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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事类”应用的得失
(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三十八》)
何谓事类?笼统地讲,就是援古证今。但是,“援古证今”里面的“古”,不仅仅指“古代”中的“上古”“远古”,而是包含着与作者同时和之前的“事实、事件及其文章言辞”。
商朝末年,周文王演绎《易经》,剖析64个卦像中逐一爻位的意义。其中,针对第63卦《既济》的九三爻,周文王援引商代高宗武丁历经三年打败鬼方国的故事,用以解释这一爻位蕴含着“行必果、慎用小人”的道理;在第36卦《明夷》的六五爻,又引用商纣王叔父箕子逃避乱世归隐箕山的故事,来说明在“利艰贞”大局势下,处在这一爻位的劣势者的行为抉择。这就是用具体事件来讲解哲理的典范啊。另外,在《尚书•夏书•胤征》中,当胤候奉命征讨羲和时,则是直接引用了夏朝法令《政典》里的话“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而《尚书•商书•盘庚上》中,因为商朝频繁迁都,民众怨声载道,盘庚便引用了传说中古代贤人迟任的话“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这就是选用以往字辞章句的原文,来说明道理的例证。所以说,运用现成的古典故事或著名言辞,借以表达和强化作者的根本意图,即所谓“事类”的写作方式,原本就是古往今来,凡圣哲贤达在著述时一贯遵循的常识和法度啊。事实上,《易经》第26卦《大畜》的“象”辞就是“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其大意是讲:“天山大畜卦,就是提示君子要不断学习前人的举止言行,依此修养个人德行。”所以,这里面所强调的道德理念,也是文学创作之所以要使用“事类”的价值和意义吧。
文学发展到楚辞阶段,屈原和宋玉的作品,虽然延续了《诗经》的义理格调,但在“事类”方式上,他们多是选用历史故事或远古传说,而没有引述具体人物或书籍的原文。进入汉代,西汉贾谊《鵩鸟赋》又开始引用了《鹖冠子》里的原话,例如“忧喜聚门兮吉凶同域”“越栖会稽兮句践霸世”等;而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则是直接挪用了李斯《谏逐客书》的“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种“事类”的应用,在他们文章中纯属偶然吧。但是到了西汉末和东汉初年,像扬雄撰写《百官箴》时,里面大量采集《诗经》《尚书》里面的语录言辞;而刘歆创作的《遂初赋》,很多就是转述的周晋史料故事。由此开始,作者大量引用古文史料的“事类”创作手法,俨然司空见惯了。所以,东汉时期,像崔骃、班固、张衡、蔡邕等,更是在各自作品中广泛采集“经史子集”,因而他们的文章不仅言辞丰富,而且义理饱满,并成为恢弘传统文化的一代风范。
自然界中,即便外形相似并在同一个地方出产的红木姜子和牡桂,他们在药性辛甘程度上也显著不同,这是各自特质本性所决定者。同样,凡书写文章的能力,虽然可以通过后天学习获得,但具体到不同写作者,他们各自所能达到的文学程度的高低,还是要仰仗各自的天资秉性。通常情况下,作家的“才气”发自“内心营造”,而“学识”源自“外在努力”。有的人一生饱学博识,却始终才气平庸,而有的自幼天资聪颖,但到死学识贫乏。单言文学创作领域,凡学识贫乏者,在情思义理的探微发幽中,必定举步维艰;凡才气平庸者,于遣词造句的博采众长时,必然捉襟见肘。这就是艺术创作中所谓“内才外学”的区别和差异。一切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都是心营臆造和舞文弄墨的人为展示,在这一“生产”的整个过程中间,作者的“才气”则是“主宰”,而“学识”只是“附庸”,也就是起着辅助作用。所以说“才气和学识”,只要符合中正典雅并能够顺应时代需求,其必定成就非凡;反之,如果狭隘偏颇,即便喧嚣一时,终将身败名裂,却有可能遗臭万年。像汉代的杨雄,足以堪称年少得志和才华横溢了吧?但他在《答刘歆书》中,也十分坦承地讲到,当初只是因为进入石渠阁苦读博学之后,才得以佳作连篇。由此可见,文学创作必须仰仗“内才”与“外学”的相辅而成,这是古往今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像曹操也曾经在评价张某的文章时说过“张子之文为拙,然学问肤浅,所见不博,专拾掇崔、杜小文。所作不可悉难,难便不知所出。”类似这一段话所指出的:那些自身学识浅薄,却偏爱攀附名家名作,由此产生的经不住推敲盘问的任何篇籍,不过都是孤陋寡闻的典型案例罢了。
自古以来,堪称经书典籍者,莫不是情志义理醇厚,内含“事类”辞章浩瀚。所以文学天地,既是各类奇异才华的展示,更是多种渊博学识的竞技。自杨雄、班固之后,文坛之上,各路英才俊杰,极尽个人之能事,如同捕鱼围猎一样,肆无忌惮地搜罗经典语句,大张旗鼓地网织经典篇籍。但是,无论天资多么聪慧,唯有博学多识,才有可能独占鳌头。因为单凭一只狐狸不可能集腋成裘;鸡爪虽属美味,却需要采食众多,才可能真正饱餐。然而,即便达到博学多识者,还需有精益求精的锤炼和警醒,尤其在选用“事类”的言辞篇籍时,务必稽查核实,只有真正做到了表里如一,才有能够相得益彰,进而会有心想事成的结果啊。例如三国时期,在曹魏的刘劭《赵都赋》中有“公子之客,叱劲楚令歃盟;管库隶臣,呵强秦使鼓缶。”用以佐证官职不在高低,只要足够机智,同样可以成就国家大事的道理;如此用典,不但合情合理,而且恰到好处。由此可见,文章中使用“事类”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要与作者意欲表达的意愿和需求,必须契合的恰如其分;这就如同车轮轴承上的插销,尽管自身短小,却是保障车驾运行良好的关键所在啊。所以说,即便是精美绝伦的箴言佳句,纵然就是振聋发聩的经典故事,如果使用在无关宏旨的段落中间,则恰似把珠宝金玉缠在脚腕上,亦如把胭脂粉黛抹在胸前一样了吧。
在文章书写过程中,究竟如何运用“事类”的创作手法呢?其实,若能做到恰如其分,就是要在引用别人的原话时,完全像是作者自己说出来的一样;如若选取的成语典故不贴切,即便是流传千年的箴言佳话,依然于事无补,甚至弄巧成拙。像曹植,不仅才高八斗,更是文坛俊杰;但他在《报孔璋书》(原文已佚)中说“葛天氏之乐,千人唱,万人和,听者因以蔑《韶》《夏》矣。”(大意是:葛天氏的歌声,有千万人传唱,凡听到的人,都不再欣赏《韶》《夏》古乐了。)这显然引用失当了。因为,《吕氏春秋•古乐》中则有“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另外,在司马相如《上林赋》中,确实存在“奏陶唐之舞,听葛天之歌,千人唱,万人和。”的故事。但是,像司马相如“千人唱、万人和”的措辞,是用以夸饰迎合歌舞的人数众多,虽然过分,尚有情可原。然而,若把三人欢愉的“葛天氏之乐”直接说成有千万人高歌夸赞,则是对司马相如用典的曲解吧。再者,陆机的《园葵》诗中有“庇足同一智,生理合异端。不若闻道易,但伤知命难。”其诗句中使用的典故,或取自《左传•成公十七年》中,孔夫子针对受刖刑失去一只脚的齐国鲍牵,曾经说过“鲍庄子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或源自《左传•文公七年》中,当宋昭公要驱赶公族时,其大臣乐豫劝说过“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据此而言,陆机在上述诗句中,若使用“卫足”或“庇根”,尚且有典可查,但“庇足”一词几近荒谬。这就是没能够精益求精造成的缺憾。毋庸讳言,像曹植如此精明干练,而陆机何等深沉细致,都难免失误。所以,凡作者无论才气学识达到何等程度,文章在“事类”应用上,都需要谨小慎微啊。再者,像曹洪在《与魏文帝书》中,把“河西”误作“高唐”的故事,又有什么值得嘲笑不止呢?大千世界,山中树木原本良莠不齐,能工巧匠凭借经验和工具,便可以打造出来令世人叹为观止的精美器具。在文学领域,经书典籍的优劣得失何尝不也是如此啊!凡文人墨客,如果能够精采攫取,并创作出来愈加完美惬意的举世佳作,也就无愧于其他专业的行家里手了吧。
总而言之:经史子集源流长,珠光宝气光万丈;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援古证今无局限,事类取舍有常规;箴言典籍贵恰当,精益求精忌臆想。古往今来多少事,颠来复去一文章。
【注解】
1、节选《鹖冠子》相关部分:“一目之罗,不可以得雀。笼中之鸟,空窥不出。众人唯唯,安定祸福。忧喜聚门,吉凶同域。失反为得,成反为败。吴大兵强,夫差以困;越栖会稽,勾践霸世。达人大观,乃见其可。椭枋一术,奚足以游。往古来今,事孰无邮。”
2、秦•李斯《谏逐客书》相关部分:“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3、杨雄《答刘歆书》中相关部分:“雄为郎之岁,自奏少不得学,而心好沉博绝丽之文,愿不受三岁之奉,且休脱直事之徭,得肆心广意,以自克就。有诏可不夺奉,令尚书赐笔墨钱六万,得观书于石室。如是后一岁,作《绣补》《灵节》《龙骨之铭》诗三章。成帝好之,遂得尽意。 故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赍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摘次之于椠,二十七岁于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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