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四季歌文学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12|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韵七绝] 写给习总的几首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8 17: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你来注册,这里有更多的热心朋友期待你的加盟参与。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鼓励中文名字)

x
本帖最后由 张继艺 于 2016-3-10 17:36 编辑

七绝·写给习总的几首诗

安徽阜阳中院窝案
自喻公仆变恶魔,衙门就是护身佛。
老虎苍蝇一成网,只怕牢房不够多。

      阜阳农民张某的执行款被法官私吞后,8年七次北京上访后在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下,才拿到该款。该法官落网后供出了其他法官,共捕了三个院长、十几个庭长。

死人复活案
可怕当今枉法多,监督放纵虎狼合。
亡人不是回家转,假案留余地下说。

赵作海、佘祥林故意杀人案都是被法院认定为死亡的人复活后,被错判假案的才改判无罪。

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
可怕当今枉法多,枪声送走好阿哥。
不是真凶来招认,假案还能改判么?

假案铸成纠正难,家人乞盼泪流干,
多亏记者传真相,改判方知晚九年。

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在死后第九年真凶供认,又九年上访后在记者的帮助下,才得以改判无罪。

读帖有感
大厦威严不见尘,国徽闪闪正悬门。
光洁只在浮皮上,里面肮脏又害人。

假案造成纠错难,神州险恶没清官。
和谐好在公门里,盛世冤民似火煎。

张高平、张亮故意杀人案,真凶服法后,在检察官五年帮助申诉才改判无罪。
于连生故意杀人案在冤狱十七年后真凶供认,一年后才给予改判无罪。

司法为民乖口号,愚人误信陷潭中。
天平葬在金钱下,冤假才能养蛀虫。

陈满故意杀人案,其父十九年上访写了七十七份材料,后在众律师和法学会的帮助下,坐了十九年的冤狱后被改判无罪。

上海高院法官群嫖
吃喝过万赶官潮,列队佳人供尔嫖。
错案多多全在此,公门处处养群妖。

堂中貌似人,片里形如鬼。
放胆拽花裙,公门多此类。

       法官群嫖曝料人陈公,多次向纪检举报法官嫖娼、居别墅、养情妇。无人理睬。陈公多次跟踪并在监控里偷拍到法官画面。并在网上发布长达8分钟的视频。第一次被删,第二次发很快成为热帖。陈公也是司法腐败的受害人。

       综评;纪检宣传不执行,人大立法不监督。众多轰动全国的大案没有一个是法院自我监督而改判的,都是在外界的压力和好心人的帮助在无法掩盖的情况下才得以改判。司法公正是多么的虚伪、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官有多么可耻。司法腐烂、监督瘫痪、冤民受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6-3-8 18:02: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问好张兄!一次发的内容太多最好加上序号一二三分小标题,不然阅读起来很累,尤其对很多上了年纪的诗友来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6-3-8 20:39:51 | 只看该作者
    子曰 发表于 2016-3-8 18:02
    问好张兄!一次发的内容太多最好加上序号一二三分小标题,不然阅读起来很累,尤其对很多上了年纪的诗友来说 ...

    这个提议,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特别中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6-3-8 21:12:30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3-8 20:39
    这个提议,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特别中肯。

    {:1_235:}因为我自己都觉得看得眼花,想想大多数诗友都比我年纪大,更是不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6-3-8 21:29:34 | 只看该作者
    子曰 发表于 2016-3-8 21:12
    因为我自己都觉得看得眼花,想想大多数诗友都比我年纪大,更是不便了。

    为读者想,也是作者应该考虑到的事儿,就是单纯从作者角度想,也应表现得条理分明,排列有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7:07:19 | 只看该作者
    子曰 发表于 2016-3-8 18:02
    问好张兄!一次发的内容太多最好加上序号一二三分小标题,不然阅读起来很累,尤其对很多上了年纪的诗友来说 ...

    谢过子版支持和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7:37:35 | 只看该作者
    张垣王爷 发表于 2016-3-8 20:39
    这个提议,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特别中肯。

    谢过王爷关注,握手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7 00:01
  • 签到天数: 11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6-3-10 20:46:01 | 只看该作者
    张继艺 发表于 2016-3-10 17:37
    谢过王爷关注,握手问好。

    同好,敬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2-24 09:37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6-3-11 01:52:32 | 只看该作者
    拜读诗友新作,感受情怀。午夜问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31 01:17
  • 签到天数: 189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1

    10#
    发表于 2016-3-11 18:30: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直言人生 于 2016-3-11 18:35 编辑

       诗友在“写给习总的几首诗”的帖文中,有关冤假错案的实例,也是近年来,官方媒体相继报道的,有关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案例;冤假错案的发生和纠正困难,是对公平正义的最大折损。常说司法腐败,制造冤假错案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迟到的正义会使正义大打折扣”,冤假错案重在防范。排除非法证据防止错判,必须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加大错判追责力度……
       帖文中所列多为“真凶再现型”和“亡者归来型”,此类冤假错案尚不难纠正,因为真相显而易见;(而现在纠正“证据不足型”冤假错案,却压力重重。)人民法院敢于纠正这些冤假错案,说明其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理念方面,终究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也说明了,司法机关在司法理念上有了重大的转变;对司法腐败造成的冤假错案司法人员从重处罚,终生追究法律责任。这也堪谓一个非常可喜的变化……
       习总书记在相关会议上强调,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以上均为个感倾心交流,权供参考,若有不妥尚荷见谅、交流哦!遥握, 问好“继艺”兄!敬茶!

    评分

    参与人数 1文币 +10 贡献 +10 收起 理由
    子曰 + 10 + 1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6-3-11 21:20:07 | 只看该作者
    直言人生 发表于 2016-3-11 18:30
    诗友在“写给习总的几首诗”的帖文中,有关冤假错案的实例,也是近年来,官方媒体相继报道 ...

    直言老师的发言太精 了!{:1_23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6-3-11 21:20:49 | 只看该作者
    张继艺 发表于 2016-3-10 17:07
    谢过子版支持和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四季歌文学社区 ( 京ICP备14012862号-2  

    GMT+8, 2024-11-15 13:47 , Processed in 0.086363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