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违背《全国人大决议》的诉求都实行不通的
香港虽然是特别行政区,但毕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不论是面积,还是人口都不足内地一个省份的大小。只要是在中国的领土上,就必须服从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必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不是个别人认为《人大决议》不正确就可以更改的,要更改必须重新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新改变后的方案才能更改。因为人是全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大通过的决议,就是全国的民意。
一个地区,一个地区的一部分人的要求,是个别民意。少数服从多数,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所有国家的大政方针。立国之本。如果极少数人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想分裂祖国,当西方国家的傀儡。发起个请愿,发起个诉求,甚至游行示威,非法侵占,都能达成目的的话。这个国家就无法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个别人背弃祖国与广大香港人民的利益,背弃人民的意愿。这就是自绝于人民的犯罪行为。别说他搞绝食,他就是自杀也不值得同情。他是死有余辜。不论任何政治人物,你想参与香港的执政,就必须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必须与全中国人民站在一起。而不是一边拿西方的钱,做着西方的走狗。一边窃取香港的执政权,行分裂祖国之实。
《人大决议》规定的香港普选时的提名委员会,本身就具有广泛代表性,就是民主的一种体现形式。如果你没有被提名。说明你不得人心。或者不具备领导香港的能力。再说即使某些人被提名,如果香港人民反对他,他的选票必然很低,同样不能进入领导集团。被提名的候选人,都不超过半数投票率,就都不胜任。然后提名委员会,重新选举商议,重新提名候选人名单,重新普选。直到按照符合香港选举法,选举出新的一届领导为止。你要是深得人心,爱港、爱国,又具有领导能力,又怎会不被提名呢?你越是闹事,扰乱香港的和平稳定。越不得人心。最终只能是事与愿违。占到人民的对立面,为人民所唾弃。
香港不是一个主权国家,不可能按照联合国的规定的选举标准去执行。中国的选举,从来不按照联合国的选举标准执行。原因是联合国是由美国操控的,那是西方资本主义的选举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不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大财团当政的国家、也不是者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国家。现在的中国依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由着根本的区别。香港在特殊,也是中国的一部分。必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服从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香港基本法》的框架内享有充分的民主与自由,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认为香港是一块天外飞地,可以为所欲为。不论是谁?都可以为了一己之私乡政府抗争,都可以满足自己的私欲。那就完全想错啦。特别是那些受西方指使,拿着西方的钱,一心想要颠覆香港,分裂祖国的人,那是注定注定要失败的!
中国要是同意香港独立,1997年中国就不可能收回香港啦。现在想要香港独立,是死路一条。中国有句俗语:“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中国人民还没有傻到把自己的一部分国土,变成西方进一步侵略颠覆祖国的桥头堡的地步。香港占中激进分子,你们就死了这个心吧!十三亿人民不会答应。你们是白日做梦!
2014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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