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四季歌文学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43|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善恶说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2 10:2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9-27 21:4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你来注册,这里有更多的热心朋友期待你的加盟参与。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x



       人类自古存在性善论和性恶论两种观点。至少是在中国,多数人秉持性善论的观点。有孟子在《孟子·告子上》说的话为证: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接下来是南宋学者王应麟或区适子根据孟子此说编在启蒙读物《三字经》开头琅琅上口的两句话,使这一观点更加传之久远。这就是众所周知的: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很多人错把这两句话安在孔子头上,以为是孔老夫子说的。实在是大错了!)
    于是,性善论几乎成为人人认可、板上钉钉的铁律。早年黄口小儿个个都会摇头晃脑地背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与性善论观点相反的,自然就是性恶论。也有比孟子出生更早的荀子在《荀子·性恶》说的话为证: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
    ——(摘选自微信。)
    其实,人在呱呱坠地之时,不过仅仅是一个具有生命体征的动物,连思维都不具备,哪里还谈得上善于恶?至于长大之后的善性与善行,恶德与恶举,都是后天袭来的,也就是学习的结果。所谓学习,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师承何人、何人传授,而是在其生长过程中,耳濡目染和与其亲近之人的言传身教,致使其在心灵深处达到了潜移默化。许多的社会现象,如:父不孝,子忤逆,父偷盗,儿成贼,都是很好的佐证。
    有人说,我宁与真小人交,亦不与伪君子识。这意思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世上最可憎的不是真小人,而是伪君子了。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真小人可以因其面目明朗、易于识别而对其加以防范,而伪君子则戴着一副善人的面具而暗行坏事,让人疏于防范,受伤于无形。
    恶人,往往会经过伪装,将笑眯眯的面孔示人,而将其阴暗的内心世界深藏不露。但凡看过《白毛女》的人都应该记得,黄世仁的娘,整天跪在佛龛前,闭目念佛,如果她只是这样,谁能不说她是位一心向佛的善人?然而,当你看到她用钢针凶狠地猛刺喜儿时,你还会说她是位一心礼佛的善人?凶残,才是这老妖婆子的真实面目!
    也有行大善者,灾荒之年,开设粥棚,赈济灾民,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灾民,手捧着粥碗,谁不称赞大善人有好生之德?其实,只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一分析,便会将大善人伪善的画皮剥掉,试想:他的大大小小粮仓中的粮食哪里来的?都是剥削农民所得,他每餐山珍海味,而对灾民仅仅施舍一碗粥,其目的,除了沽名钓誉之外,还能作何种解释?
    再说一说近在身边的事,大小贪官估计大家都见过或者相识,在他们的恶行尚未暴露之前,给人的印象是不是一位一心为公、为民造福的好官?可谁又能知道他在背后搜刮民财是如何的疯狂?再看看那个慈善大使赖昌星,由于他舍得捐献钱财给慈善事业,而赢得了此美称,可他背后大做损害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恶举,岂是普通百姓所能知道的?
    有的人表现得对动物“有爱心”,比如,收容许许多多的流浪狗,并在网上寻找有爱心人士给予经济支持,而就是这位爱狗人士,却对一个向他乞讨的孩子猛踢两脚,致使这乞讨的孩子哭不出声,躺在地上好久爬不起来。这种人的行为,是该定性为慈善呢,还是与之相反?
    有的女士对宠物狗,关爱备至,对婆婆却动辄指责谩骂,甚至动手。对这女士,应该如何定格?是善,还是恶?
    当前盛行的网络诈骗,哪个不是打着“关心”受害者的幌子,而行窃取受害人钱财的勾当?此类例子比比皆是,所有这些,都是打着行善的旗号,而做着作恶的勾当,也就是带着微笑的面具,手里却挥舞着锋利尖刀的伪善。伪善才是最易伤人的,伪善者,才是最危险的恶人!
    伪善者大都很顽固,即使被一次次地揭露,被一次次地打击,却仍然要“重新来过”,其抗击打之耐受力和脸皮的厚度,都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如《西游记》中的白骨精,她不是也幻化成人形,装作斋僧的善人吗?其险恶用心,自不必说了,虽被齐天大圣孙悟空火眼金睛识破,而被三次打击,方才魂飞魄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的伪善者,却远不是经过三次打击就可以令其消亡的,它比白骨精要顽固得多、难缠得多!
       所有伪善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正如鲁迅所痛骂的那样:满嘴的仁义道德,满肚子的男盗女娼。
    人们在跟各种各样的伪善者的斗争中,也逐渐增长了一些识别能力,如当下流行的“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穿僧衣的不一定是真和尚”等等,这都标志着人们不再单单看表象而为其人定位了,那些整天说着让人听来,悦耳受用的,谁能确定他一定没有包藏祸心?

    伪善者,在各个领域里都不乏其人,因其戴着面具而其险恶用心不易为人所识破,不过,有一点,当你听到某人喋喋不休地标榜自己是如何如何地善人的时候,最好拿出照妖镜照一照,看看他的原形是什么。披上羊皮的狼,对羊的伤害,远远大于没有经过伪装的狼。所以,在鱼龙混杂的大千世界里,要想辨别真伪、分清人妖,练好一双善于识别忠奸善恶的火眼金睛,以防上当受骗,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6-9-28 05:00:17 | 只看该作者
    拜读欣赏。估计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会有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是本善、还是本利己的观点。

    点评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根据辩证法的论点,只要有善的存在,伪善就不会消失,这,正如毛主席说的“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一样,是无法“净化”到纯净的。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提高识别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8 09: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板凳
    发表于 2016-9-28 08:24:17 | 只看该作者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真善美,真的希望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更多的是美好而不只是伪善。欣赏学习文章,问好。

    点评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建成完全的真善美的和谐社会虽然是大家的共同追求,但是,要达到完全的程度,在短时期内,是不现实的,因为,善与恶是两个共生体,它们只能在相互对立中存在,在相互斗争中发展,所以,善与恶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8 09: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2 10:2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9-28 09:29:14 | 只看该作者
    老党 发表于 2016-9-28 05:00
    拜读欣赏。估计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会有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是本善、还是本利己的观点。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根据辩证法的论点,只要有善的存在,伪善就不会消失,这,正如毛主席说的“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一样,是无法“净化”到纯净的。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提高识别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2 10:2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5#
     楼主| 发表于 2016-9-28 09:35:05 | 只看该作者
    云上云上 发表于 2016-9-28 08:24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真善美,真的希望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更多的是美好而不只是伪善。欣赏学习文章,问好 ...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建成完全的真善美的和谐社会虽然是大家的共同追求,但是,要达到完全的程度,在短时期内,是不现实的,因为,善与恶是两个共生体,它们只能在相互对立中存在,在相互斗争中发展,所以,善与恶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共产主义在全球的真正实现。

    点评

    您分析的很透彻,赞同您的观点。遥祝秋琪,快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8 19: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19 19:22
  • 签到天数: 4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6-9-28 16:21:52 | 只看该作者
    善与恶,难下定论,无法定论。也许还是那句话实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做个好人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6-9-28 19:53:46 | 只看该作者
    高山对虾1 发表于 2016-9-28 09:35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建成完全的真善美的和谐社会虽然是大家的共同追求,但是,要达到完全的程度,在短时 ...

    您分析的很透彻,赞同您的观点。遥祝秋琪,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四季歌文学社区 ( 京ICP备14012862号-2  

    GMT+8, 2024-11-28 16:42 , Processed in 0.095538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