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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小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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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19 11:52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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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10:5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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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认识老周还是在和大疤搭伙的时候,在杨公桥的一家火锅店里,一群人坐着喝酒划拳,其中两个人耍赖,输了拳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不喝酒,其中一个人就是老周。老周是缝纫机厂的厂长,据说是部队复员转业回来的,转业的时候就是营职干部。
      真正认识老周是在1992年,这一年,政府提倡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凡是有亲戚朋友熟人有能力来农村办企业的,谁都可以引荐,引荐成功的,当年销售收入达到什么目标的,村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时候的梨树湾村,上级要求要从万元乡上升到千万元乡,一直上升到亿元乡。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老周找上门来了。
      老周说:“我想承租一个地盘,设备设施我都有,只是租一个地盘,看在我们曾经是朋友,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说:“你们厂的减速机上的涡轮,不是还都在大疤那儿加工吗?你找他不就行了晒。”老周说:“我们两个关系好些晒,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当然我也就只有去找他了。如果你能帮忙,以后我的减速机上的涡轮,不管是铸铜的还是铸锌的,不就可以全部拿给你做了么。”
      不投资金只租一个地盘并不难,我自然答应了他。这时候我才知道他先去找了大疤来,大疤没有答应给他帮忙这才上门来找的我。
      梨树湾村委会不愿意只出租地盘。“要来可以,那就必须得办一个企业。这个企业得挂靠在梨树湾村,你只能算是这个企业的承包人。而且这个承包人还不能是老周,老周不是我们梨树湾村的人,没有资格来承包乡镇企业。这个企业的承包人只能是你,出了什么问题你还得负连带责任。”
      我把村里的意见告诉老周,老周说:“我晓得,我晓得,法人代表只有你当,我还是在职职工,没有资格当法人代表,如果这个摊摊搞得起来,我再去办停薪留职。”当时并没有在意老周说的话,自己决定帮他,也就没有在乎细小末节。
      梨树湾村出资为老周新修了厂房,法人代表由我担任,厂名老周说叫“重庆三星冶金机械厂”。我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协议,老周与我签订承包协议。协议规定承包费用:第一年和第二年两万,第三年和第四年三万,第五年四万。依据这个协议,村委会三年收回投资,第四年和第五年肯定就赚钱了。
        没有想到老周又来找我了,说:“你还投点钱给我晒,我们两个还是签一个协议,我可以另外再交点钱给你。”我说:“你要多少?”老周说:“十五万。”我说:“你不是说你有设备大嘛?”老周说:“原来是说好找别人租设备的,现在他的设备不租给我了。”
         这时候的我骑虎难下了,如果不投资钱给老周买设备,老周就没有办法加工生产,老周没有办法投入生产,企业就没有办法正常经营,如果情况成了这样,三星冶金机械厂的承包费就落到了我的头上,没有办法,只得给老周十万块钱。
         老周买回来了一台外圆磨床,一台西安产的620车床,还买来一台350的钻床,另外还拨给他五万块钱的流动资金。
      为此我与老周另外签订了一份协议。1992年银行的存款利息是一分钱,民间借款利息是2分钱,我与老周签订的协议,第一年他只给我三万,我仅只按民间借贷收回来了利息。他的理由是才办企业,让我帮他一把。第二年四万,除了利息我赚一万,第三年四万,第四年和第五年每年交给我五万块钱。
        老周承诺五年承包期满,他还会继续承包,“到那时候,你彭乾尧就干捡钱了。”这是老周笑嘻嘻的对我说的话。
      1997年承包期满,老周说我得了丰厚的回报,我说你仔细算一下账,按我投资的十五万块钱,除了你应该按借款支付我的利息,我又得了你好丰厚的回报?
      认真说来投资给老周建厂买设备,最终得到的结局还是算好的,最终虽然赚钱不多,终还是没有亏本,所得到的回报按当时的银行利息计算也还是有盈余,另外还得了三台半新不旧的设备,总算给他投资不是血本无归。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让我有点耿耿于怀的是,他像喝酒划拳那样的赖我的账,最终我还不得不去法院起诉打官司,老周迫于无奈才付完该支付我的欠款,这一件事情,才真的让我有点耿耿于怀。
      二
      当初老周来找我的时候,他的确穷的叮当响,他生产的是减速机,第一笔生意是为秦皇岛某个钢铁厂做的,第一次老周去秦皇岛,没有路费,还是来找我借的三千块钱现金。
         他原来就是缝纫机厂的厂长,减速机是缝纫机厂的老产品,他把缝纫机厂的老业务带了出来,又把缝纫机厂里的熟练技术工人也拉了出来。
        老周经营的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可以给客户回扣和业务费,那时候的国有企业还不敢给客户回扣也不敢给业务费,国有企业的业务员自然乐意把减速机拿给老周做。
         那时候的工人还是固定工资,有点奖金也不多,跟随老周的工人工资由老周自己操作,收入自然比缝纫机厂多的多。
         缝纫机厂的老客户和技术工人,自然都愿意跟随老周走,缝纫机厂不可能与老周竞争,要竞争也不是老周的对手,缝纫机厂逐渐的不景气,老周的生意逐渐的蒸蒸日上。
       第一批产品就做了六十台,具体销售价我不知道,至少一台不会低于一万元,就这一笔生意他就卖了六十万,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他也赚了十来万,这期间我对他可是大力支持,要钱给钱,要人我就派我的工人过去帮忙。
      说实在话,开始那一年,他还是对我不错的,偶尔也请我去吃一顿饭,每个月还给我两百块钱作为工资,因为企业的法人的我,许多的事情还要我去帮他处理。  
        渐渐的他有钱了,渐渐的他增添了新的设备,他又通过熟人,把营业执照也变更了,把重庆三星机械厂变更为重庆三星冶金机械制造厂,把法人代表变更为他自己。原本每个月给我的两百块钱的工资也不再给我了。估计那时候他已经办理了停薪留职,估计那时候他已经不需要我了。
        这些我都没有在意,我自己经营着企业,没有心思去在意他,人家有能力有本事,该他找钱,我也不眼红。
      我唯一的失误,是不该那么讲义气,总把他当成朋友,总认为自己帮了朋友的忙,朋友是不会忘记你的,没有想到最后,他原来答应拿给我做的铸铜涡轮和铸锌涡轮,他也全都不拿给我做了。原因我不知道,也许是别人做的比我做的便宜几毛钱一公斤吧。这一点我还是认为他做的不妥,如果因为价格,他大可以明说,不该把以前说的话抛在脑后,不声不响的就把东西转移去给别人做了。
      我不该那么的信任他,不该把企业的公章财务章统统交给他,我从来就没有想操控他,只把他当朋友,只认为朋友间该当互相信任。
      那时候的我并不在乎他给我的那点钱,我自己在经营企业,年销售收入两百多万,再怎么一年也有二十来万的利润,这期间也有人劝我防着他,我不以为意,没有想到最后我和他还差点反目成仇。
      三
      1997年,我和他的承包合同到期,他说:“设备我还要用,我给你几万块钱就当你把设备卖给我行不行?”他出的价是当初购买设备的二分之一。
      我说:“算了,我还是把设备拉回来。”而后我拉回来了我当初投资的设备,不知道是不是因此得罪了他。
      最后应该支付我的承包款他却迟迟不给我,老婆隔三差五的上门去讨要,终于在2000年才把承包款支付完毕,可余留下一笔5400元的铜件款,老周坚决拒绝支付。我亲自上门去找他,他老婆说:“你虽然帮了老周的忙,可老周也给了你回报的,我们也什么都不欠你的了,这一笔钱不是我们老周欠的,你该找谁找谁去,这一笔钱我们不管。”
      的确这一笔钱不是老周直接欠下的,老周创业伊始,虽说生意好但流动资金还是短缺,那时候老周的加工能力也有限,老周的减速机上的许多配件,就在外面请人加工,与老周关系密切的一个人叫老庞,南川人,老周的许多配件都在老庞那儿加工,老周的资金紧缺,老庞找老周要钱老周没有钱支付,老庞也在我这儿加工铜胚件,老周就与老庞一块儿来,老周担保,说老庞的铜胚件钱由他来付,并且亲自书写了一张欠条,欠条上写下了他周仁常的大名。
        这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以前我也找老周要过这一笔钱,当时老周大大咧咧的说:“哎呀五千四百块钱又好点嘛,以后我拿给你就是了晒!”那时候,老周欠我的钱可不止这一点点,欠我十几万呢,的确五千四百块钱算不上啥。
        没有料到2000年,老周支付完了欠我的承包款,对这一笔五千四百元钱的欠条不认账了,老周说:“这一笔钱不该我支付,你有本事去告我!”
        我傻眼了,这一张欠条是好几年前写下的,按照欠条上的日期,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我去哪里告他,真让我有点垂头丧气。
       五千四百块钱我不能不要,我打电话给老庞,说起他欠我的这一笔钱,老庞说该老周支付,老庞说老周至今都还欠他的钱。
       没有办法,我找到老庞,让他写下为什么要让老周支付这一笔欠款的理由。
       而后我又去找老周,说我有加工件在请老庞加工,你写下这一笔欠款该当老庞支付的理由,我好在支付老庞加工费时,扣除这五千四百块钱。
       老周不疑有他的写下自己不支付这一笔欠款的理由,我就依据这两人各自写下的理由,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仁常支付他签名担保的货款。
       老周在法庭上对我说:“五千四百块钱,哪里用的着告法院晒。”
       法院调解,周仁常支付了这一笔欠款。
       真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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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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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1

    沙发
    发表于 2016-10-18 01:22: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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