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笏叟在“天香楼”一回里,有个批语,“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之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删去。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事,少却四、五页也。” “作者用史笔也”,是说作者写的是实情。即贾珍“扒灰”是真的;秦氏为宁府预留了后路,也是真的。虽然秦氏与公公通奸,但也为宁府做了许多大好的事情,功大于过,令人“感服”,是可以原谅的,“故赦之,因命芹删去”了。 如果作者是曹家的子孙,怎么可能把长辈乱伦、扒灰的丑事宣扬开来呢?既不符孝道,也不合常理。故笔者认为,“曹雪芹”,包括畸笏叟,都不是曹家的子孙。 畸笏叟这一代,乃至再上一代,和曹家相交很深。作者将“贾珍”父亲的名字拟作“贾敬”,足以证明作者对那一代人(创业、守业的长辈们)也是很恭敬的。作者只是对曹家“贾珍”、“贾蓉”、“贾琏”这两代心存不满。作品里所嘲讽、挖苦的,也就是这两代人(败家的子孙辈们)。 作者毫不留情的写了曹家的丑事,必引曹家人不满。“贾珍”的原型,因为是个外人,又长了作者一辈,不好直接找作者提要求,只能托作者家和自己同一辈份的畸笏叟,传话给作者,要求笔下留情。 也许畸笏叟也认为,写他们败家可以,但连扒灰这样有辱人家祖宗门庭的事也写了出来,未免太过。况且自己和“贾珍”又属同一辈,多少还有点儿交情,把这事做的绝了,以后还怎么见面呢?亦或秦氏的原型的确很能治家,自己家虽受牵连,但非曹家故意,且“其言、其意”,又的确“令人悲切、感服,”到底于心不忍。因此,看在世代交谊的面子上,“命芹删去”了,倒有这个可能。 虽然畸笏叟于心不忍,可作者这一辈,跟曹家贾蓉这一辈的,却未必有什么很深的交情,甚至还有怨恨。(这在作品描述中,便可以看得出来。)别人家长辈的话可以不听,但自家长辈的话,却不能不听。所以,作者不得不删去了东窗事发诸文,却又于心不甘,才有意保留了“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这样一句意味深长、引人深思的话下来。 ——由此可见,“曹雪芹”也许的确不是曹家的子孙呢。 (2014-10-25 草记于“品红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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