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四季歌文学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言小品] 《红尘野闻》(十)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20 22:40
  • 签到天数: 251 天

    [LV.8]以坛为家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16:46: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你来注册,这里有更多的热心朋友期待你的加盟参与。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x
    《红尘野闻》(十)
                       冥镪之禁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亘古不易之理也。
          甲辰二月十七,江苏南通宣:禁制售冥币以及纸扎实物等丧葬用品。既而,央广网批南通云:“焚烧冥纸乃祭扫之用,与献花无异。同为祭祀,非封建迷信。”
          盖国之所重者,民,食,丧,祭。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有由然矣。祭之以礼者:天子诸侯,封禅配天;卿士大夫,祖庙血食;以至于庶人,香烛纸马,伏腊烝尝。各寄哀思而已矣。
          《左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于南通,堪遗一语:“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观风者其与察焉!
          或曰:“以时论,文明祭祀,宜奠以鲜花。”有耿介士曰:“就时以论,清明节止于献花,其如情人节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四季歌文学社区 ( 京ICP备14012862号-2  

    GMT+8, 2024-12-22 01:01 , Processed in 0.11803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