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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树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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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韵词] 五绝·访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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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31 01:17
  • 签到天数: 189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21#
    发表于 2015-3-27 06:25:44 | 只看该作者
    [i=s] 本帖最后由 直言人生 于 2015-3-27 07:28 编辑 [/i]

    [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品读佳绝,[/size][/font]{:soso_e182:}[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赞赏好咏好结!遥握{:soso_e181:}向您问好!(友情提示:您似疏标‘新韵’了。[/size][/font][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唯韵句‘忽闻犬吠频’,‘忽’字‘平水韵’六月入声韵。韵句犯‘孤平’拗了。应更标‘新韵’为宜![/size][/font][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size][/font]

    点评

    谢谢先生提示。呵呵俺对一些新旧韵的做法,不喜欢标注,只要达意就行,那些要求标新旧韵的人当初就是歧视行为,干嘛非要标注新韵呢?现在人读得懂就行呗,自己分析是啥韵就啥韵呗,不能认为谁都是初学者,谁都不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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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15-3-27 08:41:58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9296&ptid=42069][color=#999999]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3-26 15:30[/color][/url][/size]
    大家都喜欢,推精怎样?[/quote]

    再赏佳吟,附议推精!

    点评

    再谢晚秋先生鼓励,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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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5-24 17:2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23#
    发表于 2015-3-27 10:22:40 | 只看该作者
    好的,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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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谢剪烛兄鼓励,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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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6-15 13: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7 11:39:02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9795&ptid=42069][color=#999999]直言人生 发表于 2015-3-27 06:25[/color][/url][/size]
    品读佳绝,赞赏好咏好结!遥握向您问好!(友情提示:您似疏标‘新韵’了。唯韵 ...[/quote]

    谢谢先生提示。呵呵俺对一些新旧韵的做法,不喜欢标注,只要达意就行,那些要求标新旧韵的人当初就是歧视行为,干嘛非要标注新韵呢?现在人读得懂就行呗,自己分析是啥韵就啥韵呗,不能认为谁都是初学者,谁都不懂,那样就是有意歧视初学者,所以,俺一般是不喜欢标注的。呵呵那样做俺以为是画蛇添足之举。问好!

    点评

    红豆老师,这种标注真的不像你理解的那样是歧视行为。是为了更规范,更利于大家来读,不至于产生歧义,望你能理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9 09:07
    问好一树红豆! 关于标注(新韵)的做法,不是一种“歧视”行为,而是“双轨制”的韵律规则。反过来,默认新韵,要求平水韵加注,也是一样的,都是便于读评,新、老诗人应该自觉遵循。例如此篇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6:10
    敬答红豆兄: 标注新韵,不是歧视行为,而是为了区分不同,避免混乱的一种规定、一种措施,正如各种名单中对女生标注为女一样,更不是歧视初学者,因为新韵作者中同样也有资深诗人。在目前双轨制下,这样做可以有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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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6-15 13: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5#
     楼主| 发表于 2015-3-27 11:39:28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9876&ptid=42069][color=#999999]晚秋 发表于 2015-3-27 08:41[/color][/url][/size]
    再赏佳吟,附议推精![/quote]

    再谢晚秋先生鼓励,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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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6-15 13: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6#
     楼主| 发表于 2015-3-27 11:39:47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9943&ptid=42069][color=#999999]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3-27 10:22[/color][/url][/size]
    好的,推精![/quote]

    再谢剪烛兄鼓励,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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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发表于 2015-3-27 11:50:47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49358&ptid=42069][color=#999999]一树红豆 发表于 2015-3-26 16:27[/color][/url][/size]
    谢谢晚秋版雅赏,唉,真滴很感慨啊,阔别五十余年了,已是物是人非,它哪里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曾经是这屋 ...[/quote]

    欣赏一树红豆好诗!远离家乡的游子读来都很触动,是的物是人非,更还常有家乡成他乡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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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5-24 17:2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28#
    发表于 2015-3-27 16:03:17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027&ptid=42069][color=#999999]一树红豆 发表于 2015-3-27 11:39[/color][/url][/size]
    谢谢先生提示。呵呵俺对一些新旧韵的做法,不喜欢标注,只要达意就行,那些要求标新旧韵的人当初就是歧视 ...[/quote]

    敬答红豆兄:
    标注新韵,不是歧视行为,而是为了区分不同,避免混乱的一种规定、一种措施,正如各种名单中对女生标注为女一样,更不是歧视初学者,因为新韵作者中同样也有资深诗人。在目前双轨制下,这样做可以有利于阅读,有利于双轨并行发展。因此,我们论坛也同兄弟论坛一样,规定新韵需要标注,人生版主也是据此向您建议的,请您理解。:handshake

    大作第二句“忽闻犬吠频”如按平水韵是孤平,第三句“不知门前客”第四字“前”为平,按新旧韵都是大拗。所以,建议您把大作五绝改为古绝,这样就不受格律约束了。问好!

    点评

    赞成西窗老师的解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9 09:07
    谢谢剪烛兄赐教,这个问题俺自打进入论坛就知道这点浅显的道理了,不是俺对本论坛而言的歧视,是对整个儿诗坛所言,本来是生活在在年代社会,非要把现代人以现代汉语写的东西加以标注,这不是歧视是什么?什么叫双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8 20:05
    附议剪烛西窗首版注评!遥握,向您问好!敬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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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1 06:1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9#
    发表于 2015-3-27 16:10:04 | 只看该作者
    [i=s] 本帖最后由 成之 于 2015-3-27 16:26 编辑 [/i]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027&ptid=42069][color=#999999]一树红豆 发表于 2015-3-27 11:39[/color][/url][/size]
    谢谢先生提示。呵呵俺对一些新旧韵的做法,不喜欢标注,只要达意就行,那些要求标新旧韵的人当初就是歧视 ...[/quote][font=宋体][color=#000000]问好一树红豆!:handshake
      
    关于标注(新韵)的做法,不是一种“歧视”行为,而是“双轨制”的韵律规则。反过来,默认新韵,要求平水韵加注,也是一样的,都是便于读评,新、老诗人应该自觉遵循。例如此篇中,“忽闻犬吠频”句,按默认韵律读,是犯孤平的,只能在(新韵)的形态下,方符合韵律。另,“不知门前客”之“前”字,平声出律,亦须推敲调整。
    个感,如果有恐伤意而不愿作调整,则可将体裁“五绝”改为“[/color][/font][color=#000][font=宋体]五古[/font][/color][font=宋体][color=#000000]”或“[/color][/font][color=#000][font=宋体]古绝[/font][/color][font=宋体][color=#000000]”,以免歧义。
    [/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拙见,供参考。[/color][/font]

    点评

    附议成之老师注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9 09:08
    完全同意成之老师的意见,感谢老师对于论坛对于诗友的负责精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23:43
    附议成之老师注评!遥握,向您问好!敬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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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31 01:17
  • 签到天数: 189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30#
    发表于 2015-3-27 17:10: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202&ptid=42069][color=#999999]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3-27 16:03[/color][/url][/size]
    敬答红豆兄:
    标注新韵,不是歧视行为,而是为了区分不同,避免混乱的一种规定、一种措施,正如各种名单 ...[/quote]

    [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附议剪烛西窗首版注评!{:soso_e183:}遥握,{:soso_e181:}向您问好!敬茶!{:soso_e160:}[/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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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31 01:17
  • 签到天数: 189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31#
    发表于 2015-3-27 17:13:33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206&ptid=42069][color=#999999]成之 发表于 2015-3-27 16:10[/color][/url][/size]
    问好一树红豆!
      
    关于标注(新韵)的做法,不是一种“歧视”行为,而是“双轨制”的韵律规则 ...[/quote]

    [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附议成之老师注评![/size][/font]{:soso_e183:}[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遥握,[/size][/font]{:soso_e181:}[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向您问好!敬茶![/size][/font]{: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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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发表于 2015-3-27 18:07:0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门前客,曾是院中人。多少人似曾相识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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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5-24 17:2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33#
    发表于 2015-3-27 23:43:51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206&ptid=42069][color=#999999]成之 发表于 2015-3-27 16:10[/color][/url][/size]
    问好一树红豆!
      
    关于标注(新韵)的做法,不是一种“歧视”行为,而是“双轨制”的韵律规则 ...[/quote]

    完全同意成之老师的意见,感谢老师对于论坛对于诗友的负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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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6-15 13: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8 20:05:32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202&ptid=42069][color=#999999]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3-27 16:03[/color][/url][/size]
    敬答红豆兄:
    标注新韵,不是歧视行为,而是为了区分不同,避免混乱的一种规定、一种措施,正如各种名单 ...[/quote]

    谢谢剪烛兄赐教,这个问题俺自打进入论坛就知道这点浅显的道理了,不是俺对本论坛而言的歧视,是对整个儿诗坛所言,本来是生活在在年代社会,非要把现代人以现代汉语写的东西加以标注,这不是歧视是什么?什么叫双轨制,无非是一些厚古薄今的那些老朽们的自以为是,自封为大佬,标榜自己才是吟坛泰斗的人的把戏而已,我不反对使用新旧韵写诗,喜欢用旧韵的就用旧韵,喜欢用新韵的就用新韵,只是一首诗里不能混用,凡是学过平水韵,学过现代汉语的就都该知道的一般常识,为什么还要标注呢?难道那些大佬们不是现代人?难道他们还生活在宋唐?怎么就不标注平水韵呢?为什么非要默认平水韵而非新韵呢?无非是为炫耀自己多有学问,多么像古人而已,这样的问题本来就是不能与时俱进的,为什么还要遵从呢,俺是不能理解,既然,读诗嘛,那就请读者按着诗的内容来确定是使用了新韵还是旧韵,按旧韵不合适的再看看按新韵是否合适不就行了吗?如果是混用了,那就指出其有误在哪岂不就完事了吗?不懂那就问一下,问几次也就学会了,干嘛非要求作者来标注呢?读者要自己多学就会知道了,无须作者多费这样的事。这是就整个诗坛而言,也绝非是对本论坛而言,还望不要误会。往往都是那些古板教条的人才会固执的坚持这样做法。所以,俺就不比标注什么新韵了,至于是不是古风还是什么律绝的无非就是个形式而已没有啥实际意义,关键还是看内容,多从内容上提点批评意见,这是最种要的,俺也愿意接受。恕俺直言。不对的地方还请海涵,声明一下,俺是对事,绝不是对这里的每一个具体人,问好!

    点评

    红豆老师,可以互通有无,交流学习,但真的不能涉及到人身攻击之类,知道你是说着无意,但以后也要注意为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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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5-24 17:2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35#
    发表于 2015-3-29 01:28:49 | 只看该作者
    [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ize=3][color=#4169e1]一树红豆兄好![/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ize=3][color=#4169e1]关于新旧韵的争论,论坛上由来已久。一种意见赞成继续使用平水韵,另一种意见主张当前应使用新韵即普通话韵。既然两种意见相持不下,两种用韵方式客观存在,正确的做法就应该是搁置争论,共同发展,让历史来说明问题,正如当前的京剧界,传统京剧与现代京剧并驾齐驱一样,这就是双轨制存在的依据。既然两者并存,就有标注问题,这是为了便于读者阅读,无可厚非。就像历次大会的代表名单,对女同志标注为女一样。至于为什么不两者都标注,为什么不标注平水韵,我觉得不同心态下可以做出不同的理解。您说:“读诗嘛,那就请读者按着诗的内容来确定是使用了新韵还是旧韵,按旧韵不合适的再看看按新韵是否合适不就行了吗?如果是混用了,那就指出其有误在哪岂不就完事了吗?不懂那就问一下,问几次也就学会了,干嘛非要求作者来标注呢?读者要自己多学就会知道了,无须作者多费这样的事”。作为您自己的选择,我们可以尊重,今后对大作不要求标注。就像前几年我在某个论坛指出一位作者犯了孤平,他回答说“我不避孤平”,此后我就不再要求他避开孤平一样。但是,作为朋友,我愿意向您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ize=3][color=#4169e1]第一、大作中“不知门前客”一句,无论按旧韵或者新韵都是大拗,这与是否标注无关。至于您说“是不是古风还是什么律绝的无非就是个形式而已没有啥实际意义,关键还是看内容”,这是由于您标了五绝,所以我们才提出这个问题的。而且,传统诗词已经形成其固有格式,如果说形式没有意义,那么何必要作传统诗词而不去写现代诗甚至散文?[/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ize=3][color=#4169e1]第二、先生说“什么叫双轨制,无非是一些厚古薄今的那些老朽们的自以为是,自封为大佬,标榜自己才是吟坛泰斗的人的把戏而已”,“无非是为炫耀自己多有学问,多么像古人而已”。此说已经不是在讨论问题而是涉及人身攻击,我所不取。需知使用平水韵者绝非都是老人,更有众多吟坛新秀。使用平水韵的理由更是各自不同,岂能一律说成“炫耀”、“自以为是”?昨天与几位朋友讨论,还说到正是网络救活了传统诗词,当前网络诗词作者大约二百万,值得重视。诗词的前途,绝非几个老朽所能左右,先生尽可放心。[/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ize=3][color=#4169e1] [/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ize=3][color=#9932cc]在这里,我还想向全体诗友说一下:第一、本版不展开关于新旧韵优劣的讨论,不展开关于新旧韵标注问题的讨论。朋友们使用新韵或是旧韵,悉听尊便,如有不愿标注的也可以不标注,但是两种韵不能混用。第二、本版绝对反对人身攻击,凡是攻击新(旧)韵提倡者的人格、动机的帖子,今后将一律删除。谢谢大家。[/color][/size][/font][color=blue][/color][/align]

    [b][url] http://www.138231.com [size=6][color=Red] | | Ц |  Ц注| [/color][color=Blue] : Ц  ]

    点评

    至于“不知门前客”确有不妥,但改。这是指谬。我这里只谈的标注问题,我很不赞成标注问题,但也管不了人家的规定,只是自己不喜欢标注,或者有时候忘了标注。这应该不是问题。在内容上有问题尽可拍砖俺毫无不喜之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30 11:01
    谢谢剪烛兄一番教诲,红豆受教,诚谢不吝赐教。今后不争论就是了,任凭发落。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30 10:44
    西窗老师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坚决支持!也希望大家注意这方面为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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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9 21:10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6#
    发表于 2015-3-29 09:07:09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027&ptid=42069][color=#999999]一树红豆 发表于 2015-3-27 11:39[/color][/url][/size]
    谢谢先生提示。呵呵俺对一些新旧韵的做法,不喜欢标注,只要达意就行,那些要求标新旧韵的人当初就是歧视 ...[/quote]

    红豆老师,这种标注真的不像你理解的那样是歧视行为。是为了更规范,更利于大家来读,不至于产生歧义,望你能理解!:handshake

    点评

    呵呵真滴是对不起,俺不该说那么多没用的,呵呵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3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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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9 21:10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7#
    发表于 2015-3-29 09:07:53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202&ptid=42069][color=#999999]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3-27 16:03[/color][/url][/size]
    敬答红豆兄:
    标注新韵,不是歧视行为,而是为了区分不同,避免混乱的一种规定、一种措施,正如各种名单 ...[/quote]
    附议西窗老师老师注评!!: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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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9 21:10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8#
    发表于 2015-3-29 09:08:38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0206&ptid=42069][color=#999999]成之 发表于 2015-3-27 16:10[/color][/url][/size]
    问好一树红豆!
      
    关于标注(新韵)的做法,不是一种“歧视”行为,而是“双轨制”的韵律规则 ...[/quote]

    附议成之老师注评!: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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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9 21:10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9#
    发表于 2015-3-29 09:16:15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1362&ptid=42069][color=#999999]一树红豆 发表于 2015-3-28 20:05[/color][/url][/size]
    谢谢剪烛兄赐教,这个问题俺自打进入论坛就知道这点浅显的道理了,不是俺对本论坛而言的歧视,是对整个儿 ...[/quote]
    红豆老师,可以互通有无,交流学习,但真的不能涉及到人身攻击之类,知道你是说着无意,不是针对某一个人,但这种表达以后也要注意为好!: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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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9 21:10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0#
    发表于 2015-3-29 09:19:44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51653&ptid=42069][color=#999999]剪烛西窗 发表于 2015-3-29 01:28[/color][/url][/size]
    一树红豆兄好!关于新旧韵的争论,论坛上由来已久。一种意见赞成继续使用平水韵,另一种意见主张当前应使用 ...[/quote]

    西窗老师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坚决支持!也希望大家注意这方面为好!:victory::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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