 我说,你想干点什么呢? 他说,没想好,走一步看一步吧。
后来,我们两家的祖屋都拆迁了,回迁房在一个小区,我母亲经常会遇见他的母亲。彼时,我早已离家在外工作,他也很少回他父母那边。我只知道,他家境不太好,母亲有病,未来的一切只能靠自己。
接下来差不多十年的时间里,我们没再见过面,只是零星地听说他的一些动向,起起落落,飘忽不定:90年代做过安利的传销,算是家乡那个城市最早做安利的那一批人,挣了不少钱,又赔了很多钱。最落魄时,帮人开过替班出租,后来不知为何又咸鱼翻身,跟人合伙开起了公司,作化妆品的区域代理。据传中间有一段儿,他还承揽过为东莞深圳的娱乐场所介绍输送小姐的业务,而且业务区域覆盖了周边好几个市县。
大家都公认一点,在我们那一班同学中,经历过最多大起大落的应该就是他啦。可是你看他,发达时,永远锦衣玉食、夜夜笙歌,身边从不缺少女人;落魄时,同样可以没日没夜,起早贪黑,做着低三下四的工作,毫无怨言。
各自的经历,造就了各自的人生,以及各自的人生态度。很难说孰对孰错。
他曾亲口告诉我:老同学,跟你不一样,你寒窗苦读,委屈巴命那么多年,就是为了一个未来,而我没有,我只要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的事儿,我从来不用去想。
在最近的这十年里,我们差不多有过两次联络。
一次是他结婚,正值我研究生毕业去机关正式报到之前,赋闲在家的那几个月,于是我去参加了他的婚礼,他老婆温和贤惠,很会照顾人的那种,站在他臃肿庞大的身躯旁边,更显得娇小可怜。
那个夜晚,在一个算不上豪华的饭馆里,宾客散尽,最后只剩下三五个儿时玩伴,我们喝了很多,也聊了很久,我们祝福阿庆终于迷途知返,修成正果。他泛着红晕的脸顿时变得严肃,他说:折腾了这么多年,也没攒下什么钱,现在娶了老婆,很快孩子又要出生,真感觉压力好大啊。
那个晚上,伴着满地的狼藉,在空荡的大厅里,我们一起回忆儿时的祖屋,那些蜿蜒的小巷,以及每到夏天江边随风飘散的芦花……所有这些场景,连同那段傻逼的岁月,都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剩记忆。
第二次,是父亲去世,我扔下工作回家奔丧,在悲痛和忙碌间,阿庆约了几个儿时的同学一起过来吊唁。我当时甚是感动,因为我没想过也没时间通知任何人。当时灵堂内外,往来穿梭的都是人,我没时间好好招呼他们。他们看我在忙,也就匆匆地走了。
今年过年回老家,母亲告诉我,阿庆前段时间离婚啦,是净身出户,把房子、车子、孩子全都给了老婆。据他母亲说,他即将搬去外地,因为他在那里有了另一个女人,他要过去和她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听到这个消息,当时的我怔了一会,但很快就释然了。对于阿庆这样的人,我早该有思想准备,发生怎样的变化都不应奇怪。
活在当下,对某些人来说可能只是面对诱惑和纷扰时的自省,而对另一些人来说,无非是生活的自然选择而已。
可我多少还是有些伤感,因为这个人渣死胖子,终于也像我一样,离开了他土生土长的地方,故乡于我而言,能辨认的人和事也将更加寥寥。
不知今后,每到桂花飘香的季节,他是否也会如我一般,想念起家乡的那一碗赤豆酒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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