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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创建文明,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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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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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4 23:2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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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义夫义 于 2021-1-15 01:26 编辑




    创建文明   扫黑除恶


    义夫义



            昨天晚上(1月13日),朋友告诉我一件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我知道后,既感到气愤,又感到吃惊。是咋回事呢?各位老师及文友:且听我道来,也许,你们大伙儿从中能得到一点人生经验及教训。
           事情是这样:昨天(1月13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居住在泾县林业局“林苑小区”2栋5楼的朋友,因为前几天的寒流所至,他家的太阳能管子被冻坏了,太阳能里面的水全部漏完了,不能使用,特叫来专业修太阳能的师傅来修理。谁知,在楼顶(六层楼)上屋面的公共楼道天窗平台,被居住在602的业主违规用铁门封住并锁住,致使修理太阳能的师傅上不去。朋友急忙打电话,向“林苑小区”物业部门有关领导告知。在焦急中,终于等来了物业保安及602住户业主。
           朋友对违规私自封住公共楼道平台的这个业主说:“你用铁门封住公共楼道平台,是违反“物业管理法,是不对的,应该拆除,你如果不方便拆除,我来帮你拆除。可好?”
           这个业主竟然凶恶蛮横地大声威胁喊道:“你敢拆,要你的命!”
           朋友说:“怎么?为一道违规的铁门,你就要我的命么?”
           这个业主转身要开门进房间,朋友拦着,与他理论。他抬起双手,用力推向朋友胸部,朋友(66岁的老人)被推倒在601室的铁门上,感觉左侧腰部疼痛。朋友克制自己,没有反击,立刻打110报警电话。

           不一会,110警车赶到,来了几个警官上楼了解处理此事。在向当事人双方分别了解情况后,一位警官首先对602业主说,你把公共楼道封为私有,让别人上不了天窗修太阳能,是违反“物业管理法”的行为,是错误的,必须纠正。而你出手把对方推倒,这种行为也是不对的。随后,这位警官对朋友说,他封公共楼道是错误的,我们已经批评了他,必须改正。他出手把你推倒,你说你腰部疼痛,可以自己先去医院诊治,下午你们双方去泾川派出所接受处理。

           110警察按照执法程序,给当事人双方都作了笔录。

           事情经过,基本如此。幸亏有第三者在场作证——保安。这名保安,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
           我朋友一辈子都是个遵纪守法的老实良民,从未干过一件违法的事情,他所述的事情经过实情,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那样。

           午饭后,朋友去了泾县中医院诊治。医生按照诊治程序,先拍了个片子(见“疾病诊断证明书”)

           下午,泾川派出所警官打电话叫来双方当事人,准备依法调解这件纠纷。

           朋友只提出一条合理合法的意见,要求对方依法承担医药费。
           警官立刻向对方转告这一合理要求。谁知,任凭警官多次向对方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话,对方一概拒不应承一分钱的医药费。

           警官无奈,只有按照法律程序,询问在场证人,记录证词,复印证据,立案上报,依法处理。
           警官向我的朋友说明,按照法律程序,此事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要朋友回家,等候电话通知。

           据此事例,我很是气愤。特在此谈谈看法。

           在我们泾县这个文明县城,竟然还有这么个横蛮凶恶、不讲道理的人!
           事情是由于他违规在先引起,占据公共楼道,开口就说,要你的命!还说到做到,自恃有把力气,出手推倒老人致伤。难道他是个不学法,不知法的野蛮人吗?难道他是个不讲道理,不畏惧法律,不受法律管辖的化外之人吗?难道他自恃有什么黑势力后台靠山背景吗?
            对这样一个不讲文明、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的人,我坚决地相信,会有公正严明的法律等着制裁他!
           感谢我们的党和国家,以法治国。倡议创建文明示范县。我们泾县早在2019年3月份,就发布了“泾县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倡议书”。并且,同时正在施行“重拳出击,扫黑除恶!”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措施。

           真的希望,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各级部门以及每一位泾县人,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和谐、文明的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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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19 04:45
  • 签到天数: 83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21-1-14 23:35:48 | 只看该作者
    文化决定数质。现在这类人太多。也就是坏人长老了,好人也学坏了。四个字,利己,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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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一方老师留言鉴评。问好! 所说甚是,物质文明上去了,素质文明却下来了,真的不知是何原因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5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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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1-1-14 23:46: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义夫义 于 2021-1-15 01: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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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01:18:49 | 只看该作者
    我就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21-1-14 23:35
    文化决定数质。现在这类人太多。也就是坏人长老了,好人也学坏了。四个字,利己,自私。

    感谢一方老师留言鉴评。问好!
    所说甚是,物质文明上去了,素质文明却下来了,真的不知是何原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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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说茶饱思“淫”。按这个推理,饱了忘本,饱了也会忘记初心,文化,应该社会教育欠缺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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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01:21:43 | 只看该作者




    一副铁门,违规封住了公共楼道,封住经过天窗,到屋面修理太阳能的公共通道。

    是谁允许他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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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01:24:42 | 只看该作者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户外的楼道不是属于某个业主私人所有,属于房屋的公共部位,属于该栋楼的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因此,作为私人不得占用户外公共楼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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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01:27:31 | 只看该作者


    就是这个林苑小区2栋楼602室业主

    长着一副凶恶的面孔

    给他曝曝光,让大家认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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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样一个不讲文明、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的人,我坚决地相信,会有公正严明的法律等着制裁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7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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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19 04:45
  • 签到天数: 83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21-1-15 10:31:00 | 只看该作者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15 01:18
    感谢一方老师留言鉴评。问好!
    所说甚是,物质文明上去了,素质文明却下来了,真的不知是何原因哦?

    人说茶饱思“淫”。按这个推理,饱了忘本,饱了也会忘记初心,文化,应该社会教育欠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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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有明示的法律法规,社会教育也大力宣传,只是这个人素质低下,不畏惧法键遵守法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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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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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9#
     楼主| 发表于 2021-1-16 22:56: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就在水一方 于 2021-1-16 23:48 编辑
    我就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21-1-15 10:31
    人说茶饱思“淫”。按这个推理,饱了忘本,饱了也会忘记初心,文化,应该社会教育欠缺了。

    国家有明示的法律法规,社会教育也大力宣传,只是这个人素质低下,不畏惧法键遵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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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坏,那会有报应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6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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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19 04:45
  • 签到天数: 83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21-1-16 23:49:55 | 只看该作者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16 22:56
    国家有明示的法律法规,社会教育也大力宣传,只是这个人素质低下,不畏惧法键遵守法规。

    人坏,那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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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感。人在做,天在看,善恶迟早皆有报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8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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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19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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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11#
    发表于 2021-1-17 00:07:45 | 只看该作者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15 01:27
    就是这个林苑小区2栋楼602室业主
    长着一副凶恶的面孔
    给他曝曝光,让大家认识认识

    对这样一个不讲文明、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的人,我坚决地相信,会有公正严明的法律等着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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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留言鉴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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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21-1-17 14:55:47 | 只看该作者
    我就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21-1-17 00:07
    对这样一个不讲文明、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的人,我坚决地相信,会有公正严明的法律等着制裁他!
    ...

    感谢留言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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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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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19 04:45
  • 签到天数: 83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3#
    发表于 2021-1-17 15:36:39 | 只看该作者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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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4 16:42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4#
    发表于 2021-1-17 22:30: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懂法也不守法,内心只想着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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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云上老师留言鉴评,周末快乐! 这种人渣,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8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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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5#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00:44:51 | 只看该作者
    云上云上 发表于 2021-1-17 22:30
    不懂法也不守法,内心只想着自己的人。

    感谢云上老师留言鉴评,周末快乐!
    这种人渣,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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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6#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00:48:18 | 只看该作者
    我就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21-1-16 23:49
    人坏,那会有报应的。

    同感。人在做,天在看,善恶迟早皆有报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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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19 04:45
  • 签到天数: 83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7#
    发表于 2021-1-18 10:47:41 | 只看该作者
    义夫义 发表于 2021-1-18 00:48
    同感。人在做,天在看,善恶迟早皆有报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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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6 21:02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18#
    发表于 2021-1-18 12:02: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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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赏读,问好老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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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9-30 21:42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9#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6:56:1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赏读,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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