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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韵五律] 五律.寄轩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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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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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8 22:0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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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单衣 于 2016-8-8 23:54 编辑

          寸缕殷殷意,凝眸望鲁东。
          小鱼煎炙久,老酒酿醅浓。
          月挂西窗外,莲开深院中。
          何时轩主返,隔水问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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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推荐
    发表于 2016-8-9 01:03:54 | 只看该作者
    单衣 发表于 2016-8-8 23:57
    谢谢峻青老师,改了,轩主给了一个"返",这就是我不求甚解,我以为一三五不论,不知道这里是论的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有条件的,首先得是七言。如果是五言,第五字是句脚,如果不论,那怎么显示平仄?其次,即使是七言,也不能全不论;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要是不论,成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岂不成为“孤平”?

    点评

    这个错误今后应该不会犯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0 22:18
    谢王爷这么细致的传授,这两天忙,收的迟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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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16-8-8 23:57:32 | 只看该作者
    峻青 发表于 2016-8-8 22:11
    单衣妹妹晚上好!悦读学习,一首很美的五律。“归“字出律了,可换一字。

    谢谢峻青老师,改了,轩主给了一个"返",这就是我不求甚解,我以为一三五不论,不知道这里是论的

    点评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有条件的,首先得是七言。如果是五言,第五字是句脚,如果不论,那怎么显示平仄?其次,即使是七言,也不能全不论;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要是不论,成为“仄仄仄平仄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9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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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21 07:31
  • 签到天数: 253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36#
    发表于 2016-8-17 06:54: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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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15 23:10: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冯老1944 发表于 2016-8-15 14:48
    赏读。

    谢前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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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6-8-15 15:56:53 | 只看该作者
    单衣 发表于 2016-8-13 09:47
    谢前辈!问候您!

    别客气。祝周ー快乐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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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21 07:31
  • 签到天数: 253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33#
    发表于 2016-8-15 14:48:54 | 只看该作者
    赏读。

    点评

    谢前辈!*^_^*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5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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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2#
     楼主| 发表于 2016-8-13 09:48:57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8-11 20:51
    这话太让人高兴了,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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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13 09:47:57 | 只看该作者
    肖木公 发表于 2016-8-12 14:28
    清新洒脱。赏学问好!

    谢前辈!问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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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客气。祝周ー快乐顺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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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16-8-12 14:28:57 | 只看该作者
    清新洒脱。赏学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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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前辈!问候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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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9#
    发表于 2016-8-11 20:52:5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合适,下回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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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8#
    发表于 2016-8-11 20:51:27 | 只看该作者
    单衣 发表于 2016-8-11 11:16
    王爷真好,不光学识渊博,还儒雅谦虚平易近人,教人怎能不爱

    这话太让人高兴了,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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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7#
     楼主| 发表于 2016-8-11 11:17:10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8-11 00:06
    想起一句古人说的话,用在这里看看合适不:“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合适 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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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合适,下回还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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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6#
     楼主| 发表于 2016-8-11 11:16:45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8-11 00:04
    不能说传授,这叫帮我找说话的机会。

    王爷真好,不光学识渊博,还儒雅谦虚平易近人,教人怎能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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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太让人高兴了,爱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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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5#
    发表于 2016-8-11 00:06:59 | 只看该作者
    单衣 发表于 2016-8-10 22:18
    这个错误今后应该不会犯了

    想起一句古人说的话,用在这里看看合适不:“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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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适 合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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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4#
    发表于 2016-8-11 00:04:39 | 只看该作者
    单衣 发表于 2016-8-10 22:18
    谢王爷这么细致的传授,这两天忙,收的迟了.

    不能说传授,这叫帮我找说话的机会。

    点评

    王爷真好,不光学识渊博,还儒雅谦虚平易近人,教人怎能不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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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3#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22:18:35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8-9 01:03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有条件的,首先得是七言。如果是五言,第五字是句脚,如果不论,那怎么显 ...

    这个错误今后应该不会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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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一句古人说的话,用在这里看看合适不:“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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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2#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22:18:02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8-9 01:03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有条件的,首先得是七言。如果是五言,第五字是句脚,如果不论,那怎么显 ...

    谢王爷这么细致的传授,这两天忙,收的迟了.

    点评

    不能说传授,这叫帮我找说话的机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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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2 00: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22:07:55 | 只看该作者
    细雨敲窗 发表于 2016-8-9 20:56
    真挚感人,祝大家都能幸福安康!

    谢细雨版,同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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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7-11 07:05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以坛为家II

    20#
    发表于 2016-8-9 20:56:23 | 只看该作者
    真挚感人,祝大家都能幸福安康!

    点评

    谢细雨版,同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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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6-8-9 17:20: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红尘散逸 发表于 2016-8-9 17:02
    昔年中华论坛有一个板块叫“百家争鸣”那里新旧韵之争相当相当的激烈!

    没啥好争的,作诗词以意为先,适合新韵用新韵,适合旧韵用旧韵,都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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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0 22:40
  • 签到天数: 251 天

    [LV.8]以坛为家I

    18#
    发表于 2016-8-9 17:02:56 | 只看该作者
    子曰 发表于 2016-8-9 06:58
    这是用新韵用得走火入魔的一个表现,张口闭口“依新韵”……

    昔年中华论坛有一个板块叫“百家争鸣”那里新旧韵之争相当相当的激烈!

    点评

    没啥好争的,作诗词以意为先,适合新韵用新韵,适合旧韵用旧韵,都合更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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