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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兵油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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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3 10:1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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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河蚌赌徒 于 2024-7-14 16:54 编辑



(一)投笔从戎


腊月初八,月,上弦。宜动土、搬家,忌嫁娶、看片儿。

清冷的月光下,落花县的大街上空无一人,连牛二面庄都已经打烊,我是最后一个客人。冷风吹在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仿佛想起刚才那一顿吃掉了什么。牛肉的分量明显不足,香菜倒是不少,厚厚的一大撮儿,像是给那白嫩的面上,扣了一顶绿帽子。我吃得很慢,因为,这是我在这里吃的最后一碗面了。没有人知道,明天,落花名人堂里会有一个人不辞而别,更没人想得到,我,会去参军。不知道也好,失踪,也是传奇人物不错的归宿。

在落花县,我是个名人。如果人的学问以上学时间来衡量,那么我绝对算是文坛巨擘。光县上那间"三味书屋"我就读了10年,从六岁时背"云对雪,雨对风,晚照对晴空",到九岁时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也曾下过苦工夫,并且一度能够深刻把握到圣贤隐藏于经典中的那一丝韵味儿。至今,我的启蒙老师,黄老夫子,每次提到我的时候,都还是很惋惜地说:“可惜了一副好嗓子。”可随着我开始懂事,书就再也读不进去了。我生来不是圣贤,子曰诗云那一套我压根儿不信,我固执地认为——活在别人给我定义的世界里,特傻。

从那以后,我开始按自己的想法来改造这个世界,当然,陪比我小好几岁的小孩子一起撒尿和泥堆砌城堡,这只是表现之一。除了改造世界之外,我更关注的,是对周围人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比如,我开始收学弟们的保护费,并且让学妹给我捶腿——这一度是黄老夫子才有的待遇。山中无甲子,这一收就到了十六岁。一批又一批孩子从我这儿明白了人生险恶,而避免了被什么"人之初"糊弄,这有利于他们将来的成长。就连黄老夫子都承认:“混官场,不只是读圣贤书。”就凭这,如果有一天我叶落归根,家乡人也该给我立块碑,功过嘛,就三七开好了。

七年了,腻了,再说十六岁的我再去收几岁娃娃的保护费,也确实没意思。看着他们吓得满脸眼泪鼻涕那怂样儿,我也想哭,怎么就没有个聪明的孩子,从中领悟人生的大道理呢?不过,没意思,绝对不是我参军的原因。人们参军的原因五花八门,想杀人的,想混饭的,效忠君王的,保家卫国的,想杀出个未来的,想了此残生的,当然还有为了什么大义的(注:大义不是什么好东西,凡是可以用来灭亲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那么,我呢?我不是凡人,自然不会这么土,说到这个,我得提一下阿瑚。

阿瑚是我女朋友,落花县的头号美女,当然,别人还没发现,我自然也不会傻到去告诉他们。她是个很矜持的女孩子,明明喜欢我,可每次我向她读白居易和李白的诗她都装傻,从我九岁时就这样。不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上午我又爬她家墙头的时候,她终于指给我一条明路:"你就不能男人一点儿?哪怕你能踹门进来呢?或者,你拿把刀杀进来。"——原来如此,你早说不就成了吗?不能不说,有些女人的口味儿,很重。

"宁为百夫长,不作一书生",不想当兵的男人不是好男人。军队是不讲理的地方,你所要做的就是服从和效忠以及玩命。可书生呢?岂非同样受着各种的束缚?与其被看不见的绳索给压抑,或许,我更喜欢服从那看得见的军规和纪律,我一直是个粗人,只是,阿瑚不知道而已。我想为她做一件事儿,让她明白,我是个纯爷们儿。有些事儿,趁着还爱,就去做了吧。因为,爱情,是那么短暂。

“姓名?”
“曹包,字雪芹,号孟德,法号悟空。”
“怎么只穿内裤?”
“衣服昨个当酒喝了,再说你们这儿不是发新的吗?”
“年龄?”
“十六,属鸡。”
“学历?”
“私塾十段。”
“政治面貌?”
“官二代,我爷爷是亭长。”
“家庭成员?”
“有个老婆,等我回来就过门。”


很快我就领到一身黑军装,一杆红缨枪,穿上我当时就帅呆了。唯一的遗憾是,军装上并没有书上说的什么青铜护心镜,只有一个白色的圆圈,里面是一个黑色的"勇"字。设计军装的哥们真狠,简直是个天才,他这是生怕敌人瞄不准啊。然后,伍长预支给我们一个月的军饷,军饷是什么?嘿,不就是保护费吗?军队,让我有了家的感觉。

(二)新陈代谢
  “雄赳赳,气昂昂,扛起红缨枪。保边疆,卫祖国,不提花姑娘。咱们忠武军,齐心团结紧,敞开肚皮吃军粮。”好笑吗?你一定是新兵,老兵从来不会笑这首歌,比如我。变味儿且跑调的歌声,一如我们的憋屈而又豪迈的人生。新任军法官对于擅改歌词一事,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他的前任,两只眼睛倒是都睁着,到死都睁着。当然,死不瞑目这事儿在这里吓唬不了谁,尤其是老兵。从新兵到老兵,一般要三五年的时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戏,这事儿并不是说见过几次血,跟着砍下几个人头就能速成的。天赋异禀如我,却只用了两年,就从给别人磨刀混到有人给洗衣服,刷新了忠武军史记录。

  
  加入忠武军,经过半年整训,又剿了几股山匪,我就大致掌握了混在帝国军队的基本要领。首先,我不想当官,更不想当骑兵.。“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哪种人死得最快是不言而喻的,底层军官和骑马的。什么?你说当了将军就可以躲在后面,一般都死得晚?嘿,你真天真到认为只要努力就可以做将军?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你,努力的结果很可能是无头见家乡父老。大名鼎鼎的王麻子,曾经在一次战斗中砍下了七颗敌军的脑袋,那时候他是第七小队队正,按军功是可以升校尉了。你猜他最后怎么了?从那以后,再没人一战砍下过七颗脑袋。

  
  其次,我的心太软,不愿意杀人。如果说好几仗冲锋陷阵下来,我一个人都没杀,你一定不信,那么我老实说好了,杀过几个死人,也杀过几个将要死的人。凭着收了七年保护费的身手和经验,我深谙如何去保全自己和最大限度的削弱敌人的战斗力,但我不擅长杀人。过去我的对手都是孩子,而且是乡亲,怎么能为了几个小钱下毒手呢?而手下留情的习惯一旦养成,是很难改变的。好在,凭着俺不错的身手,兄弟们也不介意分给俺个把人头。至于,那些被俺重伤了的敌人,是被谁砍下的脑袋,这个,俺从不在意。更不在意的是,这跟俺直接杀了他们,又多大区别。

  
   “你不杀他,他就杀你”——这话一定是没当过兵的人说的,或者是新兵,他们总是迷信教官说的这一套。老兵如我当然明白,无论敌我,首先想杀的都是想杀自己的人。只要你巧妙的表示你的善意,敌人一般不会太为难你,当然,遇到新兵和想升官的例外——事实上,这两类也正是阵亡率最高的。新兵你不用怕他,至于后者,这种惹人讨厌的家伙不多,而且一定有很多人帮你搞定他,杀人者人恒杀之。经常面对死亡的人,自然有心照不宣的默契。有那么多新兵脑袋可砍,何苦挑个难杀的下手?多数战争,都不会打到某方全军覆没的,如果哪一方阵亡个五六成,通常就会溃败而逃。你要做的活下来,胜了,就跟着追击,败了,只要别在阵亡名单里,跟着大部队跑就是了。你又不是狗屁队长,跑回去被行军法也轮不到你。

  
  最后,死人是一定要杀的,人头是证明你勇敢和用来领赏的工具。死者已矣,命之不存,头将焉附?因此,你大可以不必客气,更不必愧疚,一刀割下去,如果刀刃蹦了就更妙了。但记住别割太多,更不要割还活着兄弟的战果,一怕引起他们的不满,这是很恐怖的,战场上死在谁手上都有可能。二嘛,怕上司提拔你当伍长、队正之类的小官,阵亡率最高的一级。差不多就得了,你裤腰上挂上四五个脑袋,这种暴发户的形象,是最招对面恨的。万一敌军那里有啥过命的兄弟,跑来报仇,你转身跑都不利索。再说了,通常对战的也就是那几只队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都是出来混,没必要得罪人。

        试想一下,两军对垒,千军万马绞杀在一起。茫茫人群中,你的劣质长矛跟对方的残破大刀磕到一起,抬头一看:“吆喝,又是你?”然后双方点头一笑,各自偏转刀兵,另寻目标而去。这是怎样一种浪漫?仗打多了,有时候一场两个时辰的厮杀里,能碰上五六个熟人,彼此眼神里,都是“你丫还没死啊”之类暖暖的安慰。

  
  经验太多了,可我很忙,只好随便告诉大家几点常识。别怪我不提具体细节和操作方式,如果泄露天机,会引起公愤,老兵不为。我决定保密,直到我退休的那一天。请大家保佑我吧,如果我病死沙场,战死是不可能的,你们将永远无法知道战场原来可以如此精彩。

(三)岁在甲申

  昨天在流沙河里洗澡的时候,我仔细地来了一次阅兵,很遗憾,没发现花木兰。故事永远是故事,尤其是特浪漫的,大多是扯淡。“小姑居处本无郎”,当然,“小姑”更不可能跑到郎群里来,有胸无脑的时代现在还没到。再说了,几个长得稍微细嫩点儿的新兵,那脸蛋儿和屁股蛋儿都被摸出老茧来了。就算花木兰真得混进来了,要么是已被早早发现,被某小队就地正法后移交将军大帐;要么就是长得实在太丑,且又脏又臭,才得以潜伏下来。这是个饥渴的地方,谁也不知道是否有明天,所以,我们尤其看重今天晚上。花木兰,你从军了吗?

  开饭了,石壕村里那位奶奶的手艺相当不错,我喜欢她做的豆腐脑,麻辣鲜香,有家的味道。为了几万保家卫国的将士而牺牲一下那未必夕阳红的依偎,应该是值得的、合法的、合理的,虽然未必合情,但,这世上的无奈很多,不是吗?只是,尽管如此吧,每次看到她在那儿偷偷的哭,我都觉得很内疚,虽然抓人那天晚上我没去,而是躲起来看《杜工部集》。据说,她家老头一听到风声就跳墙跑了,身手那叫一个利索,有这身手,却逃避参军的义务,真不是个东西,更何况,还是扔下老婆。我的同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东风不得不警告我:“人不该为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伤心,和自己过不去是最大的残忍。”
  
        东风是我唯一的朋友,一个屡立战功而终于未能升迁的老兵。他有时很骄傲,因为连杜牧都记载过他的丰功伟绩“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不过,我还是认为他最值得骄傲的是血统,他姓胡。执着是我最欣赏的品质之一,而只胡东风的人当然让我欣赏。只是,除了血统问题,东风话并不多,每次聊到他的家,都会岔开话题。每个人都有秘密,尤其是参军这事儿,就像我的阿瑚,一般人我也不告诉他。有秘密,这让我们觉得温暖,觉得有理由活下去。每每有兄弟临终的时候,倒在血泊里,无神的两眼盯着蓝天白云,口子喃喃道:“我还有一个秘密......”
  
  我习惯掌控自己的生命,每次重大的人生抉择我都一意孤行。我相信但决不顺从一切早已经是命中注定的逻辑。叛逆的人注定在抗争中自取其辱,被生命所玩弄,我委屈,但从不介意,甚至,乐此不疲。东风不同,他喜欢随遇而安,懒得对既定的事实哪怕浪费一丁点的口水。老婆是爸妈给挑的,参军是里长分配的,甚至连在战场上都是敌人来挑他,他从来不去主动选择什么——说实话,参军这事儿,我不是很信他的说法,只是,却也没有质疑的理由。总之,互相羡慕并厌恶着,我们就成了朋友,至少按我们的定义是朋友。
  
  军中禁止赌博,这很滑稽,强迫我们去赌命却不许我们赌钱,就好象强迫女人卖淫却禁止其看三级片一样。我和东风却是经常赌的,不是赌钱,是赌人头。赌对方下一仗活不下去,赌注就是对方的人头,赢的拿去,平则继续。玩命,只有在无聊的战场上才有最真实的本意,赌气,也一样。有时候我也在想,有多少人知道有我们这么一群人在这里打仗,有多少人在意我们的生死?或者,在他们眼中,几万将士的鲜血和生命,还不如远方那个小土堆儿重要。刀砍在身手的时候,是会疼的;很多死人家里面,还有等着他们回去送终的老娘;有的兄弟,到死都没碰过一个姑娘。我们的血流在土地上,而他们追求的东西,在地图上。
  
  总是绝望,在每一个露营的早上,一如冰冷的枪尖上凝结的霜,有种亘古不变的哀伤。偶尔也有希望,某个和衣而卧的午夜,仰望漫天星斗,随风舞动的红缨,就像情人的裙裾,闪烁、飘渺。绝望该是世上最温柔而完美的期待,而希望或许是这种期待唯一的动力。当脑袋搬家,心脏碎裂,鲜血流干,一切都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不要说我们的名字了,又有多少战役,有资格被记录在史书上?读历史书的孩子们,谁知道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或许,被遗忘也好,如果每本史书上都满是冤魂,不知要吓坏多少孩子。
  
  东风每次行军时都会唱一支曲子——“不如归去”;归去,回到哪里呢?小瑚或许正为其赶走了一个地痞而庆幸呢,这会儿不定跟哪个爷们厮混着。磕掉鞋里的泥沙,我扯开嗓子对着茫茫天地大吼一声:“岁在甲申,天下大吉。” 不知不觉间,又过了一年,感觉上,像过了好几辈子呢。

四 谢谢伍长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诗吟着就有气势。中国人打中国人好说不好听,要想得到群众一致赞美,那还得是打老外。当初我们将军选择北上抗胡,而不是南下平乱和剿匪,说明他还是很有眼光的。老是跟那帮资深土匪眉来眼去的在沙场上交流,我也实在疲惫,想换个口味儿。再说了,我也想被人赞美,尤其是被长得不太丑的女人赞美,那的确是一种享受。打哪个老外?这不能告诉你,万一将来成了一家人呢?我到手的民族英雄不就跑了?民族英雄本就是一个动态称谓。不管怎么说,我到了大漠,这是我可以憧憬花木兰的前提,也是每个纯爷们必须的经历。只有留在满目黄沙中的的血迹和足迹,才能完美彰显纯爷们的魅力。
  
  只是,纯爷们也就意味着,女人更难找了。除非听懂骆驼的方言,否则甭指望有其它雌性动物赞美你。从石壕村来的大妈,在我们开拔时跑了,可怜她那么小的脚,不知什么时候能跑回去,唉,爱情,老少咸宜。又是春天了,当然,无论是沙漠里的骆驼刺,东风的梦话,甚至安国将军阅兵时的嗓音都很清楚的提醒着我这个事实。

“大妈是你放跑的吧?”东风幽幽地问。
“哪儿能呢?”我笑了:“她跑的时候,值班的是老黑。”
“老黑?”东风翻了个白眼:“他哪次值班不是睡过来的。”
  
  我是个爱幻想的人,喜欢预支未来的快乐以调剂现在的郁闷。如果打仗前你就享受了胜利的快乐,那么即使战死沙场也就不会觉得很亏。是很假,但假的总比没有好,假药例外。孔先生穿了一身假冒名牌长衫,那偷就不再是偷了;曹先生在书前面先声明是假语村言,那就不怕出版审查了;假的妙处一言难尽。偶尔,我们也会假打。说白了,当双方当头的都不愿意打,但又迫于国内压力不得不打的时候,通常都会假打。假打比真打热闹,死的人比双方注册的人员总数都多好几倍。然后,自然就是政客们在谈判桌上扯皮,谈妥了,也就不用打了,如果谈不妥,就接着打。
  
  今天打了一仗,半真半假。一开始是约好了假打的,结果老黑喝多了,失手砍伤了对方一傻子的胳膊,然后,就真干起来了。结果?平局,因为沙尘暴来了,大家只好收兵改日再战。当然,战报上得说是“天佑我军,发黄沙以助之”,然后是一串斩首数字。至于那莫须有的人头,自然可以推托说是给黄沙给埋了。“天若有情天亦老,人不想活了,老天又能救大家几回呢?”我啃着新任大厨武大的烧饼,没事偷着乐去了,味道同样不错。真正让我开心的却不是烧饼,我今天得到一份战利品,用很下流的手段得到的很昂贵的东西。现在,我明白大家喜欢打老外的第二个原因了,事非经过不知乐,古之人不余欺也。
  
  沙尘持续了半个月,没水洗澡,身上痒的很,都挠出血了,不知道花木兰怎么受得了。我们伍长反正是受不了了,他不停的挠,都挠烂了。晚餐前,军医赛华佗宣布了伍长牺牲的消息,他的死因让大家很尴尬,很郁闷,也很难以置信。赛先生一口咬定他是死于花柳。“天哪!我们连母骆驼都半年没见了,怎么会?污蔑,这简直是一定的!”这么喊着,我偷偷地换下了扒番兵的那条骆驼绒的内裤,丢得远远的,跟东风那条丢在一起。
  
  老外,该杀!即使只因为作风问题。谢谢伍长,您就永垂不朽吧,我和东风永远感激你,将来我写小说,一定给你来一章。东风被这件事情打击的很厉害,他反复的唱着一支曲子,词记不清了,除了这一句“当初不应该......”所有的女人都不愿意男人当兵,“悔教夫婿觅封侯”,真的,很有道理,至少在夫妻生活的健康方面是这样。我想,下次再碰上他们,是要真打了。只是,史书上会否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拼死杀敌的士兵,他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向组织保证,今后绝对不拿番兵一针一线。立正,再次谢谢伍长。

(五)为他加油
  
  再次开战以后,番兵大败,在我们追击下一路逃窜回群山之中的老巢。他们死也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忽然那么恨他们,那么拼命。这些天,我腰带上挂满了人头,东风的人头比我还多,倒不是他比我勇敢,只是他腰比较粗而已。将军正要下令犁庭扫穴,不留余种,下雪了——“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纷纷扬扬的大雪,让杀红了眼睛的我们头脑又复清醒。浓郁的血腥味儿扑鼻而来,血水顺着裤腿儿流下,冰凉。在我的腰带上,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厚厚的嘴唇,大大的眼睛。我还记得他那柄残破的大刀,应该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吧,貌似在军队里混得也不好。我甚至依稀能够记起,当我们第一次在战场上相遇,我饶他一命时,他的惊诧和感激。再之后,就是数次交锋时的相逢一笑。现在,他的脑袋在我的裤腰带上,是我的战利品。我去怎么也记不起来,当时是怎么砍下它来的。他是否还以为这次也是假打?他躲了吗?还是说,我砍下他脑袋的时候,他正在对我笑?
     或许有一天,我的脑袋,也会成为别人的战利品吧。然后,或许有人会为我们立碑,在某个广场或者山头,我的名字,或者根本不会有名字,只是跟古往今来的亿万亡者一起,被一笔带过,作为某种纪念,或者精神的象征。在那样一个大家庭里,应该很光荣很温暖吧?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来,我就觉得好冷。归宿,这个词,有时候很温暖,有时候,很凄凉。天儿好冷,我穿了两件国产棉袄还冻得双脚跳,好羡慕番兵的皮衣,只是伍长走了以后,军中除了赛华佗没人敢再碰老外的东西。虽然他一再声明外套不会传染什么,但我们还是把他隔离了。“这个没骨气的家伙,真丢中国人的脸。”我们骂着,烧掉了他的皮衣,却不知道那究竟是鄙夷,还是妒忌。如果他不是唯一的军医,我想他一定已经死了,而他的名字,是否会被包含在那轻轻带过的一笔里,我也不知道。

      半个月过去,赛神医仍然健在,可我们并没打算放他出来。或许我们的确错了,但大多数人的决定是不应该错的。我们是强者,强者未必掌握真理,但幸运的是——强者掌握着真理的定义。就这么耗着,不记得耗了多久,总之,最后,赛华佗还是死了。大家长出了一口气,没有人愿意追究是谁忘了给他送饭。他死了,因为那件皮衣,一定的。我们早就说过,外国人的皮衣不能碰,伍长是怎么死的?就这能耐,也敢称神医?众说纷纭中,赛华佗被埋进了一个谁也不会记得在哪儿的坑里。下葬前的那天晚上,东风坚持拉着我去送老塞最后一程。我不太情愿,但还是被扯了去,只不过,对于东风还有这么重情义的一面还是刮目相看。说起来,赛华佗也不过是给东风包裹过一次屁股。进了赛华佗的破帐篷,东风立刻手脚敏捷地翻找起来,但却一无所获。“这帮杂碎,下手忒快了,连份止血散也没给老子留下。”东风“呸”了一口,扭头就走,只留我一个人,独立于阴风阵阵的帐篷。
  
  战事就这么拖延了下来,上头的命令一直没有来,我们就要一直在异国他乡的荒山野岭间驻守下去。将军大营里不时传出酒肉的香气,武大的烧饼嚼在嘴里就再也没有了过去的味道。东风昨晚对着将军大营拔刀十四次,当然,没有冲进去。觉自然睡不成了,琵琶,胡笳,还有刚缴获的金发碧眼美女和血红的葡萄酒,一切都让我们本已麻木的心蠢蠢欲动。其实,世上最难忍受的并不是不公平,而是由此而来的诱惑和刺激。你可以占我便宜,但请不要太直接的告诉我,让我连自欺的空间都失去。“我们这是为了什么呢?”东风苦笑着问我。“什么也不说,祖国需要我。”我努力翕动着鼻翼,品味着将军帐里传处的香味儿。
  
       将军阵亡了,他的脑袋正挂在那个小番兵的腰带上,这很滑稽,那只是一场很小的遭遇战。我无法解释当时的感觉,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小说里,决不要占主角的便宜,否则一定不得好死,即使你是国王。想起那个体重不足百斤的小番一路如入无人之境,连破四道防线割下将军那颗肥脑袋扬长而去,我就想笑。那小家伙冲进来的时候义无反顾,嗷嗷大叫,倒是割了将军脑袋往回跑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深陷重围,吓得都尿了。他一手举着那把豁口弯刀四周比划着,流着泪,踉踉跄跄地往外窜,还不忘死死抱着那颗肥大的脑袋。我不知道,他回去后,那边的史书会怎么写。估计是多出了一个民族英雄,多了一个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故事。

“东风,你说当时大家都在干嘛呢?怎么就让那小子得手了?”
“为他加油......”

  
  为了祭奠将军,我们每人发了一坛烧刀子。那晚我们大醉了一场,上万条汉子横七竖八躺在白雪飘飞的天地间,不需要卫兵,呼噜声足以吓退群狼。离开故乡好久了,上一次醉是腊八,那时我身上只有裤衩,心里只有小瑚,现在呢?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还坐在“三味书屋”,读着那根本不信的“人之初”。醉卧沙场,如果我不再醒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人会为我流泪吗?别告诉我答案。

  
  有时候英雄的产生,正是因为别人不作为的纵容。我们总是羡慕英雄并畏惧恶人,甚至忘了他之所以成为英雄或恶人而凌驾在我们之上,没准正是因为我们在本可以阻止他的时候笑着袖手。但这真能怪我们吗?有时我们真的什么都想做,除了——为他加油......
(六)红护身符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将军已死了不只一位,我的归期却仍然未知。

“十年,好长啊。东风,你说能熬到吗?”我啃着烧饼望着远山问道。
“天知道,不过,祸害遗千年,像咱俩一般死不了。”东风一向对我们的品质很有信心。
“晕!大清早就死啊死的,谁问你咱俩了?我是说你老婆。”看到他脸瞬间充血的样子,我赶紧哈哈大笑着跑开  。

        新的一天开始了,花儿笑,鸟儿叫,鸡飞狗也跳。
  
  这两天伙食差得令人作呕,烧饼有股酸涩的味道,让人黯然销魂之余还倒胃口。我正想去给武大做个关于“保障有力”的演讲,却听到了一个很难过的消息。别多心,武大的老婆并没跟别人跑了,只是,另一个男人住到了武大家里罢了。“睡了武大女人也就罢了,那房子可是武大祖传的,就那地段儿,一拆迁武大啥媳妇儿都能娶着,这事儿无论怎么说都过分了。”我忿忿地对东风诉说着我对于武大的同情。很快,大家都知道了,烧饼里的怪味来自武大厨的眼泪鼻涕,尽管,这些恶心东西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作“爱情的唾余”。只是,伙食还是很快又变好了,因为武大终于还是挨了揍,理解有时并不表示不惩罚,再难受你也不能报复社会。这事儿怎么说呢,社会上有人欺负了你,哪怕很多人欺负你,这也不叫社会欺负你,而会提醒你是冤有头债有主;但如果你反过来欺负几个人,那就是报复社会。

  
  有些东西对错不重要,谁先对不起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很珍贵的东西在不经意间消失了,更可怕的是我们甚至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过。武大的脸冷得像铁勺,那额头的沟回里有种洋葱的味道。他一度以为,凭借其高超的厨艺和兢兢业业的奉献,已经融入了这个圈子,成为光荣的忠武军中的一员,从而应该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安慰。或许,是平时大家排队打菜时的笑脸,给了他太多的错觉?只是现在,现实告诉他,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厨子。一个烧不好饭的厨子,对大家没有任何意义——按说,这本是个很浅显的道理。武大为什么一直没想明白呢?或许,不止是武大,很多人都经常忘记这么浅显的道理,被别人夸两句,就以为自己是啥啥了。

“东风,他会在饭里下毒的,揍一个带了绿帽的男人是否太残忍?”
“我揍的是一个不好好烧饭的大厨。”东风说这话时很平静,冷得像另一把铁勺。
  
 东风的老婆不识字,因为她从来也没给东风写过信,如果不是看到那条的确不是东风自己可以绣得出来的花内裤,我一定怀疑他是否真有个老婆。我收到过很多信,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这么怀念收他们保护费的我。当然,我不喜欢读信,不习惯听他们唠叨那些家长里短,或许,我只是怕,怕听到那个几乎是必然的喜讯。“孟德,小瑚今年16了吧?”东风喜欢腆着脸问。我讨厌东风,就像他讨厌我一样。“你在家乡喝酒洞房,我在边关放哨站岗......”东风唱着小曲儿跑远了,独留我在山头惆怅。或许,她结婚那晚上,会敬远在边关的我一杯,就像皇朝一年一度的春晚上,都会向我们致以节日的问候一样?只是,我还是想跟那个男人换个岗位,我觉得,我更适合去洞房,我......
  
  
      武大也逃了,据说是回家报仇,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除了一把铁勺。我们很怀念他的烧饼,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此去凶多吉少,即使只是面对他老婆,即使他手里有柄军用铁勺。我们倒不是替他担心,只是,一想到他被那女人当着奸夫的面儿打倒在地的怂样,我们就觉得很没面子。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们又开始觉得,他也算是我们忠武军的一员。可为什么上次揍他的时候,就没想到呢?这真是个缺心眼的问题,不是一般的缺,是贺兰山缺。

“他死定了。”东风说这话时很郁闷。
我拍着他的肩膀说:“未必,别忘了他的那身衣服,和我们一样的衣服,上面不是还有一个护身符吗?”
  
      这几天我心里总是很堵,闭上眼睛就看到武大躺在家门口,铁勺跌在地上。血从那个护身符里汩汩流出,那是一个血红的勇字,在本该有护心镜的地方。那个残破的勇字,就像一只血色的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芒,洞察着这个人间,然后,它在哭......武大很爱他老婆,据说,他参军只是想多攒点钱,给他老婆看中的那个院子,揍个首付。现在,嗯,不用那么辛苦了,如果他一开就是明白,他老婆想换的其实不是房子,那是否会活得更自在些?这个,天知道。

东风看着夜色下的远山,忽然说:“如果哪天我死了,你能不能给我弄张马皮,然后回去看看我老婆?她叫小乔。”
“你比我坏,这话好象应该我对你说。”我反手一枪刺了过去,红缨划出一道亮丽的弧线,暗含天地至理。

  
  远远一股烟尘飘起,那是来调兵的太监。我不知道皇上为什么用太监来传军令,如果我们接受了,那我们到底还是不是男人?好在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记得自己是军人。明天,我们会踏上另一个陌生的战场,杀掉一些陌生人,或者被陌生人杀掉。我们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在干什么,或许,也不想知道。新来的厨师姓周,据说是食神,可他并没有一道拿手的菜。他胸前的护身符总是脏兮兮的,显得很黑......

(七)放下屠刀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怕死,在它真的来临的时候。我不想承认,但我的腿的确在发抖,然后是身子,或许,这只因为我的身边没有女朋友。奇怪的是,在过去那么多次冲锋陷阵的时候,我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或许,只因为以前面对的死亡,跟这次不一样?或者,世上真正怕死的人并不多,多数人害怕的,不是死亡,而只是某些死亡的方式。那么,是否有些时候,你会觉得,就这么死了,其实,也不错?或者,换句话说,有些时候,你会觉得,这么活着,还真不如死了?我很想跟东风仔细聊聊这个话题,以后写回忆录的时候,没准有用。只是,却已经没有了机会。

       叛军包围了我们,让我们叩拜那个披着黄袍的人,可原来我们称呼他为大将军。我很想笑,这就像二奶拿刀逼别人称呼她为太太一样,很滑稽。刀光如雪,等待着我们的最后抉择,降,或者死。其实无所谓的,本不必如此大动干戈。让谁当皇帝这事儿,对草民而言,不是谁都有机会发表意见,之所以我们没有立刻就给出答案,只是因为,这辈子有幸碰上一次,总得显得矜持一点儿。可是,你抽出刀来算怎么回事儿呢?逼我们?你这么做怎么那么像演反派呢?好好的一次民选,就让你搞成了这样,你对得起民主不?你这样做,让我们觉得刚到手的权利被剥夺了,这很不好。因为不爽,于是,我们沉默。

       我好羡慕东风,在睡梦中就为国尽了忠;那支长箭在万千人里选择了他,一箭封喉。他就这么倒在了民主的前夜,错过了选皇上这么大的事儿,留下我一个人发抖。“东风,你说我该投降吗?还是为你报仇?”报仇?同样滑稽,那等同于自杀,我不是绝代英雄,即使在小说里。项羽自杀了,可他在死前享受了一切,还有美女陪着,死后注定会青史留名,还有才女崇拜。我呢?其实自杀不自杀不重要,对于吸引女孩子而言,重要的是你有没有那身腱子肉。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活着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地位和功绩,哪怕是杀人的功绩。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死了的不是他,是别人对他的心意。这么一想,活着也没什么不好。

  
  我看了一眼山下,那是和我长得一样的人,昨个还一起吃酒,并不是番兵。我是不会投降番兵的,即使死。虽然这没有道理,我们祖宗其实也不止一次做过老外的顺民,但我还是不能接受自己有一个和自己长得天差地远的上司。东风曾经劝过我,说这就不叫个事,我那纯属矫情,现在凡是弄不到编制又搞不好买卖的,都流行混外企了,待遇比给地主老财干长工好。再说了,相当年我们祖上,也没少给各路胡人纳过税。有时候,人想坚守点儿什么,很难。大约,从你生在这个世界上开始,就没什么干净东西了,或许,这事儿也不能全怪祖上。如果祖上不那么做,也就没有了我们。

  
  改朝换代在咱这个国家已经司空见惯,谁当皇帝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至少不比谁当小瑚的新郎重要。商是夏的叛徒,周是商的叛徒,连本朝又何尝不是前朝的叛徒?叛徒,并不丢人,真正能为前朝殉葬的能有多少?活着的都是顺民,我们都是顺民的后代,骨子里有着屈服于强权的懦夫之血。凡是不当顺民的,都已经被砍了脑袋,背叛这东西,已经刻到我们骨子里了,就像弱肉强食或者明哲保身。很多人对这说法嗤之以鼻,但是他们却又不替前朝把本朝这帮叛徒给灭了。至于原因,自然有很多,而找理由这事儿,叛徒本就擅长。历史是什么?其实就一句话:“叛徒这事儿,我干得,但你们不能干。”

  
  当然,我可以这么骗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了十年头上,我如果还不打算报仇,也还可以这么说“子子孙孙,无穷愦也。”文艺一点儿,我还可以把自己家的书房上贴上一横幅表明自己的坚贞,还有蓄起胡须,不再嫖妓以明志。可是,我只要活着,能不食“周粟”吗?我不再骗自己,我是一个叛徒,从我放下红缨枪的那一刻起,我就和历代新朝的皇帝一样,很荣幸地成了一个叛徒,这个,其实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叛变后的日子其实也不错,不再是艰苦的操练,而是每天进行思想教育,也就是背诵新皇讨伐前朝的“七大恨”。那文字不是很通顺,背起来很累,但核心思想其实很明白,那就是——“造反有理”。

  
  叛徒也分等级的,我远没有新皇风光,没能在百家姓里排第一,连前十都没有。这说明哪一行都不容易,竞争无处不在。那些把卖国看成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人,一定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国家的半点好处,说白了,离体制内很远。我们将军把我们给卖了,结果他还是将军,还官升一级。我就是因为没什么好出卖的,才没机会出头。当然,我有很多理由,我坚信自己投降没有错,这本无关对错,只是个人爱好。可我还是哭了,不为亵渎忠诚,只为东风。他死了,就在我身边。“东风,我知道你讨厌我,但这张马皮是干净的,它和你一样死在敌人的乱箭下。”东风一定恨死我了,他从此不再和我说话。

  
  这是一次干净利落的篡权,天下并没有大乱。脱下军装,换上长衫,没人能认得我是一个叛徒,一个懦夫。或许只是不愿意说出,因为大家都不干净。如果说借口是懦夫的麻醉剂,那混同群众就是懦夫救星,当你觉得大家和你一样恶心时,你就不会对自己特厌恶。“和自己过不去是最大的残忍”,东风说的,他是我的朋友,虽然他现在不再理我,虽然我没有冲上去为他报仇。可是他死了,我说他是,他就是。历史,终归是活下来的人书写的,至于怎么活下来的,殉情殉葬之类的职业,估计是很难。

  
  我很快忘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甚至有些沾沾自喜了。眼前这个安静祥和的世界,这个新国,有我的一份功劳,虽然只是放下屠刀,但当然也算拉了和平一把。如果不是我们这帮放下屠刀的叛徒,不知道有多少脑袋,正被野狗叼着炫耀。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有人觉得,别人的脑袋即使被野狗叼着,都比戴上叛徒的帽子更好。可是,他们又是那么珍惜自己的脑袋,决定那就是革命的火种,绝对不能灭掉。走在街上,我仰天长笑,然后落荒而逃。因为我看到了一匹马,好熟悉的马皮,那里面一定裹着东风。

  
  今年是我的本命年,屈指算来,参军也八年了,八年,我究竟做了些什么?保家卫国?我没有家,而国,我保的那个朝廷也被人给推翻了。或许就如新朝所说,被推翻的朝廷不代表国,那么,谁代表国呢?牛二的面馆?哦,现在的官方答案是“现在的朝廷”——这貌似也是前朝或者前前朝的答案。或许,我唯一可以庆幸的是,我没有杀过人。东风不会怪我没给他报仇的,他一向知道我不会杀人,在他托我给他弄一张马皮时,他是否就已经预感到这一切?像我这种人,是否本就应该长寿呢?就像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国,甭管谁篡位当了皇上,都让大家好好爱它,它真是幸福......

八 请你喝酒

  小桥,流水,墙内的浅吟低唱,出墙的红杏,墙外卖杏花的小姑娘。一切,都跟东风描述的一样。天子变了,天下却还是原来的模样。或许,天下也一直在变,只是,在被那变化真正影响之前,大约也没人会在意,甚至懒得去想。今朝有酒,且聊明月青山;佳人在畔,谁管塞外边墙?当然,这话绝对了点儿,人跟人还真不一样。

       “国破山河在”,放羊的老杜在茅草屋里每吟到这句,就总是泪流不止,他还是忘不了先皇。在衙内密探眼线不及的旮旯里,老杜总喜欢絮叨前朝的风光,那时的天格外蓝,水格外绿,姑娘格外靓,就连馒头都比现在的要白。很多人喜欢听他说前朝那些事儿,因为他嘴里的前朝,比大家记忆里的前朝还要好。“或许,那就是这样吧”,听着听着,人们就这么想。记忆这事儿,并不比史书靠谱多少。就连那个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的隔壁妹子,在记忆里都被一点点拉近,今天增加一个媚眼,明天添上一个回眸,慢慢就成就了一段你侬我侬的恋情,虽然最终还是不好篡改现实,哪怕在记忆里也还是得让她嫁给邻村旺财,但那是多么值得记忆的一段甜蜜忧伤啊。

     “国破山河在”,开桃园的老徐在山头上每吟到这句,就总是欣慰不已。桃树已然合抱,枝繁叶茂,算起来,已是经历了皇帝几朝。今年的桃子摘了,明年还会长出;今年的桃叶落了,明年还会长出;今朝的皇上没了,新皇马上就长出;今朝的朝廷,嗯,它就是因为新朝廷急着长出,才没的。“世上从来不缺摘桃子的人,缺的只是桃子而已”,老徐边上桃树下倒大粪,边向自家老二讲述好不容易领悟到的人生哲理。只是,那个成天念着“采菊东篱下”,自称“五柳门下走狗”的小子,却捂着鼻子跑远了,空留老徐在满山青桃下浩叹。诺大一片家业不懂珍惜,却跟那只有门前五柳的穷措大混,哪儿会有什么前途?

“还走狗呢?这根本就是狗的不如啊,狗会这么讨厌大粪吗?!”我边喝着老徐自酿的桃汁,边附和着他对败家子的数落,然后,然后自然是被他打了出来。人啊,认清岁月轮回、世事变迁容易,毕竟那些不着调的东西并不总是关系到每个人,可真要伤到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和名声了,那立刻就变得糊涂起来。可惜了老徐这么哲学的一个人,穷山僻壤的,能够造就这么一个人才可不容易。尤其是他那片桃园,如果交给我来打理,一年可不止这么一点儿收益。弄个道观,扯几个仙人故事,再弄几个“去年今日”类的桃花野史,然后让五柳那穷酸给写篇《桃花源记》,光是卖门票,那都够养很多走狗了——这都是东风的主意,可惜,他已经葬在了西风里。

一袭青衫,一匹瘦马,我漫步在东风的家乡。.那狭长的青石小巷和东风说的一样清幽,至于馄炖担儿,则远比东风吹得还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并没有遇见那让他想起来就流口水的肥硕姑娘。雨后长巷,随便散着几个闲人,东风乍起,于是满地落花随风躲藏,一派盛世景象。何必介意是谁家天下?他总不能把这美如梦幻的大千揣入自己的革囊。一壶浊酒,且歌且醉且徜徉——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一个诗人,当然,或许王财主不这么认为。昨天晚上,他从小妾床底下掏出金子给我的时候,那眼神,真叫一个凄惶。没办法,我也不想,可小本生意就是这样,你不想偷,那就得抢;我们不比做大买卖那些,就像新皇,他干了一票,就够子孙后代吃好几辈子的了。
  
两个月了,我仍没找到嫂子。一提东风,听到的人马上就溜之大吉。他是为国死的,可注定成不了烈士,只因为保错了##,就变得如此肮脏。我们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卒子,不能也不想去干预 “逐鹿 “的游戏,玩不起。可我们不得不参与,玩弄我们的生命和鲜血本是“逐鹿“的乐趣之一,而“逐鹿”恰是枭雄和狗熊们的喜好,是文人墨客吹捧的对象,并被无数纸上谈兵的宅男所向往。死去的人,无非是一个个名字,甚至数字,或者,是用来衬托深闺里那些幽怨春梦的对象。我可以理解,但最终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东风死了,他死的时候,我就在边上。历史可以,正义可以,国家可以,乡亲可以,可是,我,无法忘记。这个世界,怎么可以像他从未来过一样?看着他家乡的人来人往,眼泪就打湿了衣裳。
  
“温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我排出四个大钱。
酒店的小伙计瞅着我的青衫,忽然笑了:“穿长衫的,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
我呷了一口明显是潺了水的酒:“我只知道一种,但足够了,反正无论怎么写指的都是一种东西。 ”
小家伙很不屑地瞪着我:“你两只眼睛看到的也是一样的东西,怎么不嫌多呢?”

我差点被酒呛死,他说话和另一个人一样惹我厌恶,而又无从发火。我摸着鼻子苦笑着回答:“因为我从来不找自己的麻烦,和自己过不去是最大的残忍。”
  
小伙计眼睛一亮,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转身拿出两只酒碗,倒满。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我不会相信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竟然可以有如此酒量。东风该瞑目了,那孩子姓胡,和他一样招人厌,但比他帅多了。

“跟我走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就你?能照顾我什么?连茴字都认不全。算了吧,等有一天,我当了掌柜,再请你喝酒。”

这是个坚强的孩子,虽然我从不赞美坚强,或许,只因为我明白,没有人生来坚强。如果可以,我希望所有的孩子都不要变得坚强,一种迫不得已的优秀。
  
“你娘呢?”我抄着酒碗问。
“和我爹在一起。”他笑着回答,说起他爹娘时他总是笑。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可不是吗?娘,当然和爹在一起。他应该笑的,他们全家都值得骄傲,因为每个人都在自己应该在的地方。而我呢?或许也改回我该在地方了。  
 

“草包,等你再来,我请你喝酒。”小家伙在身后的喊道,我却不敢回头。我不知道是否该留他在这里,也不知道这样算否对得起东风。我只知道,他是个真正的男人,因为,他有当掌柜的志向,更因为他懂得请别人喝酒。

九 道是无情

看月亮,还得是在三味书屋的房顶上。读书那会儿,我就常在月圆之夜爬上来,看着城里的月光,边啃着保护费买来的点心,边想爹和娘。我想让他们知道,我活得很好,我已经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我并不想。只是,或许,他们再也看不到我了,就像我看不到他们一样,曾经普通的一声“再见”,却已成为最奢侈的愿望。娘走后,我把她种在家里的那株黄花,移栽到书屋,我总能在月光下找到它,就根参军前一样。不一样的是,这次我在喝酒,而不是吃点心。下酒菜是牛肉,来自牛二面庄的厨房。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有些事儿,就像梦一样。我回来了,落花县,熟悉的地方。

时间永是流淌,街市依旧太平。我很喜欢这句话,市井深不见底,再大的事儿扔进去,也不过是化成谈资,且仅能流行一时,就会过气。曾经人头滚滚、鲜血四溅的菜市口,如今真成了菜市场,鸡鸭鹅的叫声,取代了曾经的惨叫。不只是惨叫,绝命诗,还有其他豪言壮语、求饶悔过之类的,也统统消失在一股烂菜叶子味道里。涂着蔻丹的女子,戴着金链子的大汉,提着2斤鸭脖子,扬长而去。没有人知道,或许也懒得理会,脚下的石板里,曾经浸染过甲申某君子的血迹。而那君子,史书上都是有名号的,并且跟其他几位君子一起,分享了整整半页纸的意义,还有幸成为某年的考题。

历史对于后世的意义是什么?是史书里的一页笔记,是民众嘴里的谈资,是孩子玩游戏时的角色扮演,还是纸牌厂商开发新产品时的创意来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就算想成为普罗大众嘴里的谈资,也不容易。东风就不行,对他念念不忘的,或许,也就只有我了。至于这种怀念,对于逝去的他,有多大意义,实在是不好说。就如我对于小瑚的爱,于她,又有多大意义呢?或许,就如某个穷乡僻壤里没钱捐香火和门槛的老婆子,她在祈祷远方亲人平安时嘴里念叨的那一声佛,对于佛陀本身,又意味着什么?对于那些寺庙和僧人呢?有些事儿就跟信仰一样,是不该深究的。

我去了玄都观,桃花依旧,萧玄仍在讲经说法,只是渐渐斑白的双鬓,大大增加了他的信徒数量。“你再这么说个一年半载,也就能在县上买套房子,安个家了。”我感慨道。他没有说话,只是笑笑。

“老萧,你说什么是爱情?”我问
“无情莫若风吹絮,有情何如絮随风。”他答。

走亲访友中,互相开涮着,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有朋友的地方就有快乐,哪怕是拿你开涮。我的朋友都是聪明人,聪明人最大优点就是开玩笑一定找开得起的,而最开得起玩笑的当然是最幸福的。被朋友取笑决不是坏事,如果哪天,你的朋友不愿开你玩笑了,你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事了,比如失恋、失业,或者是长了痔疮。如果我的缺陷也能让人快乐,那我情愿做一个小丑——说这话时我正读人之初;现在我只想说,如果我的幸福需要别人的玩笑来证明,那么别人的玩笑也是我的幸福。

我没有去找小瑚。牛二跟我说,她已经嫁为人妇。我不知道她嫁给谁了,什么时候嫁的,对我而言,只要新郎不是我,那是谁都一样。就像当初的爱恋,只要真心爱了,爱的是谁,其实并不重要。或许,也只是为了证明,还有爱的能力和勇气。“那需要个屁的勇气。”牛二对此很是不屑:“当初就该牵手,然后拥抱、接吻,然后…”或许他是对的,因为实践检验真理。

在回来前,我曾经设想过我们的结局。

风起长街,卷起落叶和她的裙裾,她轻声说:“我一直在等你。”
灯笼高悬,大院深宅里,她轻声吟唱,哄着孩子入睡,而我趴在屋檐那里默默凝望。
鸡飞蛋打,菜场里,她手持扫把大骂着睥睨,众皆躲避,然后,突然露出躲在人群里的我。

我不知道,一切会是什么样子。只是,我终于还是希望她能过得好一点。因为,能活着其实并不容易。大漠深处,月色下,我和东风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过那种恐惧。我们,终归是有放不下的东西。好吧,该结尾了,或许,可以这样:

那应该是大年初一,窗外雪花飘洒,屋内火炉正红,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坐在炕上。炕上摆着一个矮桌,桌上一盘猪头肉,一盘海蜇头拌白菜心,还有一本摊开来的《老兵油记》。背景是洁白的窗纸,上面贴着大红色的剪纸窗花,那图案,是一个“勇”字。我可以在桌前,在炕下,在火炉边,或者,轻吻着孩子。至于她,是否是小瑚,其实,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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