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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个放羊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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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调解手记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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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1#
    发表于 2017-11-9 15:42:48 | 只看该作者
    对话的描述精彩,写出了画面感,好文字好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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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8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0 08:13:18 | 只看该作者
    害群之马 屡教不改

        调解员最近接触到一起强奸案,颇为震惊。案犯是两个未成年人,故隐其姓名,姑且按照百家姓的顺序称他们赵某、钱某。
        赵某、钱某是某学校的学生,未满16周岁,今年5月份二人将一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奸,造成该女下身严重受伤,至今尚在医院治疗。案发后,赵某被抓获,钱某外逃。
        昨天(7月23日)上午,钱某的母亲来到调解室,要求调解员与受害者家属进行调解。调解员告诉她,刑事案件一般是不能调解的,何况强奸幼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更不能调解,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
        考虑到钱某尚在外逃,他的父母有可能知道他的下落,调解员趁势给他的母亲作思想工作,促使其劝解嫌疑人投案自首。调解员并没有讲太多的大道理,而是设身处地替嫌疑人着想,陈述利害:第一,逃跑不是明智之举,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一天要被抓获归案,与其被抓加重惩处,倒不如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第二,强奸幼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什么时候抓住你都得接受惩处,与其担惊受怕地度日如年,浪费青春,倒不如勇敢面对,及早翻过这不光彩的一页,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争取时间上的主动;第三,嫌疑人现在还不满16周岁,即使被判10年徒刑,到那时也不过26岁,不管创业还是成家,都尚有年龄上的优势,如果投案自首,情况也许更好一些。但是,如果继续外逃,让时间无谓地顺延下去,结果只能越来越糟,出狱后年纪大了,黄瓜菜都凉了,一切将无从谈起……
        调解员的一番话,令嫌疑人的母亲不住地点头称是,表示一定慎重考虑调解员的话,让儿子走宽大处理之路。
    令人可恨而痛心的是,两个嫌疑人并非初犯,而是累犯。去年冬天,二人手持砍刀将一名未成年人砍伤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看守所羁押了6个月,向受害者民事赔偿后,于两个月前刚被法院判处缓刑。谁知两个小兔崽子前脚迈出监狱的大门,后脚就疯狂作案,实属害群之马,屡教不改。
        嫌疑人的母亲迈着沉重的步子走了,调解员也心情沉重地陷入了深思:现在青少年犯罪愈演愈烈,居高不下,原因何在?是父母的纵容溺爱,还是青少年的信仰危机?是社会大环境的潜移默化,还是青少年自身人格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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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83#
    发表于 2017-11-10 16:09:54 | 只看该作者
    小小年纪竟然不止一次犯下如此大错,真的令人震惊也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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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不教,父之过,家长也有责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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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4#
    发表于 2017-11-10 16:32:26 | 只看该作者
    熊孩子,不如小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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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得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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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85#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08:27:03 | 只看该作者
    云上云上 发表于 2017-11-10 16:09
    小小年纪竟然不止一次犯下如此大错,真的令人震惊也令人深思……

    养不教,父之过,家长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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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作为家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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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86#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08:27:43 | 只看该作者
    老党 发表于 2017-11-10 16:32
    熊孩子,不如小兔崽子。

    骂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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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87#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08:32: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4-5-18 20:01 编辑

    盘点2011年


        今天是2011年12月31日,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一年中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车载斗量,但最令我刻骨铭心的只有三件。
        第一件,戒烟。我从大学时代开始了吸烟的不良嗜好,有将近40年的烟龄。为了吸一口烟,常常遭到全家老小的反对,但吸烟人大都是厚脸皮,反对归反对,我照吸不误,并且由原来的两天一包发展到后来的一天一包。吸烟造成的直接危害是身心健康每况愈下,感冒、咳嗽、吐痰是家常便饭,自己受罪不说,还令人讨厌。2011年1月,我大病了一场,医生说与吸烟有直接的关系,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戒烟。这样,就把我推向了两难的境地:要么保命,要么继续吸烟。思想斗争的结果,还是保命要紧,下决心与烟草拜拜。
        2011年1月7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从这一天起,我开始了艰难的戒烟历程。刚开始颇为不习惯,但硬着头皮总算坚持下来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戒烟一周年。关于这个话题,一周年时我要专题写一篇文章,以纪念这个特别的日子。
        第二件,被聘为民事调解员。今年夏末秋初,我被邯郸市邯山区聘为民事调解员,8月8日正式上岗。我对民事调解工作很感兴趣,抛开大道理不讲,起码这是善举,看着一对对纠纷的双方解除了矛盾,满意地走出调解室,觉得很有成就感。四个多月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并且接待法律咨询和信访当事人120多人次,调解成功民事案件20起,撤诉和放弃起诉的案件15起,并按规定建立了案卷,为息诉息访和社会的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三件,闯了一次虚拟的鬼门关。今年11月份,我的排泄系统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经咨询医生,建议到大医院做一次检查,特别是结肠镜检查。我把症状在网上百度了一下,颇像结肠癌。我知道,癌症早期很难发现,一经发现就是中晚期,往往无力回天。我设想,如果真是癌症,那该怎么办?我作出了两项决定:第一,放弃治疗,自己少遭罪又不给孩子找麻烦;第二,旅游一次,坐坐飞机(我至今没有坐过飞机),然后等死。
        12月8日,我如期躺在了中心医院结肠镜的检查台上,医生问我症状,我如实相告。他们大概觉得我自诉的症状像结肠癌,加之满头白发,又是一个老家伙,所以检查得特别仔细。检查的结果是肠功能紊乱,排除了结肠癌的可能。
        我和家人都如释负重。在怀疑癌症的那些日子里,老伴儿曾催促我早日检查,儿女们在暗地里哭了好几次,检查时又全都到医院,好像生死离别似地,令我深受感动。歌词里唱的这亲那亲,全他妈的扯淡,关键时刻还是老婆孩子亲。
        2011年就要过去了,岁月就像一本流水账,真正泛起浪花的,仅仅是那么几件。我把这几朵浪花记录下来,算是对2011年的回顾。
        2011年,再见!

                  2011. 1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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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我也争取戒烟,向兄弟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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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88#
    发表于 2017-11-11 16:14:4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11-11 08:27
    养不教,父之过,家长也有责任。

    是的,作为家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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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1

    89#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07:47:40 | 只看该作者
    狼心狗肺  六亲不认
    ——民事调解手记


        赵某和钱某是姑表亲,赵某是表哥,钱某是表弟。俗话说: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谁知就是这样的至爱亲戚,却奏出了一曲不和谐的音符。
        1993年,表弟钱某以买房为名,向表哥赵某借款15万元,言明3个月归还。表弟有困难,表哥倾囊相助,考虑到数额较大,并让表弟打了借据。
        转眼半年过去了,表弟始终不提还款之事,表哥只得上门催要。直到此时表哥才搞清真相,原来表弟借款买房是假,用借款放高利贷赚钱是真。更为糟糕的是,表弟早已被骗,血本无归,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按照常理,编造谎言欺骗表哥,又把借款打了水漂儿,应该深表歉意才是,但此时的表弟死猪不怕开水烫,反而耍起了无赖,声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表哥无奈,只得搬出舅舅(即表弟钱某的父亲)调解。几天后舅舅回话:这个混账儿子我管不了,你该咋办就咋办吧。
        毕竟是至近亲戚,表哥并没有采取措施,只是等待表弟缓过气后主动还清欠款,这一等就是将近十年。现在表哥再次让步,只要归还5万元就行,即使这样,表弟仍旧没有回应。
        表哥于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表弟言而无信,蓄意赖账,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似这等狼心狗肺,六亲不认之人,禽兽不如,应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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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狗不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2 18:09
    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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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0#
    发表于 2017-11-12 10:31:47 | 只看该作者

    明年我也争取戒烟,向兄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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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1#
    发表于 2017-11-12 10:32:2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11-12 07:47
    狼心狗肺  六亲不认
    ——民事调解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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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一贯的鼓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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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9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7:43: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一贯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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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3#
    发表于 2017-11-12 18:09:5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11-12 07:47
    狼心狗肺  六亲不认
    ——民事调解手记

    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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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9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08:56: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4-5-18 20:03 编辑

    民事调解员要当好维护亲情的“两面派”
               ——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3

        在民事纠纷中,亲情之间的纠纷占有很大的比例。怎样才能既解决问题又维护亲情,既着眼当前又考虑长远?一直是调解员努力探讨的课题。
        郭女士和郭先生是兄妹关系,为了遗产继承产生了纠纷,妹妹郭女士来到调解室申请调解解决。调解员通过分别接触,了解到兄妹二人虽然有纠纷,但亲情尚未破裂。调解员紧紧抓住“亲情”这个主题,千方百计大作文章。单独会见哥哥时,讲妹妹如何如何尊重哥哥,体谅哥哥;单独会见妹妹时,讲哥哥怎样怎样爱护妹妹,挂念妹妹。在浓厚的亲情氛围下,兄妹两个互相退让,圆满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张女士和王先生是母子关系。张女士有两个儿子,是小有名气的女企业家,积累了一定的资产,在与两个儿子分配资产时,小儿子与母亲产生了纠纷,张女士气愤之下,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考虑到母子之间的特殊关系,调解室介入先行调解。
        调解员第一次单独接触母子二人,双方都感到怨气冲天。母亲认为,我辛辛苦苦给他们创下价值不菲的资产,到现在反倒落下一屁股不是,他们都是我亲生亲养,何谈远近厚薄?说着说着泪流满面。小儿子认为,母亲从小就看我不顺眼,处处偏向哥哥,我咽不下这口气,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看到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员有意放慢调解节凑,让双方冷静一下。在以后的日子里,调解员大打亲情牌,唤起双方的亲情意识,在此基础上深入企业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终于调解成功,既解决了纠纷,又维护了亲情。
        在调解实践中,调解员深深体会到,当好维护亲情的“两面派”,是调解艺术的需要,是着眼长远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需要。就事论事,虽然也能解决纠纷,但只能扬汤止沸,不能釜底抽薪,只有既解决矛盾,又维护亲情,才是民事调解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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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5#
    发表于 2017-11-13 20:46:42 | 只看该作者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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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96#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08:25: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17-11-14 08:29 编辑

    “白眉”黯然离去   “太极”欣然顶缺
          ——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5

        2012年10月9日早晨约6时30分,苏女士带着小狗来跳广场舞,谁知灾难不期而至,从斜刺里冲出一只高大威猛的狼狗,将这只可怜的小狗活活咬死。
        苏女士的这只小狗是一只名犬,品种为“白眉”,今年四岁,是它刚满月时苏女士花2000元买来的。它小巧玲珑,通身雪白,煞是可爱,苏女士一家对它更是疼爱有加,俨然一位家庭成员。
        这突如其来的横祸,大家猝不及防,苏女士更是不知所措,当场大哭。她的外甥得知消息后,跑来要揍肇事狗的主人,被在场的调解员劝住,稳住了事态。
        肇事现场位于邯郸县辖区,本来不属于我的工作范围,但调解员是本辖区的居民,何况对整个事件亲眼所见,有义务介入调解。
        调解员严肃地对狼狗的主人讲解城市禁养大型犬类的规定,讲解今后可能再次出现的潜在隐患,万一咬伤咬死孩子怎么办?使狗主人认识到危害性,当天就把狗送回乡下。接着进入调解程序,苏女士除要求对方赔偿买狗款2000元,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因为这只小狗来我家4年了,双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爱犬遭此横祸,对一家人打击很大。
        对狼狗主人的调解颇不顺利,这是一个既认死理又满不在乎的50多岁的男人,既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又不同意赔偿买狗款,只同意赔偿一只小狗,而且是一只普通的狗。调解员对这种违背社会公德、违背法律基本精神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名犬是犬,普通犬也是犬,但价格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汽车也是同样的道理,500万元的奔驰是汽车,5万元的奥拓也是汽车,但差距大多了。调解员还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反问道:“你的这只肇事狼狗,如果被人打死了,人家只赔偿你一只普通狗,你同意吗?” 他低头不语,无法回答。
        以后几天,调解员找他,他有意躲避,有耍赖的迹象。调解员索性开辟第二战场,通过关系找到他的儿子,听了调解员的介绍,儿子很爽快,答应给苏女士买一只同一品种的名犬。苏女士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同意放弃精神赔偿。几天后,一只“太极熊”小狗投入到苏女士的麾下,顶替“白眉”慰藉她的一家人。正是:
        “白眉”黯然离去 ,“太极”欣然顶缺。人犬共同生活,欢度美满岁月。
        调解员深深体会到,在民事调解中就要不分份内份外,不管在公交车上、公园里还是居住地,哪里有纠纷就应该主动着手调解,为了化解矛盾,为了社会的和谐,奉献力所能及的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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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结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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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7#
    发表于 2017-11-14 16:48:0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11-14 08:25
    “白眉”黯然离去   “太极”欣然顶缺
          ——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5

    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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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98#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08:33: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个放羊娃 于 2024-5-18 20:04 编辑

    算好“三笔账” 重新塑和谐
    ——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6
      
      2012年7月26日,某厂工人齐某因公死亡。齐某是家中的独子,70多岁的老母亲陡然失去了儿子,9岁的儿子陡然失去了父亲,年轻的妻子陡然失去了丈夫,悲伤和凄惨的气氛一时笼罩了整个家庭。
      经家属与厂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厂方共赔偿各种费用62万余元。按照法律规定,死者的三位亲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母亲张某提出继承21万元的份额,儿媳郭某不同意,故而钱未到手就产生了纠纷,亲人之间旧伤未愈,又添新痛。
      调解室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制定出算好“三笔账”,维护一家亲的调解方案。
      第一笔账是经济账。如果调解不成走诉讼程序,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大约需要5万余元,这对于双方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双方握手言和,接受调解,就能省下这一笔费用,收入彼此亲人的口袋。
      第二笔账是时间账。如果走诉讼程序,不但门槛多,法律程序多,而且耗时较长,假如接着打二审,耗时会更长,没有近一年时间绝对拿不下来,这样赔偿费只能眼睁睁在工厂长时间放着,钱拿不到手就难免有变数。如果双方各退一步,利用调解快速和简便的优势,调解协议签字后马上就具有法律效力,赔偿款很快就能收入囊中。
      第三笔账是亲情账。俗话说,家和值万金,亲人之间的和睦相处比什么都重要。亲人生前彼此是一家人,亲人死后彼此仍然是一家人,失去亲人本来就是一场悲剧,千万不能旧伤未愈又添新痛,这是亲人在天之灵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彼此要相互谅解,相互慰藉,相濡以沫走好今后的路途。
      功夫不负有心人,由于我们坚持算好“三笔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前后经过五次背靠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最后以17.5万元达成了协议,双方皆大欢喜。至此,这场纠纷以零成本、快速简便和弥补亲情的方式得到解决,可谓一举三得,不但维护了亲情,也间接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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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衷的说一句,调解员伟大,尤其是法制不够健全的时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1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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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0:32
  • 签到天数: 29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99#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08:38:24 | 只看该作者
    唉,编辑功能又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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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3-20 06:01
  • 签到天数: 12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0#
    发表于 2017-11-15 16:03:5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放羊娃 发表于 2017-11-15 08:33
    算好“三笔账” 重新塑和谐
    ——邯山区民事调解典型案例之26
      

    由衷的说一句,调解员伟大,尤其是法制不够健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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