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4-10-31 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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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9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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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社区管委会,把古体诗词曲赋版,分设出新韵诗词专栏的重要结构改革。为了弘扬国粹,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发展新韵诗词,共建和谐的文学交流平台。特制定新韵诗词版发帖规范。
1、本版执行四季歌文学社区的《办站宗旨公告》,和《发帖守则》。
2、本版是展示新韵作品的探讨交流平台,凡发至本版的诗词作品,须标明(新韵)。如未标(新韵)误发帖,本版将予以移帖至相应版块。以避免在交流中产生异议争论。敬请理解!
3、发帖标题须标明诗词体裁。新韵诗词专栏,不接受发表非格律的作品,包括自由体新诗等。(古体、古风作品除外)。
4、本版依照宽不碍严的原则,提倡使用《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和《中华新韵(十八韵)韵表》等《新韵》韵目;但同一作品中不得混用两种汉语语音系统。不得混用新、旧韵。
5、本版词本《钦定词谱》、《白香词谱》、《龙榆生词谱》。所填词牌建议标注所依词谱;若在此词谱中存在多种词格体例,所依词谱体例须注明。(用其他正规词谱请注明)。不接受自创词谱一类的自度词,以避免在交流中造成分歧。
6、欢迎诸位诗友来本版发帖,在作品的文学交流基础上,真诚倾心交流。若对作品有异议,要做到客观公正,友好探讨,善意互动,语言平和,营造、维护和谐氛围。
7、本版不允许以尖刻语言无谓争论,及进行人身攻击;不容忍挑衅、侮辱,谩骂的帖子。凡涉此类帖子一律屏蔽、删除!
8、本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有待完善。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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