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文章,大部分已经在万君超老师博客上看过了,为方便重读,网购了一本。
书中诸文,征引浩繁而绝不滞涩,尤其万老师的许多想法,反对“单向思维”,力求持平之论,颇得我心。如论李郭画派,他说:“李郭画派使写实山水画转向梦幻山水画成为可能,它们其实与董巨画派异曲同工,就是将山水画由具象转为抽象,从绘画层次向哲学层次飞跃。而稍有所不同得是,李郭画派较注重笔墨技法和程式规则,董巨画派较注重笔墨趣味和自我个性。两者无所谓优劣雅俗,只不过是‘大江东去’和‘杨柳岸边’得两种不同意境而已。”又如论方闻、傅申师徒对宋理宗书法一高一低两种差别甚大的评价,万老师说:“傅申是从整个书法史的角度来评价宋理宗书法,属于史学的宏观层面。方闻是从纯书法欣赏的角度来评价宋理宗的书法,属于感性的微观层面。两人因各自的着重点和视角不同,而形成了一褒一贬,所以不存在孰对孰错的问题。”对不同的作品,两存其是而实事求是,大概是比较恰当的态度。
有些常识,万老师特意提出来,大概是迫不得已,因为对这些常识,很多人不是不留意,而是特意视而不见的。以下几点常识,万老师便自谦为“几句肤浅之言”:“我们不要过分高估古人在鉴定和制伪方面的能力,因为他们当时所能获得的此方面的综合信息量远远不及今人。如果以今天的标准来评定古代的那些大鉴藏家,那他们充其量也不过是些‘一知半解’的业余玩家而已。其次,古人制伪售伪时,有可能会故意留下‘暗门活口’,让识者自鉴。这是古人知耻而今人无耻之别。其三,古人在做这些营生时,可能会有一种怕将来自己或子孙遭到‘报应’的心理负担……因此他们在伪赝书画时,时常会故意露出破绽。”
书中引用的一些史料,也引发了我的一些联想。如《被朱元璋杀害的画家们》一文,讲到了这样一个大家熟知的故事,说的是明代开国后朱元璋兴狱杀人,株连甚广,太子劝谏,朱元璋把一根满是刺的手杖扔地上让太子捡,太子不敢,于是朱元璋教育他:“汝勿能执与(欤)?我润琢以遗汝,岂不美哉?”我想到的是,朱元璋机关算尽,可算不到,这手杖刺被拔了个精光,是为其他人的夺杖提供了方便。后来建文帝朱允炆这个由爷爷朱元璋亲自安排的接班人,皇位被四叔朱棣抢去,与朱元璋的拔刺政策关系甚大。
《地狱图与罗汉图》一文提到,金处士《十王图》的题材取自于四川成都府大圣慈恩寺沙门藏川所撰述的《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于中国民俗影响极为深远。《十王经》经义认为,人生前行善积德,死后方能顺利通过地狱。因为人死后七天就会转世,先后要接受十个冥王的审查、判决。如果在第七天通不过,则必须每隔七天都要面对一个不同的王。死后的七七四十九天,要先后面对七个王,到了百天,面对第八个王,一周年面对第九个王,三年之后经过第十个王。华北农村的丧俗中,人死后亲属都要为其“过七”,在我记忆中,“三七”、“五七”都是很受重视的,过后的“过百日”、“过周年”、“过三年”也很隆重,这跟《十王经》的记载可为若合符节。中国丧俗,兼受儒释道三家影响,释家这一方面,以往注意的材料,如《瑜伽师地论》云:“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有得生缘,即不决定。若极七日,未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如是展转,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后,绝得生缘。”说的是人如非被打入地狱的罪大恶极之辈,则死后以“中有身”在阴间以七日为一周期来寻找生缘,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必得转生。《地藏菩萨本愿经》云:“若能更于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显然都不如《十王经》与民俗的关系更为切近。
这本书的校对也很仔细,只发现第75页释读《五色鹦鹉图》题诗,“惠吐多言更好音”,“音”误为“听”了。
(万君超:《翰墨真赏》,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