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四季歌文学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01|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参观厦门红楼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19:25: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你来注册,这里有更多的热心朋友期待你的加盟参与。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x
本帖最后由 第一打工老头 于 2018-1-30 20:09 编辑

         2012年我打工刚到厦门,休息时跑到红楼看稀奇。赖昌星被查,电视里播放红楼的传奇,看后震撼,没想到原来还有这样的境界,清平世界,朗朗乾坤,竟然有如此龌龊的地方,有如此龌龊的官员,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情。电视公布次日,和胡作家所供职部门的几个局长一块儿喝酒,大家兴致极高,议论红楼的出格,争先恐后地发表看法,非常亢奋,我问袁局长,假如你进了红楼,能够抗拒诱惑吗?袁局长坦言无法抗拒,可以抗拒的人简直都不是人。之后,民间编顺口溜:来到红楼怎么办?乌龟王八涮一涮。吃饱喝足怎么办,桑拿房里按一按。按出情绪怎么办,压着小姐干一干。干过之后怎么办,七楼去把赖总见。见了赖总怎么办,赖总给钱20万。收钱之后怎么办,按照赖总指示办。
到厦门了,就便参观红楼。地处华光路2号,不起眼的街道,寻常普通的楼房,却上演了时代的奢华糜乱丑剧。十年过去,当年的红尘滚滚,藏污纳垢,如今一切都烟消云散,门卫说看啥捏,啥也没有。




红楼对面是白楼,赖先生创造了利用人欲的高境界。进入红楼的人在原始本能面前,不堪一击,可笑。事实上许多台上装腔弄势的角色,原本衣冠禽兽。

评分

参与人数 1文币 +10 贡献 +10 收起 理由
一方 + 10 + 10 长见识。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19 19:22
  • 签到天数: 4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8-1-30 20:11:12 | 只看该作者
    如此红楼!“事实上许多台上装腔弄势的角色,原本衣冠禽兽。”的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8-1-31 16:43:45 | 只看该作者
    这座红楼当时够红的。不过如此,一个小浪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8:36:14 | 只看该作者
    老党 发表于 2018-1-31 16:43
    这座红楼当时够红的。不过如此,一个小浪花。

    小浪花覆灭过大人物。惩治止于李副部长,假如不限于用铜铡,继续用银铡金铡,后果难以设想。

    点评

    是呀,见微知著,反思的是那些政治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31 19: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8-1-31 19:26:48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打工老头 发表于 2018-1-31 18:36
    小浪花覆灭过大人物。惩治止于李副部长,假如不限于用铜铡,继续用银铡金铡,后果难以设想。


    是呀,见微知著,否则,小浪花会汇集成汪洋大海,反思的是那些政治家,和有责任感的公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2-6-6 10:49
  • 签到天数: 87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18-2-1 09:08:18 | 只看该作者
    袁无法抗拒因他好色,你能坐怀不乱,是你老二不能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2-7-21 11:48
  • 签到天数: 2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8-2-1 12:24:29 | 只看该作者
    一座红楼,让权利、欲望、奢靡践踏了生命的意义。可悲可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8-2-1 14:46:59 | 只看该作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的罪恶都会得到应有的审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6:24:06 | 只看该作者
    云上云上 发表于 2018-2-1 14:46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的罪恶都会得到应有的审判。

    你说的是理想,现实中执法是有选择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4 04:05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18-2-3 07:10:32 | 只看该作者
    红楼黄粱一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四季歌文学社区 ( 京ICP备14012862号-2  

    GMT+8, 2024-12-29 08:56 , Processed in 0.105562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