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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大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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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8-5 07:4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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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5 11:3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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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巴河流水 于 2015-4-4 22:28 编辑

    尊敬的各位诗友:
        诗歌是润泽心灵的甘露,是纯洁灵魂的泉霖。它可以荡涤红尘纷扰,也可以升华精神。四季歌新诗大厅,不只是诗友们的家园,更是诗歌的一片净土。我们必须要维护这家园的静宁,更要保持这一片净土的神圣。
        诗歌因人的理念,思维,认知以及取向不同,每个诗友都有各自的理解与独特的写作风格。对于别人的形式也会出现异议抑或是不认可,在这种的情况下,我们允许以文明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公开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维护四季歌新诗大厅的正常秩序,给予诗友们一个纯粹的诗歌家园,特公约如下:
        一、凡是发表于新诗大厅的诗歌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文学,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帖子,版主将有权进行封帖和删帖处理
        三、我们是文学社,每一个人必须保持文人的节操。在对于取向与认知不同的帖子,只能以文明的方式进行辩论
        四、严禁侮辱、谩骂和人生攻击。一旦出现侮辱、谩骂和人生攻击者,论坛将视情节轻重,有权进行警告、禁言甚至是封闭ID
        五、严禁所发帖中包含有分裂国家、侮辱民族、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情绪、制造民族分裂的内容
        六、凡是发帖中出现分裂国家、侮辱民族、制造民族情绪制造民族情绪、制造民族分裂的内容,版主有权删减、更改、封帖论坛将视情节轻重,有权进行警告、禁言甚至是封闭ID
       七、严禁所发帖中存在煽动暴力,支持恐怖主义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的内容
       八、凡是发帖中存在煽动暴力,支持恐怖主义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的内容,版主有权删减、更改、封帖论坛将视情节轻重,有权进行警告、禁言甚至是封闭ID
       九、发帖中严禁存在色情、非法广告、诱骗他人的内容
       十、凡是存在色情、非法广告、诱骗他人的内容,版主有权删帖和封帖论坛将视情节轻重,有权进行警告、禁言甚至是封闭ID       
       十一、发帖或者是以其它方式对他人造成人生伤害者,论坛将提交司法进行依法处理
        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中华文化的健康发展,为了诗歌有序传承与弘扬,希望每一位新诗大厅的诗友,认真阅读,严格遵守,以此保证我们四季歌文学社新诗大厅的纯洁和安宁。也希望每一位诗友在这里做一个纯粹的诗歌爱好者,写出纯文学性的诗歌
                                                                         

                                                                          巴河流水
                                                                          2014年6月15日
    ----------------------------------------------------------------------------
      
    提高回贴的奖励分值



    为了活跃诗社气氛,四季歌文学社区管理机做出提高回贴的奖励分值的规定。如下:
    一、回帖奖励峰值不少于5分
    二、评贴的每10个字奖励再5分
    三、操作优秀加分7分
    四、操作飘红奖励十分
    五、操做加精20分
    六、发现操作加精和飘红失误时倒扣分
    所有分值可以兑换社区的Q币,并把Q币的分支和社区的贡献值等同起来,作为今后股权的依据。”作为精神指示挂到新诗大厅,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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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5-19 17:58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4-6-15 16:10:05 | 只看该作者
    拜读了~~~~
    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中华文化的健康发展,为了诗歌有序传承与弘扬,我已经认真阅读的了,并承诺严格遵守!:handshake

    点评

    支持老师观点!问好!  发表于 2014-1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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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9-16 10: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4-6-15 17:31:30 | 只看该作者
    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中华文化的健康发展,为了诗歌有序传承与弘扬,希望每一位新诗大厅的诗友,认真阅读,严格遵守,以此保证我们四季歌文学社新诗大厅的纯洁和安宁。也希望每一位诗友在这里做一个纯粹的诗歌爱好者,写出纯文学性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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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12 13:57
  • 签到天数: 10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地板
    发表于 2014-6-15 18:18:5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问好巴河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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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9 21:10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4-6-15 20:15:34 | 只看该作者
    巴河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辛苦啦!严重支持!{: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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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01:59
  • 签到天数: 367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6#
    发表于 2014-6-15 23:13:17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81:}很好,支持。可以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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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1-29 10:54
  • 签到天数: 119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4-6-17 08:37:09 | 只看该作者
    积极支持,落实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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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7-1 14:20
  • 签到天数: 212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8#
    发表于 2014-6-17 10:45:1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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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8-7 08:26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4-6-25 07:54:1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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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9 08:1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发表于 2014-8-23 08:37:18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保障诗歌的纯洁与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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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1-14 10:03
  • 签到天数: 343 天

    [LV.8]以坛为家I

    11#
    发表于 2014-8-26 05:36: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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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4-9-10 09:35:40 | 只看该作者
    赞同。四季歌文学社区其他版块亦应如此,至少散文版块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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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24 06:01
  • 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14-9-17 07:32:50 | 只看该作者
    看好新诗,支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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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4-10-20 04:05:06 | 只看该作者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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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4-10-20 04:06:08 | 只看该作者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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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1-5 19:20
  • 签到天数: 206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16#
    发表于 2014-12-8 14:58: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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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22 08:2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7#
    发表于 2014-12-28 19:01:12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版主的决定。{: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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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漠如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18#
    发表于 2015-1-4 13:05:12 | 只看该作者
    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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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3-1 18:22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19#
    发表于 2015-2-2 22:01:04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83:}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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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5-3-3 17:53:2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拥护,遵守。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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