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市的小吃一条街的中央位置上,竟然设有一个门面不小的药店,这就有些非驴非马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了:难道药丸子也属于小吃?要不然,怎么会设在小吃一条街的正中央呢? 几天之后,因吃了不洁食物,肚子不舒服,便到这家药店买了一瓶黄连素,当我拿到药瓶的那一刹那,突然解开了心中的那个迷团:原来它们是连锁店啊! 是啊,既然是“小吃”,当然就很难保证食物一定卫生,连“大吃”的星级店尚且不能确保食物卫生,何况这“小吃”?既然不能确保卫生,那就难免会闹肚子,闹肚子就难免要吃药,为了便民,将药店设在这里,是不是给你免除了住院的经济损失?这显然是有关领导“为民造福”的举措之一。这样“一心为民”的官,难道不是值得歌颂的“好官”? 当下,我泱泱大国之内,连锁现象并不罕见,这种现象,是否也可称得上是我们的“特色”?如,修车子的与在马路上摔玻璃的,就连锁得很默契;药厂的跟大夫也连锁得甚是水乳交融——大夫开处方试用药厂昂贵的新药,(医院称之为“临床用药”,也就是尚未在药店上柜销售的药),药厂就按大夫的用药总价,提成答谢大夫;再就是,销售劣质布匹的,跟做校服的,做校服的跟分管订购校服的;某些律师跟某些法官;个别警察跟小偷等等等等,都是连锁现象。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连锁现象,才成就了所谓的大千世界里的奇形怪状、五光十色的社会现象。 虽然自然界中的相生相克、互相依存的连锁现象,几乎无处不在,可在人类社会中,还是以增强昂然向上的正能量的连锁现象为正本,一切以私利为轴心的连锁行为,都是不符合百姓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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