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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世说新语札记之三十一——庾亮的的卢马与刘备的的卢马
《三国演义》中刘备跃马檀溪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刘备有一匹骏马是的卢马(注1),是在荆州依附刘表时,得自于刘表的叛将张武。后来刘表见了此马,称赞不已,刘备于是将此马送给刘表。刘表的谋士蒯越告诉他,此马是的卢,骑则妨主,张武即为此马而亡。于是刘表赶紧找借口还给了刘备。刘表的幕宾伊籍将此马妨主,故此送还的消息透露给了刘备,刘备说:“但凡人死生有命,岂马所能妨哉!”后来刘表的小舅子蔡瑁设计谋害刘备,在襄阳的酒宴上,刘备假借如厕,慌忙从酒席中逃走。又上演了他老祖宗刘邦从鸿门宴假借更衣逃走的故事。《三国演义》这段文字写的形象生动,抄录如下: 玄德撞出西门,行无数里,前有大溪,拦住去路。那檀溪阔数丈,水通襄江,其波甚紧。玄德到溪边,见不可渡,勒马再回,遥望城西尘头大起,追兵将至。玄德曰:“今番死矣!”遂回马到溪边。回头看时,追兵已近。玄德着慌,纵马下溪。行不数步,马前蹄忽陷,浸湿衣袍。玄德乃加鞭大呼曰:“的卢,的卢!今日妨吾!”言毕,那马忽从水中涌身而起,一跃三丈,飞上西岸。玄德如从雾中起。(见《三国演义》第34回) 有人认为《三国演义》的这个情节是从庾亮的卢马的故事移植过来的(台湾学者李则芬先生即持此观点),窃以为不然。现在我们对照《世说新语》关于庾亮的卢马的故事,略作分析。 《世说新语》德行篇31云:“庾公乘马有的庐,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注2),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注3)意思是,庾公有一匹的卢马,因为的卢马向来有妨主的说法。有人就劝他把马卖掉。庾亮说:“卖掉它必定有买主,那就是要害那个买主,岂能因为对自己不利就嫁祸于别人呢!从前孙叔敖打死两头蛇,以保护后面来的人,这件事是古时候人们乐于称道的。我应仿效他,不也是很旷达的吗!” 对比两书的记载,有两点不同。一是庾亮和刘备留用的卢马的观念不同,庾亮是是以仁爱之心,怕伤害别人而自己留用。刘备是认为死生有命,马不能妨主而留用。如果《三国演义》要是移植庾亮故事,一定会让刘备留用的卢马的理由与庾亮一样,因为刘备最爱讲仁爱,常以仁爱为标榜(是真是假就难说了)。二是《世说新语》也没有记载的卢马对庾亮有无祸福,而《三国演义》则详述了刘备因的卢马而避祸就福。 窃以为《三国演义》刘备跃马檀溪的故事,虽非移植自《世说新语》,但还是有所根据的。它是根据《三国志》裴松之注所引用的《世语》(又称《魏晋世语》,西晋人郭颁著,今佚)的记述而加以演绎而成的。 《三国志·蜀志·先主备传》:“荆州豪杰归先主者日益多,表疑其心,阴御之。”裴松之注引《世语》:“备屯樊城,刘表礼焉,惮其为人,不甚信用。曾请备宴会,蒯越、蔡瑁欲因会取备,备觉之,伪如厕,潜遁出。所乘马名的卢,骑的卢走,堕襄阳城西檀溪水中,溺不得出。备急曰:‘的卢,今日危矣,可努力。’的卢乃一踊三丈,遂得过。” 很明显《三国演义》是对上述一段文字的演绎,主要情节与《世语》完全相同。只是添加了刘备留用的卢马的观点,和一些细节描写,连“一踊三丈”这样的词句也照抄过来,他应与庾亮的卢马的故事无关。 进一步来探讨,《世说新语》的记载与《三国志》裴注有没有互相借用的可能呢? 据史书记载,裴松之(372-451)元嘉(宋文帝年号)中受命注《三国志》。元嘉年号从424-453共30年,元嘉中期即大致在434-442之间。刘义庆(403-444)38岁即440年开始编撰《世说新语》。两人著作的时间大致在同一时期,他们能够得到的资料,也应该大致相同。尤其是裴松之是由晋入宋,活到80岁,其父并曾在诸葛亮属下任职,对三国时期尤其是蜀国的历史资料、稗乘掌故应该是极为熟稔的,所以他对刘备事迹的记述是可靠的。公元420年刘宋代晋,此时刘义庆已经成年,去晋未远。并以宗室之尊袭封南郡公,延揽不少文人雅士,他所写的关于庾亮的故事也应该是可信的。 结论是:《三国志》也不可能借用《世说新语》的故事。
附注: 1,的卢马:据伯乐《相马经》曰:“马白额入口至齿者,名曰榆雁,一名的庐,奴乘客死(死于异乡),主乘弃市(在闹市行刑后陈尸街头),凶马也。” 2,贾谊《新书》:“孙叔敖为儿时,出,道上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见其母,泣,问其故,对曰:‘夫见两头蛇者,必死。今出见之,故尔。’母曰:‘蛇今安在?’对曰:‘恐后人见,杀而埋之矣。’母曰:‘夫有阴德,必有阳报。尔无忧也。’后遂兴于楚朝。及长,为楚令尹。” 3,此事《晋书》本传亦有记载:“初,亮所乘马有的颅,殷浩以为不利于主,劝亮卖之。亮曰:‘曷有己之不安而移之于人!’浩惭而退。”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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